据媒体报道,近日,湖北省某地一贫困户为母亲70岁生日办理酒宴庆寿,当地村支两委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下发处理决定,取消该贫困户全家低保待遇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违规办酒祝寿和低保待遇、扶贫政策是两码事,低保户因为办酒为母亲庆祝70岁生日,竟然被取消低保,笔者觉得实在不妥,综合网友的热议,应打三个问号。
第一个问号是:“出发点是好的”的决定,为啥会让人感觉不合情理?
据报道称,该县纪委监委从去年开始禁止整治“无事酒”,规定“正规酒”只包括结婚和丧事,不仅不能超标,还需向纪委报备。生日酒属于“无事酒”。笔者认为,纪委监委出台的整治“无事酒”的规定很有必要,但应该明晰的是,纪委监委出台的这些规定,是对党员干部提出强制性要求,而不是针对群众作出硬性规定。
近年来,许多地方都出台一些规定,引导老百姓在办理酒宴、喜丧嫁娶等方面“移风易俗”。各地出台的规定都是有道理的,也是为老百姓的利益考虑的,但如果把所有的生日酒一律禁止,这其实是不符合人情的。老百姓自己为七八十岁的老人办酒宴祝寿,只要不铺张浪费,政府何必禁止?
第二个问号是:用村规民约去剥夺取消低保户的待遇,处罚是否合法?
大家都知道,低保户的待遇是国家的一项扶贫政策,是贫困户的一项合法权益,不是由谁随便赐予的恩惠。
据媒体披露,当地惩罚村民办酒宴的依据是“村规民约”,不是纪委监委的规定,从这点看,“处罚”适用的“法律”是正确的,但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手段,其是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处理相关村务,而没有“处罚”村民的法律效力,当地依照“村规民约”取消低保户待遇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即使是针对村民的办“无事酒”行为,政府也只能是教育、引导,而不是“严惩”。
第三个问号是:贫困户被取消低保后,以后日子怎么过?
首先要厘清的问题是,为70岁母亲办酒庆寿这家村民属不属于贫困户,如果他家不属于贫困户,那么此前的低保待遇又是怎么落实的?
大家都知道,低保制度是国家为困难群体制定的保障线之一,低保待遇是与家庭收入相关的,家庭收入未达到“脱贫”标准,是不能取消低保待遇的,现在取消其低保待遇,缺少了基本生活的扶持贫困户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这三个问号的背后,有着深刻的法治课题需要解决。你怎么看这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