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哥们在朋友圈愤愤不平:
有两种人,俺最想上去一巴掌呼死。一种是不该开大灯却非要开大灯,而且不停在后面闪你;一种是公共场所站你东南西北旁若无人抽烟的烟鬼。而且,这两种人绝对不可交。
特别理解朋友的愤怒。我不抽烟,不喜烟草味,故此,极其反感在电梯、轿车、饭店等场合抽烟的人。
抽烟有危险,提醒有风险。连日来,媒体报道了这样一起案件:
今年5月,河南郑州医生杨欢(化名)因在电梯内劝阻一位老人吸烟与其发生争执,老人突发心脏病去世。老人家属将杨欢告上法庭,要求40余万赔偿。因不满一审中杨欢与老人的死亡无因果关系、向老人家属补偿1.5万的判决,继续上诉。
1,我很庆幸
杨欢的遭遇,让我遽然一惊。记不清我有多少次提醒他人掐掉烟头了,同乘电梯时只要看到有人抽烟,必提醒之;轿车内有人抽烟,比如打的,看到司机抽烟,我也不假思索地劝阻……万幸的是,被提醒者无一不配合,他们好像也没心脏病——即便有,也没有发作。
在公共场合抽烟是不道德的,也是触犯法规的。两年多前,北京启动“史上最严禁烟令”——北京市所有“带顶的、带盖的”公共场所100%禁烟,违反者罚款200元。闻者叫好。
杨欢案事发地郑州,早在1998年9月1日,就已施行《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其中规定:“市区各类公共交通工具、电梯间及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飞机场的等候室、售票厅”。抽烟者在电梯内吞云吐雾,自己快活了,却让其他人遭受二手烟侵害,良心不会同痛吗?
《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还规定:“公民有权制止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吸烟。”杨欢制止涉事老人抽烟,名正言顺,葆有公民精神,该给个大大的赞。
有网友称杨欢是见义勇为,该给奖励。见义勇为倒算不上,但这种行为应该鼓励。众所周知,缺少现代公共意识是不少国民身上的弱点。有学者认为,公共意识国民对个体权利、责任、义务的实现与国家权力结构、配置模式内在共性的自觉意识,尤其对于当代社会的政治文明建设来说不可或缺。缺少了现代公共意识,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涉事老人在电梯内抽烟,是缺少公共意识的体现,而杨欢提醒则说明他具备公共意识。
2,气死活该?
涉事老人死了,从报道看,他的死与杨欢有关。但不少网友觉得老人死有余辜,气死活该。
对此我不敢苟同。
抽烟不是死罪,在电梯内抽烟也不是死罪,因抽烟而死于非命,还要遭受网友的二次鞭笞,实属悲哀。人死之后,还遭网友鞭尸,舆论场上这一幕,未免残酷。
我们常说“气死人不偿命”,但现实情况是气死人往往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在我看来,可从三个层面分析:
如果明知对方有心脏病、高血压等严重疾病,还故意与其斗气,满嘴污言秽语,非置对方与死地,导致对方气死,就须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不知道对方有病,也不知道对方心胸狭窄,并且,错在对方。与对方争吵过程中,并未出现恶言恶语,对方被气死,纯属意外,两者构不成因果关系,可不承担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是,与对方争吵,言辞尽管并未激烈,但造成对方被气死,应承担一定的民生责任。
有个案例是,王某因碰响了楼下停放的汽车警报而吵醒了刘某一家,双方遂发生口角。60多岁的刘某身体不太好,有长期糖尿病及高血 压病史,吵完架后便感到身体严重不适,被迅速送往医院,后确诊为脑干出血和Ⅱ型糖尿病,住院3个月后回家保守治疗半年,一直处于昏睡状态,不久便去世。
法院判决显示,王某对刘某的死亡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赔偿刘某家属经济损失6.4万元、精神抚慰金1.5万元,合计7.9万元。
3,杨欢何辜
具体到杨欢案,几乎所有人都替杨欢打抱不平,杨欢也觉得自己很无辜。
真的如此?
先举个例子,小偷偷东西,就可以抓住把他(她)打死?老人在电梯内抽烟,当然有错,杨欢提醒得对,但在提醒过程中有没有说刺激老人的话?
据老人的女婿张勇(化名)表示,监控只有画面无声音,对于争执内容只有劝阻者一方的说法。“后来,当时在现场的保安跟我说过,杨欢对老人说过‘你要抽回家抽,抽死也没人管你’类似的话,不然老人不会那么生气。保安当时也去了派出所配合了调查,有笔录。老人平时人很好,经常在小区走动,跟物业、保安都挺熟的,也经常帮他们。当天早上也是在家刚吃过早饭,一个人下楼玩。”
这当然只是张勇的一家之言,但保安可作证,如果杨欢确实对老人说过“你要抽回家抽,抽死也没人管你”,确实有点过分。
而从监控画面看,两人在电梯里吵了几分钟,电梯先后在1楼、地下1楼停止时在吵,电梯回到1楼时,医生才走出电梯。两人都很激动,不知道杨欢究竟说什么了,但一定不好听,否则老人不会那么激动。
得理不饶人,在电梯内抽烟违规,但劝阻者能不能语气和缓一点?如果居高临下,以命令且不容分说的口吻,劝阻效果必然不佳。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假如杨欢善意一点,诚恳一点,乃至和顺一点,老人再不识时务也不会与杨欢吵起来。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人自以为正义在胸,便颐指气使,口吐狂言,仿佛掌握着真理,至于吗?
从尊老的角度看,杨欢也不应该与老人一直争吵,吵来吵去,吵赢吵输,都很无聊。
一审中,法院判杨欢向老人家属补偿1.5万——尽管是补偿,而不是赔偿,恐怕也是考虑到情理与法理的结合。
4,慈悲何在?
近年来,见诸媒体报道的公共事件,经常听到极为戾气的声音。抽烟老人被气死,不少人说活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咬死人事件,网友说被咬死活该;有人闯红灯被撞死,有人说活该;宁波市雅戈尔动物园,有游客逗老虎被咬死,有人说活该,小偷偷东西被追赶,小偷慌不择路掉进河里被淹死,网友说活该……
活该!活该!活该!
怎么一点不见怜悯之心?抽烟、逗老虎、偷东西都涉嫌违法违规,但罪不至死吧?他们非正常死亡,当然有偶然因素,但身为同类的我们,真有必要狂欢吗?真有必要踩上一脚吗?真有必要发出恶毒之言吗?
这些当事人一没权二没钱,都是再寻常不过的平头百姓,他们犯的错,我们也可能犯;他们的悲剧,也可能在我们亲人身上上演。他们死了,我们即便不同情,也没有必要再辱骂几句吧?
同情被气死的抽烟老人,并非和稀泥,也不是是非不分,更不是圣母婊思维或什么白莲花,而是出自最朴实的人性。不说什么死者为大,一个患病的老人,在电梯里抽烟,有可恨之处,也有可怜之处,更有可同情之处。错了就是错了,但人都死了,还骂人家活该,是不是太残忍了些?
小结
我们这个社会,似乎是一个缺乏善意的社会,啥都不缺,最缺的就是善意。与人为善,仿佛成了最稀缺的品质。换言之,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斥着满满恶意的社会,我们常常下意识地把别人想得很坏,常常对别人过于苛责,常常得理不饶人……
孟子说过,“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胡适也说过,“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
该生气时当然生气,不分皂白地示善当然可悲,但是与一身恶意者相比,我还是更欣赏心怀善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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