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的安全性饱受诟病,从2014年到2015年网约车开始行业爆发,滴滴、神州快车的安全问题就一度成为两家竞争的焦点。当时就曾出现了多起司机骚扰乘客案件,但并未持续发酵,最终不了了之。后来,神州已经于2016年上市网约车第一股,而滴滴、易到们还在坚持。这其中是资产配置的不同,也是平台的运营模式存在较大的差异化的结果。其中平台监管问题一直悬而未决,滴滴上线的顺风车业务也是成为了一种陌生人社交的工具,司乘两端的不对等关系更是成为平台商业化变现的操作基础。
不少媒体平台发布了相关新闻,并不断进行舆论引导,把滴滴推向了顶点。而一些自媒体更是为了博眼球而对于该事件的描写粗俗不堪,缺失了最起码的人性和底线。诚然,滴滴是存在很多问题,但造成该事件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为了防止该事件再次发生,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对于创新的顺风车互联网模式,该如何面对?
顺风车是滴滴平台的创新产品,在滴滴的司机体系架构中本身就有着不少的兼职司机,各地的网约车管理办法中还有专门针对性的入职考试。所以,私家车主要想从事网约车服务就需要经过最起码的入门审核才能在平台获得行车资格。该事件中刘某使用的是其父的账号注册的滴滴平台,使用的车辆也是贷款购买的,平台监管为何没有能落实值得深思。
而滴滴的顺风车功能中加入了社交的元素,司机可以对乘客进行评价,乘客却要首先对司机进行评价才能看到司机对于自己的评价,而司机的评价是所有的司机都能看到的,这个体系对于乘客端本身就是不公平的。
据悉,滴滴的顺风车还有一个功能,就是司乘端进行聊天协商后,司机端可以根据情况来免除或者减免部分乘车费用。顺风车的社交化是平台为了提高用户使用率而推出的功能,是一种互联网创新,却涉嫌泄露用户信息。司机在乘客上车前就能看到有关他的标签,其中不乏安粗俗不堪之语,而这也是导致该事件发生的一个原因。
如今滴滴的顺风车功能已经下线整改,预计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将很难重新上线。而滴滴在顺风车业务上的尝试也很有可能因此而夭折。究其原因就是产品创新缺乏监管,无法保证司乘端用户的权益,顺风车社交化虽然可以提升部分司机的接单热情,但是乘客乘车本就是短时间、低频率的行为,强行将其社交化本身就在逻辑上行不通,陌生人之间很难凭借一次乘车就打破信任壁垒,反而成为了有心者作案的工具,得不偿失。
平台监管的缺失
据悉刘某仅仅从事网约车三个月的时间,期间多次发生骚扰女乘客的事件,后来乘客还进行了投诉,只是平台并没有进行处理。另外,在凌晨时间刘某还在使用滴滴进行网约车工作,到底是为了逃避监管还是别有所图?晚上出租车本来就少,更别提网约车了,平台在进行派单的时候,经过优先级的选择之后为何还能派单到一个存在骚扰乘客案底的司机手中?
可以说,滴滴平台的监管、投诉反馈机制还是存在漏洞的。无论是滴滴还是其他互联网平台,对于监管都是按照一定的算法来进行的。用户使用平台之后会对司机进行打分,之后平台将司机按照标签来分为不同的组别。 用户下单之后平台会根据GPS定位来确认用户出发点的位置与该司机之间的距离,将该订单展示到不同的司机端,以供其抢单。当然,由于夜间的司机本来就少,平台的监管措施就会被弱化,即便司机是有过不良行为,也能提高接单的概率。
除了滴滴,国外的Uber也是存在诸多的监管漏洞而使得司机骚扰乘客的事件时有发生,对于网约车平台来说,监管措施本就是一种辅助手段,对于司机进行大数据评测,联合交管部门对其行车历史记录进行核查,再根据信用体系对其进行个人评估,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网约车平台的司机端风险。
此外,类似于神州专车的自营模式,也能很好的对司机进行监管,司机整体的素质和安全意识更高。因此,网约车监管不仅仅是平台的责任,它需要多个社会部门进行监管,通力合作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
媒体的激进
该事件的发酵是与媒体的传播离不开的,尤其是自媒体们利用夸大的语言来博眼球,日前某百万粉丝的公众号发布了一篇关于该事件的文章,其中对于被害者的描述可以说是恶心至极,此外在微信进行搜索的话也能找到多篇阅读量过十万的文章,多是博眼球的,被大面积传播之后,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媒体对于社会事件的解读在自媒体时代更加立体,全方位,但也是更加的没底线。平台根据用户的喜好程度来进行文章推荐,那些博眼球的内容就更容易得到高曝光。而对于百万粉丝的大号来说,他们在内容上寻求的是“独特性“,这样就会进入一个误区,内容语言看似华丽,却在价值观上没了底线,消费遇害者,这不单单是平台在审核上的失误,更是公司内部价值观的体现,值得深思、深究。
当然,如今舆论自由也是有限度的,平台也要肩负起引导社会正确价值观的责任,不能对于热点事件进行非正常化的解读,这样反而让大众忽略事件的核心本质,走上歧路。
所以,网约车平台需要被监管,激进的媒体同样需要被监管。
互联网时代的忧虑
互联网加速了社会的发展,使得时间和空间利用率更高了,但是其也存在这巨大的风险和隐患。平台监管和社会监管很难触达核心,这就使得商业化后的互联网应用极容易为了价值最大化而走上歧路,众多的不法分子利用平台漏洞牟利。从支付宝红包的薅羊毛、微信公众号刷流量、点赞,到互联网水军收费发帖、删帖、制造舆论热点等,缺乏监管的互联网正在失控。
那么,监管如何才能有效呢?
首先,可以从用户入口进行流量监管,这是通信运营商的监管职责。限制用户的网络使用权限,针对性进行互联网监管,便可以从根源上达到监管的目的。但是,互联网本就是一种工具,从通信入口进行监管技术难度很高,其中还涉及到个人隐私的问题,所以这种监管很难实现;
其次,对用户的上网行为进行监控,这就需要各个网站平台以及互联网应用来进行协调操作,利用全网搜技术进行适当的内容管控,对热点事件及时进行舆论引导;
再有,建立公共监管秩序,设立统一的标准,奖惩措施。这样一来,无论是网站平台还是应用都能很好的处理用户的不良行为。
当然,对用户进行网络行为意识规范和引导,加强其互联网安全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笔者认为此次滴滴顺风车事件应该引发平台、监管部门以及用户等多种主体的思考,特别是对于互联网事件要有多种应对机制。从滴滴的表现来看,其监管措施显然是不合格的。互联网在创新的同时,也要注意功能性和人性的结合,不能一味为了商业化而缺失最起码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