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雷蒙德·卡佛的一部很罗曼蒂克的作品《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感触特别深。
木心的诗《从前慢》这样说道,“记得早先少年时,大家诚诚恳恳,说一句,是一句。清早上火车站,长街黑暗无行人,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从前的锁也好看,钥匙精美有样子,你锁了,人家就懂了。”每次读到这首诗,我总在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慢的爱情,慢到遇上就是一辈子了。
朱生豪写给宋清如的情书里,“醒来觉得甚是爱你”“我是宋清如至上主义者”,应该是情话的最好级别了,以前看的时候我的少女心都炸裂了。现在的人,不是他们说不出来这样生动的话,而是没有那种非你不可的真诚。
02
高二的时候,班上流行在课间播放《非诚勿扰》,有一天,和我关系比较好的几个女生鬼叫着,以后黄鲁植去相亲了,那我们就是她的亲友团,录个VCR把她推销出去。我赶紧示意她们小点声,班上还有好多人呢,没想到某露更大声地说,黄鲁植我告诉你,你想要的爱情太纯粹了,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这么纯粹的爱情。
是啊,曾经不止一个人跟我说过,我活在了自己的幻想里,我想要的爱情太理想化,以前我会觉得说,没关系啊,我可以等,等到遇见了为止,遇不见不结婚也可以啊,一想到余生要跟一个没有那么爱的人在一起,没有办法肆无忌惮地在他面前爆粗口挖鼻孔放屁,我就万分痛苦。
但是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最后都选择嫁给的是婚姻。不过这也没什么不好啊,婚姻的前提是适合,双方权衡利弊之后实现了优势互补,利益最大化,这样的婚姻可能没那么乌托邦化,但起码很稳固啊。再说了,要是你选择了爱情,最后还是无疾而终、草草收场,竹篮打水一场空,岂不是更惨。
03
《春娇救志明》里,余春娇一直耿耿于怀自己比张志明大,再加上爸妈离婚后的阴影,她怕死了张志明会抛弃她毕竟她快四十岁了,她等不起了。电影里有一个很触动我的场景是,他们策划已久的台湾之旅终于成行,第一晚刚好遇上了台北地震,余春娇害怕到扶着卫生间的门把手动也不敢动,张志明却本能地躲到了桌子底下。余震过后,他们大吵了一架,余春娇说张志明永远都是只想到自己,然后他们分了手,春娇连夜回了香港。据说当你真正遇到危险时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你应该嫁的人,于是春娇把塑料袋套在头上沉进满溢的浴缸里,等她差点就要窒息不得不浮起来的时候,她痛苦不已,因为她发现,哪怕是那个时候,她首先想到的人还是张志明。
爱情里大概最怕的就是这种情况吧,两个人明明爱得要死,但彼此都很清楚对方都不是那个最合适的人。我有个好朋友,她和男朋友的感情一度让我很羡慕,一开始她也会嫌弃男朋友不够成熟不够体贴之类的,但是两个人都愿意为了对方把自己变得更好。我问她,以后你们会结婚吗?她说不一定,因为他没有经济基础,我家里人不会同意的。
物质是最重要的吗?当然不。重要的是,这么久了,他也还是很幼稚,很多时候也不会考虑我。以前我也想要浪漫,想着我为他做过很多疯狂的事甚至堕过胎,这样的青春应该不会有遗憾了吧。但即使这样,我们最后也不一定会结婚,我们要面对的困难太多了。
我安静地听着,其实我特别心疼她,我比任何人都希望她最后嫁给了爱情。
04
《奇葩说》有过一个辩题,如果给你一台时光机,通过这台时光机,你看到了十年后的爱人并不是此时陪伴在你身边的人,你会选择分手吗?有人说会,既然最后没有在一起,就没有必要彼此耽误。有人说不会,爱情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当时我看的时候,我是有认真地想的,如果是我,我到底会怎么办。如果我现在有爱人,我清楚地知道他十年后就不是我的了,那么我愿意花费十年的时间陪他等待一个必然会发生的、十年前就已经知道了的结果吗?
可能会吧,十年间发生的美好的事情说不定就够余生回忆了呢。可能也不会,十年的变数太多了,就像《重庆森林》里有句台词,“其实了解一个人并不代表什么,人是会变的,今天他喜欢凤梨,明天他可以喜欢别的”,感情也一样啊,他今天喜欢你,明天说不定喜欢外面的骚浪贱,你很难保证一个人能喜欢你十年。
你想要去看到十年后陪在自己身边的人是否还是此时的眼前人,不过是一种及时止损的行为。他可能在这期间劈腿、出轨了,你就可以首先打断他的腿,然后再选择照顾他一辈子还是送去残疾人中心,如果十年后他没有陪在你身边是因为他出了某种意外死掉了,那这样的爱情简直是至死不渝啊。
05
薛之谦有首歌叫《暧昧》,里面这样写道,“可能是现在感情太昂贵,让付出真心的人好狼狈。”
爱情可能就像钱钟书《围城》里说的,城外的人想进来,城内的人想出去。年轻时候的我们,爱死了仪式感,觉得喜欢一个人一定要昭告天下,恨不得把他贴上标签,私人所有。但年纪大了以后,真要喜欢上一个人,首先会想说,“我似乎有点喜欢你了,真是该死”,然后藏着掖着,不与人言。
当然啦,二十多岁的我们其实也不算年纪大,所以你怕什么遇不到喜欢的人啊。麦当劳的冰淇淋第二个半价,没有人陪你去吃,你就自己吃两个啊。一个人旅行,没有人帮你拍照你还可以自拍啊,实在不行找路人拍不就行了嘛。有人说,爱情就是,愿最好的时光都与你一起消磨。这话是要有前提的,首先他得是对的人,不然就是浪费时间。还有你得有可以消磨的所谓的最好时光,说得好像每天很闲,不用学习和挣钱一样。
有天朋友突然问我说,哎,你毕业三年后会不会已经结婚了。谁知道呢。毕业三年我也25岁了,可能我会做着一份既辛苦薪水又少的工作,可能写着无人问津的文章,也可能早就放弃了,甚至想起自己三年前矫情的文字泛起一阵阵恶心。可能我会和心爱的人牵手走在阳光下,也可能会在某个喝醉的深夜痛哭,“爱情算个屁啊。”
但我们也还是要很努力啊,女孩子变成富婆了才可以包养小白脸啊,男孩子变得像刘强东那样成功才可以遇到自己的奶茶妹妹啊。真希望此刻疯疯癫癫的我们,最后都遇到了那个同样有趣的人,那一定是爱情最美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