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二十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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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每年生日的时候,我都会叫上一群朋友,开个包房,大家一起打牌,吃饭,喝酒。纸醉金迷,一片欢乐。从高二到大二,这么过了四年,每年我都乐此不疲,享受着人群围着自己转的快乐和满足,当天我是当之无愧的主角。我记得最热闹的一次,是高二,我们三个女生因为生日挨在一起,就合着一起请客,那天来了三十多个人,挤满了整个包房,最后我收到满满当当的两大袋礼物,兴高采烈地提回了家。现在那堆礼物放在书桌最上方的柜子里,我大概有几年没碰过它们,想必它们身上早已落满了灰尘。

除此之外,以前我还喜欢在生日那天掐着点发状态,祝自己生日快乐或者是说一大堆感慨。状态下接踵而来的一大堆祝福特别能满足人的虚荣心,我总是沉醉其中,美滋滋,乐开怀。就算早就知道这堆人里,大概百分之九十的祝福只是遇到了,撞见了,便祝福一句,或许他们还没能看清楚发状态的人是谁,生日快乐就已经发了出去。可是我一点也不在意,最起码在特殊的日子收到花花绿绿的祝福营造出的那种热闹气氛,让人看起来不至于那么孤独。

可现在早已懒得花费这些精力,近两年的生日,庆祝范围也仅限于男朋友,家人和自己。和男朋友出去吃个饭,看个电影,带着弟弟妹妹出门吃顿好的,没有酒,没有鲜花,甚至没有满屏的生日快乐。今年的生日更是在公司开会中匆匆度过,吃的是工作餐,回到家已经十点过,洗完澡洗个衣服直接倒头就睡,这一天收到的祝福也只有零星几个。好像一年比一年凄惨,一年比一年没有仪式感。可另一方面来看,这也让我不用去费心经营那些虚头巴脑的关系,不用和不熟的人拼命营造一种我们关系很好的错觉,没有拥挤的人群,我能有更多的时间去和自己相处,和自己对话,我也能借着这种仪式感好好梳理自身,这是另一种得到和幸福。

这一年学会最多的事情大概是如何独处。怎么让一个人的时光变得舒适,有意义。我去兰州的时候一个人坐火车,往返四十多个小时。我坐在座位上一边听歌一边任大脑漫无边际地神游,或者是拿着kindle看书,看累了就望着窗外的景色发呆,火车穿过隧道,我从玻璃中看到自己的面孔,平静,温和,这也是我那一刻的内心。我真实地活在当下,身体某处像是有小溪流过,我能听到潺潺的溪流声。我身旁只有自己的影子,内心却有着空旷安宁的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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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最幸运的事,是开始持续性地看书和写作。它们让我变得更加坚定有力量。对文字的喜爱是从高中开始的,那时候隔三差五会零零散散地写日记,但是持续时间从未超过两个月,每周也会用为数不多的零花钱买一本书,但是看过的却寥寥无几。上大学的时候从家里带了一箱书过去,四年里也断断续续买了一些,足够塞满整个书柜。可那时候一个月能看一本就已经谢天谢地了,虽然口头说着喜欢看书写作,可能够拿出来的实实在在的证据:例如一个月看过的书,一个月能写出的字,这些都少得可怜。我有时候在想,你如果都不花费时间和精力在一件事上,你凭什么说你喜欢它。所以从一年前开始,我把看书和写作当做每天的打卡任务,就算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写的,也会逼自己从脑海中努力搜寻可用的素材,哪怕只能发短短一百多个字的微博。坚持写作和读书在我看来,更像是保持一种惯性,我不希望我的生活在这方面出现断裂,就像几天不背单词的人再次拿起单词书会感到一阵生疏,我惧怕那种陌生。而我从中得到的东西,在坚持的过程中早已悄悄地来到了我的身体里。

而它们也是让我成长最快的东西。写作让我变得更加专注和精于表达。当我坐在电脑前打字的时候,整个世界就只剩下了我自己,专注于与自己的对话,偶尔的电光火石之间,我感受到一丝丝的顿悟。而每一次记录更像是从头到脚的大扫除,心里乱糟糟的东西被捋顺,这让我感到平整,轻盈。至于读书,至今仍旧生活在象牙塔中的我,比较幸运没有那么早直面人性的险恶与阴暗,书里描写的人性让我胆战心惊,可换本书,我又看到了人性里那些美好的,值得歌颂的善。《一一》里说,电影发明以后,人类的生命延长了三倍。书籍又何尝不是,那些我们无法经历的爱和恨,无法实现的冒险般的人生,无法亲眼看到的部落王国的兴起和衰落,无法体会到的绝望和欢喜,都藏在了书里。那是一个更加广阔,充满生命力的世界。

多看,多写,然后在有限的生命里多经历。这会我终生坚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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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仍然会在空闲时间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是我为数不多,坚持到现在的事情。

四月份,清明节,我去了达瓦更扎。徒步九个小时到达山顶,山顶住宿条件很糟糕,我们三个人挤在帐篷里睡不着觉,可我听见雪花簌簌落下的声音,轻柔得像是从心底发出,那是我离自然很近的一刻。

四月中旬,我去了成都。误打误撞闯到春熙路,一抬头就看到两年前和男朋友吃午饭的小店,那一刻仿佛感觉到时空的错乱,我站在路口,与平行时空的自己相汇。

五月份,我去了武汉。我们从户部巷出来,来到江边。看到夕阳的余晖洒满整个湖面,壮阔宏伟,像是打翻的橘黄色调料盘。我和朋友坐在江边的楼梯上,我在看风景,他在抽烟,彼此寂静无言。心中无数的往事翻涌而过,像江面翻滚的江水,最终又归于平静。

七月份,我去了大西北。在沙漠,我遇到了这辈子最美的夜晚,月光照亮整个大地,空旷寂寥。星空璀璨,月色温柔。我坐在沙堆上,任由肆意的风吹乱头发,那一刻,我仿佛与这片空旷的大地融为一体,我们有着共同的呼吸和命运。

当然,这样足以点缀人生的时刻,还有很多很多。我看到的,都是带不走的风景,可我与之共处的那一刹那,经常会让我产生永恒的念头。

最后:

去年二十一岁生日的时候,我正好在读王小波的黄金时代。他在书中写"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逝,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那时候我觉得二十一岁是最好的年龄,我希望时光永远停在那里。可现在我二十二了,我又觉得现在很好,因为人生许多有价值的事情,你想要得到,必须要以年岁的增长为代价。

二十二岁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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