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国时期的郁达夫,才华横溢的大诗人,积极抗日的勇士,这样一位才子,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也带着民国时期所特有的所谓浪漫情怀,抛妻弃子,只是为了一个女人。
她爱上的女人很美,王映霞,当年的杭州第一美人,天下女子数苏杭,苏杭女子数映霞,说的就是王映霞。
那时候,郁达夫已经有了家室,可是一见到王映霞,家中妻儿,皆抛得干干净净,死缠烂打,缠绵悱恻,那时候,王映霞就是他眼中唯一的缪斯,为了她,甘愿燃烧自己的一切,爱情来得如此美妙,火热又炽烈,因为眼前的这个女人,世界上的所有都不再重要了。
郁达夫爱王映霞究竟到了何等程度,不要名誉,不要地位,只要眼前这一位“明眸如水,一泓秋波”的姑娘。
那时候,郁达夫就说王映霞爱的火焰,复苏了他这堆即将熄灭的寒灰。
两人是富春江上神仙侣,甜蜜又浪漫,那时候的生活,恍若是仙人一般。
可惜,好景不长。
两人在1927年6月5日订婚,却在1940年3月在新加坡协议离婚,细数两人度过的时光,却是十三年都没到。
两人在一起的时候,王映霞不过二十岁,郁达夫已经三十二岁了,十二岁的差距,恍若是横亘在彼此之间无法跨越的鸿沟,怎么也迈不过去。
郁达夫自然是爱王映霞的,可是啊,生活之中的种种琐碎,年龄之间的差距,性格方面的差异,却是无法避免的把彼此拉的越来越远,再也无法磨合,只能够挥手告别。
爱情来临之时,轰轰烈烈,他的一切的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这个人,他爱你。
王映霞自然是无法阻挡这样一位文人豪杰的爱慕,不管不顾,置身其中。
可惜,生活到底不仅仅只是恋爱那么简单,爱情的热血过后却无法避免的看到彼此之间的不合适,种种差异,不间断地怀疑,因为爱情,努力磨合,到了最后,却是连爱都磨得干干净净,竟是相互之间彼此怨恨,各走一方。
人其实是最贪鲜的生物,对你好时,百般呵护,视你为唯一,厌倦你时,弃之如敝履,人总是这样,不断地去追寻新鲜事物,却又在得到之后,不再珍惜,随后百般挑剔,抛到一边。
文人豪客是这般,枭雄美女是这般,这大千世界的平凡人都是这般。
爱久了就会厌倦,就会挑剔,因为不再神秘。
2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这是沈从文为张兆和写的情诗。
张兆和是沈从文的学生,却也是沈从文一见钟情的人物。
张兆和额头饱满,鼻梁坚挺,是受过良好的教育的大家闺秀。
沈从文虽然小说写得好,却不善言辞,他追求张兆和,不过是情书攻势,一天一封,雷打不动,沈从文对张兆和的爱,软硬皆施,硬的时候恐吓她要自杀,软的时候被拒绝却也是说没关系。
又霸道,又老实。
两人彼此之间的称呼也是分外甜蜜,一个叫“三三”,一个称为“二哥”。
神仙眷侣,恰恰是那童话之中的模样。
只是,这般的神仙眷侣,却也因为现实的生活而屈服。分离的日子里,两人的书信来往,茶米油盐是主题。
张兆和抱怨沈从文不善理财,沈从文自卑与张兆和对自己的感情。童话终究会破灭,茶米油盐才是生活。
张兆和抱怨沈从文不知上进,整日沉迷于古玩,而沈从文无话可说,却是深深怀疑张兆和对自己的感情。
彼此之间,似乎恩爱非常,却也有数不清的问题,尚未化解。
哪怕是两个相爱的人,你看,却也是有着无数的矛盾夹杂其中,缠绵不断,剪不断,也理不清。
人这种生物,他有着世界上最火热的感情,愿意飞蛾扑火,却又是最胆小的生物,很多话,都不敢问出口,很多事情,都不敢去了解清楚,进而错失良多。
张兆和道:“从文同我相处,这一生,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得不到回答。我不理解他,不完全理解他。后来逐渐有了些理解,但是,真正懂得他的为人,懂得他一生承受的重压,是在整理编选他遗稿的现在。过去不知道的,现在知道了;过去不明白的,现在明白了。”
一直到沈从文去世,张兆和才算了解他,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人已走,茶已凉,似乎再多的懊悔都来不及了。
她不是不爱他,她只是忘了去懂他。等到终于懂得的时候,他已经离她而去。
恋人在一起的时候,其实挺奇妙,很多话以为对方懂,所以不说,倒是不想,其实对方不明白。
很多话不间断地说,挑着对方的伤口,不停地戳一下戳一下,想要让对方痛,却还告诉自己,我是为他好,为了帮他,然后在不断地伤他。
偏偏恋爱初期的时候,却是火山相撞,彼此之间,甜蜜异常,竟是没有丝毫的问题发现。
只是,待得越久,爱慢慢消磨,然后,恢复神智,竟是相互开始抱怨。
其实,也并非是不爱,只是有的时候,生活高于一切。
3
新鲜感,似乎是经常谈论的词,在爱情之中,究竟如何保鲜,其实是个难以解决的难题。
讲真,人其实是贪鲜的生物,好奇世上所有新奇的东西,不断地去探索,不断地去发现,然后,创造出了一个新的世界。
爱情里,想要保鲜,很难。
因为在最亲近的那人面前,我们始终无法保持神秘感。
我和他同床共枕,呼吸都在这房间之内,他的狼狈不堪我都见过,我的邋里邋遢他都知晓。
新鲜,早就随着生活而散去地干干净净了。
可是,人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长情。
用久了的笔都会很有感情,哪怕写不出来,也不舍得扔。
养了很久的狗,看见它生病,都会忍不住哭泣。
人是一种情感极其充沛的生物。
常年累月下来,对着身边的事物,都有着难以言喻的感情,更何况,一直陪伴在身边的人呢?
又贪鲜又长情,矛盾的,才是人。
爱久了会厌倦,可爱久了却也不舍得放手。
这是人。
生活之中的家长里短,矛盾爆发,却又不舍离开,有的时候,归根到底,不过就是因为那一个字:爱。
因为爱,所以不舍得。
哪怕贪鲜,可又长情,所以还愿意与你绑在一起。
题外话:看完就留个喜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