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装酷了,我还是喜欢俗一点的你

chapter 1

人到了一定的年龄,总免不了变得俗气起来。我不觉得这是什么坏事,这是与生活完全接轨之后必然要经历的过程。

这个俗气是与我们一直自诩要活的酷成对立关系的,并不是指让你一下子掉入市井风尘之中,变成锱铢必较,只知菜米油盐的人。换句更简单的话讲,就是你觉得从前的自己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而现在特别想投入人群,拥抱一下凡人的生活了。

拿我自己来说吧,十八岁左右的时候,特别爱穿深色系的衣服,觉得这个颜色酷呀,简直将年轻的叛逆与初长成人的成熟表现的淋漓尽致。这个习惯保持了很多年,到最近打开衣橱找件打底,都会发现一堆同系不同款的黑色针织衫,什么圆领的、高领的、V字领的,长款的、短款的、半长不短的,紧身的、宽松的、合体的,包括差不多的针织连衣裙都能找到一两条,而我现在已经不想搞明白,自己当初在把它们收入囊中的时候是不是怀着这世界上只有一件这样的衣服的心情。

如今心里有很多少女的情怀都不知道在这个尴尬的年龄如何表达了,我想大声的告诉所有人:

马卡龙色系是真的很好看!

难道粉色不是这个宇宙赐给人类最美的浪漫基调嘛!

女孩子们为什么不抓紧把自己打扮的Blingbling的,那种蜜汁光芒简直堪比一个小太阳啊!

可惜明天我还是会变成那个大地色的自己,毕竟面具戴的时间久了,摘下来都有赤裸相对的羞耻感。可是啊,我真希望自己有勇气俗到家,将花花绿绿穿在身上,然后给那些还在装酷的人说,你看啊,我美所以穿什么都好看,穿什么都像十八岁!(容我随便说说)


chapter 2

说起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自己变得俗了呢。

大概是某个夏天的晚上,路过一个小广场,看到一群群中老年组织正进行各种各样的娱乐活动,广场舞自不必说,两队人马,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和和气气的各自霸占一方。还有大爷们的唱歌活动,一组简单的音响设备,几位常驻老年业余歌手,就组成了一个可以嗨翻全场的舞台。

说起来都不好意思,我居然被这种老年人热衷的活动吸引了。

先是以吃瓜群众的身份围观了大爷唱歌,那富有年代感的旋律竟让我觉得还挺经典,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看那些大爷认真唱歌的神情,也在想象他们年轻时或许是个机关办事人员,西装领带板板正正的度日,成天和各种会议打交道,将贯彻落实各种党政精神做为己任,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一晃三十年顺利退居十八线,忽然发现这些年丢失的生活情怀,于是约上三两好友,觥筹交错之间就萌生了组建一个中老年歌唱队的想法。一拍即合之后,我才会在这个广场上遇到年轻时的他们。

所以啊,听的不仅是歌,更是一个人近乎半生的经历。

歌听过后,我又混入广场舞的围观者中,怎么说呢,有种一见领舞误终身的感觉。

那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广场舞是这么有魅力的一项运动,音乐随便切入,无缝对接,舞姿也是各种变换,看的人眼花缭乱。于是在这明快的节奏中,我真的开始认真思考起来,万一肢体不协调是不是会被广场舞队拒收,脑子不好使会不会记不住这么多复杂的舞步,等我到了爱跳广场舞的年纪,是不是轰轰烈烈不如平静。人如果不努力的话,都找不到一个规模宏大的组织。

被自己突然冒出来的这些念头吓到了,当一个人开始有计划的为未来进什么样的广场舞队着想后,那应该就是彻彻底底的俗世之人了吧。

啊,做个凡人的感觉真好。我这么俗,一定很招人喜欢吧。


chapter 3

前不久遇到一个卖棉花糖的,就是那种一圈圈的用砂糖缠起来,然后软绵绵的像片云一样的棉花糖,眼瞅着周围都是大人带着孩子来买,多数的颜色也是白色啊蓝色绿色这种,于是我毫不犹豫的要了一个粉色的,卖棉花糖的大爷心领神会的看了我一眼,默默的舀糖配色,然后一个巨大的特别正的粉红色蘑菇云就出来了,顿时感觉大爷年轻时心里也曾住过一个少女。

后来边吃边想到了在我的梦想计划栏里,曾有过一个短暂的卖棉花糖的计划,当时那可是承包了我姐一段时间的笑点。现在的我也觉得自己太搞笑,不过还挺喜欢当初天马行空的自己,不酷也不俗,却有最真实的一面。

现在做很多事再也不会在意别人的目光了,因为我觉得俗一点才可爱。

比如在我看国产电影的时候,不用你跳出来告诉我美国大片才是电影界的王牌,那些你如数家珍的电影明星我不care,毕竟当初我通读世界电影史的时候还不知道你对着哪部片子傻笑。

还有啊,不必吃个生鱼片就对那些咽不下去的人投以诧异的眼神,不就是能吃块比较贵的生肉吗?为什么就不能承认清蒸鲈鱼糖醋鲤鱼红烧草鱼松鼠鱼酸汤鱼麻辣鱼剁椒鱼头更好吃呢?!

外国的月亮真没比较圆,请你接受这个现实。

当我们变成了俗人一枚,才会发现以前一点都不酷,活得酷的前提是你对世界抱有自己真实的看法并能恰当的表达出来,而不是将自己拒人于千里之外标榜一些有的没的言论。人都会不免俗的活下去,你可以眼界高、心气高,但不能情商低。你可以选择活得优雅,但不要大放厥词这才是人生。

别装酷了,我还是喜欢俗一点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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