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英语100天计划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怎样提高词汇量。
我一直认为,就是因为词汇量不够,才会听不明白、不敢说也不会说、看不懂、写不出来。但是,背单词是一件苦差事,常常是拼命背单词却难以控制“一边背一边忘”的节奏:(
偶遇这本《1368个单词就够了》,「少即是多」的理念深得我心啊,要是掌握了这1368个单词就够了该多好呀!
读完整本书,背完1368个单词,不得不说,这1368个初中水平的单词,根本不够!
哦,这真是个令人沮丧的结论:(
不过,我所谓的「不够」,是指不够应付英语的听、说、读、写。而书中前言的第一句话就说,「1368个单词搞定英语口语」,也就是说,此书重在口语,作者认为1368个单词足够我们表达自己的意思,其他的他就没考虑了。
首先,我们不可能只是用英语自说自话,说英语是为了交流,只懂这1368个单词,对方说的单词我们不认识,照样听不懂,自己会说什么都白搭。
阅读就更别提了,人家不会只用这1368个单词来写作呀!
就按照作者说的,仅仅只看口语吧,拿书中常举的那个例子,如果我们想说「小儿子继承了她所有的财产」,说出口之前必定在自己的单词库里搜索「继承」怎么说?「财产」怎么说?如果搜索不出来,是不是就会瞬间短路,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
所以,这本书最终要教的,只是一种英语思维,就是说英语时不要一直惦记着中文,只想着尽力表达出自己的意思,而不是找出对应中文词语的英语单词。
以上,并不代表我对这本书的全然否定。读完书中的观点阐述并背完这1368个单词后,我至少有以下三点收获:
一、培养了对单词的分类意识
书中将1368个英语单词按照词性分成了五大类,每个大类又按照功能分成了若干小类,每个小类还会按照各种标准进一步细分。
按照这样的分类,记忆起来非常直观,很适合联想记忆法。
书中还提到了「上意词」「下意词」的概念,只要掌握了上意词,不懂下意词怎么说也没问题,用上意词+形容词来解释,别人照样能听懂。这和我们中文很相似,只是以前学英文时,没有往这方面总结,把一个个单词都看成独立的个体,背得死去活来。
这种框架,其实适用于所有单词的分类。熟悉这种分类结构后,学到的新单词都可以往这个框架中装,以1368个单词为基础,慢慢扩充,建立自己的结构性单词库。
之前看过一个讲座视频,关于6个月学会任何一门外语。其中就说了,掌握了一定数量的名词、动词和形容词,排列组合后,就可以说出几何级数倍的句子。具体的数据不记得了,但确实很鼓舞人心。
有时候我会想,我们完全可以建立自己的单词库,就从日常生活开始,看到什么景物,或是什么动作,或是想形容什么状态,就在脑中检索,相应的英文单词是否已经掌握?不知道就去查字典,增加到自家词库里,这样肯定会记忆深刻,不会一边背一边忘。也即是「把英语用起来」的概念吧。
二、增强了英语口语的自信
前言中讲到,美国西部农民一辈子只用700多个单词,这1368个单词,足够表达所有我们想说的内容了,只是有的稍微麻烦一些,但完全不妨碍别人听懂。
作者自信满满,我也仿佛被感染了,一边背单词一边想——我都记住这1368个单词了,适当地排列组合,总能说出我想要表达的意思。下次出国旅行,我要试试看!
很多人从国外回来都说,英语口语,最大的障碍是不敢说,敢说了,就成功了一半。齐爸英语口音非常重,我经常听得很抓狂。但他去马来西亚出差那两个月,胆子练出来了,敢说,每次自助出国游都是他负责沟通,事情都搞定了,达到了沟通交流的效果,口音是否标准又有什么关系呢。
所以这种自信非常重要。熟记这1368个单词,学会英语表达思维,接受作者的理念,对增强自信很有好处。
三、实践了艾宾浩斯记忆法
其实,我觉得这1368个单词并不适合用艾宾浩斯记忆法,因为字面意思太简单了,更重要的还是要熟悉这些单词的各种用法。
而艾宾浩斯记忆法适合记忆那种「只要记住意思就够了」的单词,比如GRE词库,N多专业词汇那种。
但正因为用这1368个单词尝试了艾宾浩斯记忆法,摸索出了如何讲艾宾浩斯记忆法用于实践,为以后的背单词之路探索出了大概方向,这也是此书颇大的功德呀。
总之呢,这本书就像一把小锥子,在英语世界厚重的大门上钻了个小窟窿眼。仅靠这个想推开英语世界的大门几乎不可能,但能透出一些光亮来。聊胜于无吧。
个人感受,仅供参考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