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我一定是一位大侠。束发纶巾,英姿飒爽,紧身衣靠,豪气无双。骨血里流淌的豪迈和仗义,简直十二分符合大侠的基本条件。但身为女儿身,要像一个真正的大侠般行侠仗义,除暴安良,还需要武功傍身,还需要一个与身份相符的见之如见人之兵器。我的兵器是百丈之内屈人之兵,不打不杀,以德服人。
初中的时候,一帮农村出来的孩子考入我所在的中学。几个女孩听说过我的名头,十分不服,约上我几次考试比拼成绩。想当年,自恃聪明伶俐,到临考仍玩得天昏地暗。到分数公布,一众女娃终是黑了脸。见过我满操场半黑半夜地疯玩速滑,冰鞋寒光闪闪,在白山黑水冰封腊月的夜晚,映得比月华还亮。虽然还是不服,毕竟愿赌服输,山野行走四十里,往返八十里地背山货给我。那时妈妈还在,常做很多好吃的,拿到学校简陋宿舍,与这些山妹子们同吃,不打不相识地结交了一众好友。韶光易逝,年华流转,他们如今在哪里,可还记得我这个常把“以德服人”挂在嘴边的毛丫头?
所谓侠之大者,必是仗义疏财,义气当先之士。我的大侠风,是从平时就一直培养出来的。一帮兄弟姐妹出行,吃个饭喝个茶,行走带风的我一定是那个买单结帐的。拿出荷包拍出大洋银子的刹那,不是大侠笑不出来,因为那是没办法滴,大侠不能吃别人的请。有一次别人请客,自己没花钱,被鱼刺卡住喉咙,半夜就医,惊魂一晚,再也不肯占人便宜,被人请客。吃饭必须自己花钱,毕竟还是花钱比出血强啊!从此,荷包一直很瘪,朋友一直很多。
大学入学,东北人的豪爽一眼便被一小撮别有用心的分子看中,组建了同学中的结义帮。八人中我排行老七。还记得那个星月无光之夜晚,排行老五之有些帅气的团支书借故刚入学了解情况,约我在学校花园谈心。义结金兰的热情还没过多久,满心满眼都是同学情结义谊,完全忽略了团支书眼中炽热的情感以及他极力要求我写给他一首诗的初衷。明月无踪,清风绝迹。温柔一刀,空留遗恨。侠之大者,常不拘小节并忽视儿女情长到白痴状态。以至于到最后团支书满脸怨恨,愤愤然松开拍在我肩膀的手,飘然而去。而后的几年,常欲以己心度他心,坚持以德服人之原则,怎奈团支书当年中化骨绵掌之毒太深,又不肯受我恩惠,清高自居,最后仙乡何处去,不得而知了。
装大侠的年头太久,还真把自己当成那传说中义薄云天、拯天救地的英雄了。一个朋友,谈不上深交,也算不上泛泛,总比见面点头要稍微深厚一点的交情。突闻她不足八岁的儿子患白血病,急需救治,顿生恻隐,翻遍荷包,拿出全部家当上千元,当场交给她以解燃眉之急。在当时,上千元已相当值钱,想都没想,我的第一反应便是救命钱。然后在当时还没有微信的情况下,发微博号召自己所认识的朋友以及粉丝为她儿子捐款或找寻救命药方。虽然当时几无回应,但我只当自己身为社会人,有这份责任心,需要有些大侠的风范罢了。并不求每个人都如我一样,在以后的洪灾、地震以及报纸上有孩子受伤或重病需要捐款时,默默执守良心,尽一份心力,只求无愧于朗朗乾坤。
我这样的人,实际上与大侠相去甚远。优柔寡断,宽容仁慈,不强人所难,但会想人所想,急人所急。百炼钢都化成绕指柔,如何以强制敌,充其量只能自保而已。而很多时候,正是这一份优柔这一份宽容,将无数敌意和中伤化成春风细雨,化成阳光微笑,一笑泯恩仇,成为这大千世界中最美的风景!如若为此,我仍是爱当大侠的那个人,肩负道义,信守承諾,豪气干云,拯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