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先接触到的书是小人书,着迷于书中的故事。我家里是一本书都没有的,六、七岁的小孩,能借到的书只有小人书。
邻居明哥很有生意头脑,他能把借到的书做好记号,在周未时把几十本小人书拿到市场摆个地摊出租,然后用赚到的钱到书店把最新的小人书抢购下来,不断补充他的书摊阵容。几个月下来,他的书摊竟然全部换了新书,书摊生意兴隆得很,几乎垄断了这个小市场。
我常去帮忙,自然有机会可以免费读到不少的小人书。如果晚上还想看的话,就缠着明哥借给我拿回家看,保证第二天还上。
后来我在小学五年级开始跟随妈妈生活,从一个农场辗转到市区里生活。但不久,我发现我和身边的小伙伴是不一样的,他们懂得太多了,而且自信乐观、大方得体,我简直就是刚从乡下出来的丑小鸭,这是我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大脑里空空如也,和小伙伴们聊天就是搭不上嘴。从此以后,我周未的时候就跑去书店、图书馆,如饥如渴地读书。我想我写的作文也能够在班上当作范文读出来,更想把我错过的时光给找回来,同学们已走得很远了,他们在我眼里是那么地优秀,我得花更多的时间追上去。
以前读书很随意,除了写作文要看一些优秀的范文外,我只看自己喜欢看的故事书,在书中可以了解到别人的生活和各种精彩的人生,对一些励志的书也很着迷,它们能让我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期待。让曾经自卑的我慢慢找到自信。
我最喜欢的作者就是林清玄,看他的散文有种很宁静的感觉,能让自己浮躁的心静下来,如同心灵上有了某种联系。
我以为我读了很多书,学识很丰富,后来开始系统地学习写作时却发现自己真正想用时方觉自己的知识储备太贫瘠。
朱子治家格言有说: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
而后来也越来越发现多读书,视野会变得更开阔,写作方向也会变得越来越清晰。
这么多年,唯有读书这一习惯是坚持下来的,到一个地方,先了解一下书店在哪里,如果能偶遇一个有品味而独特的书店,更是挪不开脚步,一定得翻到喜欢看的书,买下来为止。整个旅程变得更让人满足起来。
读书于我,既可怡情,也可以打发时光,更可以帮助我写作。所以我读的书是比较杂的,有人说读书是讲究缘分的,如婚姻一样是命中注定的。所以我们不必去纠结一定要读什么书,喜欢就好,读不进去就扔下换一本,直到遇到不舍得放下的书为止。
阅读,成了我生活的陪伴,如影形随。它就像是一束光芒,照亮了我人生的各个阶段,特别是能够让我在经历黑暗时能充满希望,有勇气继续自己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