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八月长安的小迷妹

我很想写一些很酷炫,帅炸天的东西。可是,以我自己的经历与水平,写不出任何值得观赏的东西。

每次都会很无厘头的想写一些前言不搭后语的东西,当时会自以为很好,其实真的是狗屁不通,这可能是初中语文老师强留的随笔作业所落下的后遗症。

写作,真的是要有天赋,有故事的人才能做的。

要是在两年前,我一定自命不凡,为自己矫情做作的文字沾沾自喜,却无知的以为这就叫天赋。

而我的生活平淡的像一碗白开水,然后不小心撒进去了几粒盐----高考历史白卷,也并没什么味道。

我的暗恋经历?两段,波澜不惊,躲在人群之后默默的看着,走在百米开外远远的看着。

我曾想将这两段经历写成小说,用来纪念我的三年青春。可是,最终我发现,我写不出什么,同时,写成小说后的我,再也不是我。

我喜欢在夜深人静困倦不堪时打开电脑,安静的码字。听着自己敲击键盘,以及不断增加的方块字会有说不出的快感。

我懒,很懒。即使思绪万千,也不愿掏出笔纸记录一二。我发现买了丑的日记本最大的好处是,可以以本子丑没灵感为借口偷懒。

我下了那么多的誓言,好像没有一个是实现的。也活该我不受老天待见,每次都是我点背。

那么,我总要为我自己说过的话来点实际的行动。

一.你是谁?

这是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你是谁。

我是WF。

但其实,我们都不是很清楚自己究竟是谁。

我是妹妹,是姐姐,是他们喜欢的人,也是他讨厌的人。

我是话唠,有说不完的话,同样,又喜欢安静得没有声音的图书馆。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电影,喜欢跑步,喜欢很多很多有趣的事。我不知道自己的喜欢是不是真的爱好,反正在做这件事的当下,我觉得它很有趣,我就将其称之为喜欢。我不知道这种定义是否正确,但我会一直这么理解下去。反正喜欢是一种主观的感觉,除了自己的本心,谁都没有办法和理由来指手画脚。

所以,也就非常好理解我为什么有过那么多爱豆。我看脸,看他们的笑容,看他们为人处事的作风······

中学时代曾很酷爱一些明星,因为他们的帅,因为他们的笑脸,因为他们说话的语气,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这可能是是对明星最高的评价。

我从来不觉得我追星的那段时光很蠢,就像我从来不觉得我的以前很幼稚。

然而,到了高三,对于追星的热忱渐渐冷却,就短短的几个月,似乎跳出了那个花痴的少女时代,但是保不齐我哪天又重拾兴趣。

我最爱的是八月长安,然后是白岩松。我不知道将来到底是不是最爱他们,但是,当前的我就看他们哪都顺眼,他们说什么什么就是对的,他们干什么,我都觉得干的漂亮。

二.你从哪来?

我来自浙江绍兴,我其实不能算是真真正正的绍兴人。但我就是喜欢说自己是绍兴人,我觉得比起上虞,我更喜欢绍兴,更喜欢绍兴的人文与气质。

我的高中,零段恋爱经历,两个喜欢过的男生,一群好友。

我的高中很幸运,遇见了一群可爱的人。我觉得,可能在将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遇不见像他们那样好的人了。

高中的我,喜欢远远的看着他的背影,远远的,看着就好。我的喜欢,就只是单纯的喜欢,没有背后延伸的意义。我的喜欢,不求占有,我知道,他不属于我。爱一个人是卑微的,那么喜欢一个人是沉默的,至少于我而言是这样。

我从来没向我的任何一个好友坦白过我喜欢的人,但是我想他们都知道,即使我的喜欢是沉默,也沉默的那样高调。

QW

一个像余淮一样的大男孩,爱笑,皮肤黑黑的,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

说来也难为情,我真正喜欢的第一个男孩是在高中,过了豆蔻年华,只有一脸青春痘。

他很好,真的很好。

好吧,那时候的我们都自命不凡,以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所以自己喜欢的人也是最特别最耀眼的那个。

他们说,想起以前的自己会觉得很蠢,不忍直视······

虽然,我也觉得蠢,但我往往喜欢用另一个词来代替--萌!青春无限的我们是什么都代替不了的。

第一次遇见,是选修课,在欣艺轩二楼的画室里。我忘了他穿的的蓝T恤还是黑T恤,我忘了我们第一句话是从哪里开始······我忘了初识的场景,忘了浪漫的开头。

高一学校为了创办特色二级中学,下了狠心给我们开选修课。不用上正课,附送双休,谁不是乐呵呵的接受呢。

跟功夫熊猫长很像的班主任在午休时宣布了这件事,我揉了揉压出睡痕的脸一脸茫然的看着班主任。班级里的同学都很兴奋,七嘴八舌的讨论着选修课。明明知道是很水的为了应付上级的课,还是认真的挑选,选内容,选老师,选同伴。

那个时候觉得慢到时间停滞,在回忆里不过是那么一瞬。

那个时候的很多事都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天,小二还坐在我身边,一抬头我师父正冲我笑。

但很多事却又模糊的像是在梦里发生过的,孙猴子是不是经常叫人站着,功夫熊猫是不是经常抽我回答问题,我是不是经常跑去语文老师的办公室重新默写文言文······

所以想不起初见的模样很正常,况且我也不是个一见钟情的人。

他爱笑,细细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扬扬浓密的眉毛,笑起来时嘴角勾成好看的弧度。

嗯,是个好看的男生,仅此而已,我都说了,我不是那么肤浅的一见钟情的人。

高一有太多操蛋的事,比如搞不好同学之间的关系,比如第一次月考就考最后一名,比如······

但是,遇见他,抚平了我所有想骂的脏话。可能有些酸溜溜,但确实如此,虽然,我同样忘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

喜欢是一个过程,没有一见钟情的炽热与激烈。我只是觉得他好,很好,非常好,然后,开始有那么一点喜欢他。

来说说我们的第二次遇见吧,像言情小说里安排好的情节,光线,时间,细节,一切都恰到好处。只可惜,我辜负了这一切的恰到好处。

第二次,英语阅读选修课。上课铃已经打响,老师懒懒的关掉后面两盏灯,打开投影仪打算放电影。

两个高高的男生推开后门,猫着腰企图躲开老师的视线。其实是徒劳,老师看得到,一清二楚,但她也只是瞥一眼,不想在这种选修课上花费任何心力。

来的太迟,只有两个位置,一个是最前面,一个是我旁边。我喜欢坐在靠窗的角落里,可以轻松的看到教室里的每一个人。

我感受我身边椅子拖动的声音,但是更吸引我的窗外上太极选修课的同学们。

“下面,我点一下名”,老师懒散的点名,软绵绵的,像是没有骨头。

······“QW”

“到”,声音从我的右侧传来,很熟悉。虽然我对记人脸和人名有先天的缺陷,但是我对声音的记忆的应该还正常。

我转过头,去辨认这个熟悉的声音的主人。

“呀!是你!”我惊喜道。

“哈,是你啊!”他也表示很惊讶。

在这样随机的选修课上,随机的座位,能与一个人两次坐在一起,难道不令人惊讶吗,这样好看的少年居然和我有这样的缘分,难道不令人惊喜吗?

天作证,那时候的我绝对没有非分之想,嗯,以后也没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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