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早上叫醒一个作家的,不是闹钟,而是昨夜辗转反侧时酿就的灵感。
对一个天生就具有创作冲动的人来说,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至少有两件:一是拿起笔来时,脑袋空空如也,搜肠刮肚,却难发一词。具体画面请参照语文考场上的大部分学生。二是大脑异常清晰,灵感喷涌,如有神助,然后,由于条件的不允许,却无法将它们一一写出。比方说,晚上入睡前,出现这样的情况,是起来码字呢,还是继续躺着,让各种想法烂在心中?
既然对一个作家来说,世界上有最痛苦的事情,那就应该也有最幸福的事情。最幸福的事情,当然是文字(shou)承载(dao)起(zan)灵感(shang),行文如行云……流水般畅快!
西方的一些作家常常在动笔之前乞求主管文艺的缪斯女神赐予自己灵感。如莎士比亚,就在其历史剧《亨利五世》的开篇中写到:“啊!光芒万丈的缪斯女神呀,你登上了无比辉煌的幻想的天堂;拿整个王国当做舞台,叫帝王们充任演员,让君主们瞪眼瞧着那伟大的场景!”作家认为这些横空出世、美妙绝伦的灵感都不是出自自己,而是出自某一个神仙。自己不过是用文字将这些灵感表达出来罢了。
从这里不难看出,包括但不限于文字的艺术,本身是一种载体,比如说,音乐的旋律就时常是回忆的载体。如果某个郁闷的人生阶段正逢某段音乐旋律时时萦绕在耳边,对于这一人生阶段的回忆就会被编码进这段音乐旋律中。时隔多年,突然听到这段旋律,也就会突然回忆起那段时光。
汉语常用的几千个文字之间存在着无限多种可能的组合。每一种组合都代表着一种频率,文字组合的频率切合作者心里情绪的频率,文字才能打发掉写作者心中的喜怒哀乐,也才能引起读者的共鸣。
当文字的频率切合了心灵的频率,当文字承载起灵感,可能才有了真正的文艺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