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极了这样的烟火红尘,江山有序,盛世清宁。”——《时光知味》
苍白的手指抚过书上的这句话,“阿迁……”,我不会忘了你这一生的信仰,从此以后为你守候你所守候的,你爱的这烟火红尘,这有序江山,清宁盛世。
时迁是十九岁入了伍,承了他父亲的 遗愿。
那年孟夏十七岁,也是那年她被B大医学系破格录取。
时迁二十三岁,便成了年纪轻轻的副队长。
孟夏二十一岁,去了国外的H大,开始读研。
时迁二十五岁,于一次武装行动中牺牲。
孟夏二十三岁,她也没做什么疯狂的事,就是辞了在W国的医学教授的职位,回了国入了伍。只不过入的伍是时阡入的特种兵部队,刚好那年特种兵招女兵,孟夏动用了人脉义无反顾的入了特种兵部队。
在入伍之前,她在为他们两个准备的庭院里种下了一颗枇杷树。
所有人都在劝她一个好好的医学博士不当,为什么要去入伍。
她只是笑了笑:“阿迁在那儿啊。”
再后来
她回到故居,喃喃细语:“庭有枇杷树…死…亭亭如盖矣”
她想她也和时阡一样,爱上了这里。
再后来
她白发苍苍,搂着多年前的一身军装,孤身一人,她已经有些糊涂了,也不是很记得时迁,但她没有忘……
爱这里的江山,盛世。
吾国、吾族、吾民
“阿迁。”
“嗯。”
“你在”
“…我…在…么”
“你——在,在和我一起守护我们所爱的…这红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