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女子带3-4周岁儿子进女更衣室被管理员阿姨拒绝一事,近日在媒体发酵,光明网刊发司马南评论称,管理员制止得对,更提出建立第三更衣室的做法,个人以为,这件事已经在矫情的路上越奔越远。
记得小时候家里没有热水器更谈不上浴霸,到了冬天想洗个热水澡只能去澡堂,那时候除了男女浴室、更衣室隔开之外,只要是没上小学的男童女童都可以在男女澡堂之间奔来跑去,根本不见大人呵斥或者管理员制止,相反大人只会把小孩的玩闹看做天性使然,更不会认为小孩会对异性投去“异样的眼光”。
3-4周岁的男童,是否会对女性身体产生异样感觉,按照常理推断,即使在当下普遍儿童性早熟的背景下,在此耍流氓也是不大可能的。在此事件中,管理员阿姨拒绝其入内的首先考虑,肯定是认为男童的目光“有毒”,会对更衣室女性造成伤害,而这种臆测的伤害,最终转化为儿童的现实伤害,被拒于门外的儿童只能在更衣室外换衣服。两相权衡,成人世界对儿童的排斥伤害已经一目了然。
在公共游泳馆、更衣室、澡堂,彼此间的目光所及势必触及身体隐私,赤条条一览无遗才是人生本来面目。进入这种更衣室或者澡堂,每个人都想好了不是被看就是看别人,对女性来说也是如此。隐私权的部分让渡,是进入此类场所的基本前提。被同性看跟被完全懵懂无知的儿童看,在本质上并无多大差别。
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相对而言处于弱势地位,这也不难理解为何要推出女性专用通道、女性专用车厢等进行保护,但如果弱势的女性要排斥更为弱势的儿童,而出发点恰恰是以女性特殊自居,那儿童是否能以更加的特殊性、避免室外换衣的窘境来进行抗争,争取进入更衣室的权力呢?
每个人包括女人都是从小孩长大,问下自己3、4岁时候去过哪里?看过哪些裸体?很多人都回答不出来,也根本想不起来,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