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写文?为了把灵魂写进思想里,为了把生活和情感留住,为了今生今世的证据,我来过,我很好。
我从小到大看过很多书,这两年荒疏了,但有些作者总是停留在记忆里。一看到最爱的作家这个题目,我第一反应是三毛。然后我看到下面介绍里说,不限古今中外,便又想到古代的诗人们。但是我私心里不愿意把古人称作作家,觉得这样子总有些奇怪。作家二字更多的是对一个职业的赞誉,而古人写文章还是表达政见为主,那是士人为官作宰的一部分,不算是作家这个职业。
那么还是写三毛吧。大约是初中的时候,母亲买了好多本三毛的书,然后我一头栽进这个坑里。
那时候好像受到一个同学的影响,看起张爱玲的小说来。于是免不了把三毛和张爱玲加以对比。我是更喜欢三毛的。我觉得三毛的文字里有人间烟火气,是自然的,温馨的。而张爱玲的小说因为内容的缘故,也可能是先了解了她的身世(看了《他们仨》之后)再看她的作品,总觉得她的文字里有没落贵族的味道,压抑的,灰暗的,叫人不开心。
最先看的是《撒哈拉的故事》,很久之后才看了《梦里花落知多少》。我喜欢三毛,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喜欢她的张扬肆意。她不喜欢数学,但把她喜欢的东西学得很好。她四处行走,四海之大哪里都困不住她。自由,还是随和,是任性的不羁,还是自然无为的清净,初中时候我确实太小,没想那么多,只是顺着内心的喜好来,打个不太好的比喻,就像古代老爷到后院歇息,总是去让自己更舒服的女人房里。
三毛是撒哈拉最热烈的阳光。我总觉得她骨子里高贵优雅,哪怕她是在泥地里打滚。她就像郁金香,笔直修长的茎,绚烂绯红的花。像天上的霞,流动着变换着色彩。美到让人不忍心看,又舍不得把目光移开。
王国维赞李煜一直不曾失了赤子之心,我觉得她也一直都不曾失了一颗赤子之心。她的文字很干净,像水一样缓缓流过。她只是把她的生活她的感受记下来。不管是在撒哈拉生活的幸福,还是丈夫荷西死后的悲痛,都是纯粹而真实的,真实朴素的幸福,真实朴素的悲痛。
她的生活其实很普通。一篇《中国饭店》就可以看出。她是一个普通的妻子,为外出工作的丈夫做好饭菜,抱怨荷西回家第一句话不是问她是否快乐而是嚷嚷着饿。我几乎笑出声来,几乎可以看到她的娇嗔。小女人在茫茫沙漠里生活,幸福像蜂蜜一样稠。
可上帝总是嫉妒神仙眷侣,总要收走一个去看看。六年相守,之后是一生的别离。六年太短,好多故事来不及开始就已戛然而止。锥心的痛让她一度无法提笔写作。我记得《梦里花落知多少》里有一篇写的是她给荷西扫墓,身着彩衣的女人拿着刷子,一遍一遍描摹着墓碑上丈夫的名字。她说她不愿意穿着黑衣服去,因为荷西更希望看见她开开心心的。
自由的灵魂连死亡都束缚不了。
有时候觉得西班牙语真是好,学会了就能走遍南美。《万水千山走遍》是我高中之后看的,感觉自己跟着三毛游走在异国他乡。那些不熟悉的风土人情,有些神秘的宗教,我记得好像有个什么史前遗迹竟然叫三毛有了通灵感,真真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书后面附了三毛的家信,署名和自称都是妹妹。三毛是笔名,是对外的,而妹妹是家人的称呼。有时候觉得,这一声妹妹,就像叫张国荣“哥哥”一样,有种温馨和亲近。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最后选择死亡,但我知道她的灵魂依旧跳跃在字里行间。妹妹呀,生如夏花,不曾凋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