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开始读《语文教学与文学》(王富仁著,广东教育出版社)这本书。因为克服惰性实在是难,于是计划周一到周五,每天读一篇文章,本书一共28篇文章,基本一个月能够读完。
今天读到《在语文教学中必须同时坚持三个主体性》一文,有两句话引起了我的共鸣。
1.学生学习的主体性不是建立在刹那乐趣感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成长的乐趣之上。
2.语文教学是“教”孩子,而不是“哄”孩子,是为了学生的“成长”,而不是为了学生的“享乐”。 (P37页)
联想到现在有太多的“快乐成长”理论,太多的“学习无用论”,太多的“散养”论,被无数家长拥泵,奉为圭臬。结果呢?孩子既没有得到快乐,也没有学好习。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家长对于孩子的快乐和学习的乐趣,并没有正确、深刻的理解。而王教授这两句话,一针见血地指明了学习的本质和快乐的本质。
家长们想让孩子快乐,于是以为不提要求、不谈学习,孩子就能够快乐了。可是孩子离不开学校这个环境,更离不开成长的环境。学习,其实是人生存的持续状态,不是你避而不谈,就真能避开的。而成长的乐趣,其实就是不断地学习,在学习中发现自己拥有的知识和能力越来越多,对自己和外界的掌控力越来越强,乐趣也就随之而来。
快乐学习,寓教于乐,这理论本身并没有错。然而要清楚的是,不管是快乐学习,还是寓教于乐,学习是目的,娱乐是手段。过分地强调乐趣、快乐,忽视了学习,其实是本末倒置。
1.学生学习的主体性不是建立在刹那乐趣感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成长的乐趣之上。
什么是刹那乐趣感?我以为就是一些所谓的赏识、激励,浮在表面的表扬,一味的多媒体教学,可有可无的合作学习……对学生只夸奖不批评,孩子当然高兴;一些视频和音乐的使用,孩子也很喜欢;在合作学习的时候,自由交流,孩子没有压力;教具学具的使用,给了孩子动手的机会……但是,这些只是刹那乐趣感,只是浮在表面的快乐。夸奖多了,孩子也会麻木;视频多了,孩子也不再被吸引;合作学习的时候,趁机聊天;用学具操作的时候,只得到了动手的快乐,却没有真正思考……可是,真正使你学到知识、获得能力的,恰恰是这些冰山之下的东西啊!这才是“成长的乐趣”!
2.语文教学是“教”孩子,而不是“哄”孩子,是为了学生的“成长”,而不是为了学生的“享乐”。
其实,不仅仅是语文教学,其他的教学:数学、英语、科学、历史、地理、物理、化学、音乐、美术……都是为了教孩子,为了使孩子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提高能力、培养美感,为了孩子的成长。想得到单纯的享乐吗?轻松吗?休闲吗?那是娱乐,不是学习。
想要简单的快乐,必然很少动脑;即使是看电视剧,观赏和研究,跟着剧情走和扒一扒剧情的背后,也是两码事。诚然,现在有很多娱乐节目,为了满足人们的娱乐目的,同时增加一点文化含量,努力把学习用娱乐的方式表达出来,比如:《汉字听写大赛》、《中华好诗词》、《开心辞典》、《三星智力快车》,很多儿童节目,比如《巧虎》系列,都是在寓教于乐的方法指引下,为了引导人们多学习,而做出的努力。而这些,是学习与时代的妥协。毕竟,现在是读图时代,毕竟,现在是网络时代,毕竟,现在是娱乐至上的时代,严肃的学习被逐渐消解,但是,妥协的目的,是为了共生。走娱乐化的路线,不是说学习不重要,而是努力引导人们去学习。
快乐学习的理论,为什么那么受追捧,其实正从反面说明了,学习不是一件容易快乐的事情,所以,我们要努力把学习变得快乐起来!
所以,口号是“我学习,我快乐”——通过学习,找到乐趣。而不是“我快乐,我学习”——快乐了,要通过学习来表达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