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发生了两件小事情,感触颇深。特别是在拒绝别人这一块,我的功力真的是有待提高。
第一件事情呢,是我主动要求的。但是事后回想起来,觉得当时真的是特别不应该。把它定义为拒绝可能不是特别合适,姑且如此吧。
前段时间,一直在纠结着要不要带嘟嘟小朋友和我一起出去玩,后来有其他的同事没法去,空出了两个名额,才下定决心带着婆婆和嘟嘟一起去。
全程下来感觉还好,并没有想象的那么不顺利。除了回程路上,完全精疲力尽之外,其他担心的一些问题,也都没有出现。
以上指的都是我考虑到的,还有一件事情,是我没考虑到的,却恰巧发生了。
在部门统计人员的时候,房间基本已分配,我和婆婆一间,有一个三人间,还有一个女生住单间。但是后来实地安排房间的时候,单间的女生落单了,需要同三人间中那位带小孩的妈妈同屋,她表现的跟抗拒。大家都表示理解,毕竟考虑到小孩晚上吵的问题。
我想到嘟嘟很喜欢那个哥哥,就在其他同事还没有说话的情况下,脑袋一热,说出和那位带小孩子的妈妈同屋,让婆婆和同事睡一间。
可能这样的考虑,在当时的我心里觉得甚是周到,到了晚上实际操作才发现特别不方便,而我这所谓的“利他主义”,也完全可能是吃力不讨好的行为。
在晚上到了酒店以后,虽然我和卧婆婆是对门,但是我们要分配行李,才意识到特别的不方便。我去洗涑还得让婆婆先过来,帮忙也看着嘟嘟。那一刻才清醒的意识到自己己做了一件蠢事。
而且我是带她出去玩的,却忽视了她的感受,在没有和她商量的情况下,就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让她和一个陌生人睡觉。
所以那句,当什么决定要脱口而出的时候,应该多考虑几秒,真的是特别的适用于我。
第二件小事呢,就是前两天去超市购物,在排队结账的时候,发生的一件小事。
我购买的东西大约十来件吧,刚巧轮到我收银的时候,后面排队的中年女性拍拍我,问我:我只有一样东西,可不可以让我先收呢。
要是其他时候我就同意了,但是考虑到嘟嘟在外面等着我,我觉得她的口吻有种她的要求很合理的感觉,因此这些想法在脑海里转了一个圈,脱口而出:“不要”。
说出“不要”的那一刻,觉得自己轻松极了,我清楚的知道就是不想让她插队,所以不用考虑太多,直接拒绝。
虽然那位女士在听到我的拒绝后说我“小气”,我也无所谓啦,小气就小气,那又怎样。
所以,此刻的体会就是其实拒绝人的感觉很爽唉,虽然是件小事,做法和一惯的自己有些差异,但是跟随自己想法并且实施的感觉特别不错。
所以,通过这两件小事,我觉得生活中三思而后行以及学会拒绝别人是很重要的两门课程。也许有时候在不伤害其他人利益的情况下,追随自己内心的感受,适当的自私也不失为一种快乐。反正管自己开心就好,担心那么多别人的感受,不仅委屈了自己,别人也不一定就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