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封皮上是一座小村落,红搭绿——有人认为这两种颜色混在一起是出了奇的丑陋,但彼时我看见的,是美,是那种妩媚但平实的美。如同闫红的思想一般,越是出了奇的离谱,越是出了奇的夺目。
这些文字,不同于以前的笔锋犀利,反而是絮絮叨叨的温婉。就像,在一座森林里,看见一座小木屋,推进去干干净净,向阳,桌上有玉簪、水仙,还有一台录音机。在那里插播着村落的故事,也是一个女孩童年的故事。
闫红有一个不温柔的母亲和脾气暴躁的姥姥,有一个耳根子软的姥爷和一个跟命运死磕的发小,有一个同样热爱美食的吃货朋友和一段让你眼红的看似平凡的童年。
好像,好像你也在那个消失已久的小村落里,从未离去一般,你在某年某月某一时刻看见了童年的她,他和他们,那么陌生却又那么熟悉。
她爱那种放纵自由的时光,甚至是喜好那种随心所欲,不被看管的破败的真实生活。就像砂纸跟A4纸一样,她一定会偏爱前者。
她会拥有比别人多的苦愁,也拥有更多的甘甜。就像那种对未来的期待与结果一般,总会有落差,痛并快乐着。唯有疼痛后,方能了解乐,有一面才会有相应的另一面。人生里,真的是有最后一面的,从此再也遇不上,只得化作记忆里的一些碎片,有时割伤脚,那是你没穿鞋,有时割伤脚,那是故意回忆。
闫红不管怎样,她都没变过,还是那样话唠,还是那样文青,还是那样爱并被爱着。一成未变,多了几分犀利那又何妨?散着散着,便凑成了整段回忆;回忆着回忆着,我们便已老去;老着老着,我们又开始回忆。
读闫红的《彼年·此时》,要用一颗平和质朴的心去感知,就像扇贝和葱泥,永远不分离。过去就像一张考卷,涂涂画画,搞得乌七八槽,直到有一天,你看着看着,就突然掉眼泪,那时你才真正跨了过去。
这本书也是如此,看着看着心里就一颤,眼眶就默默湿润,闫红的过去就这样了。我们的呢?在一切最好的时光里,都闪烁着我们的影子。
远方那座小村落,一间木屋里,一米阳光,一对桌椅,一杯热茶,一个录音机,录音机正在不停的播放着那些年,那些日子,那段时光。那些,我们所有人最爱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