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 LES小说 家属院的女人<六>

第六章:逆女

1981年胡梦从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到清河城一中当老师,杨云则被分回了老家凉州的教育局工作。

那年陈秋月的未婚夫安天明也从部队转业到清河城的铁路系统,成为一名铁路工人。安天明刚转业的头几年主要在清河城工作,直到国家开始大兴铁建,他们才奔赴全国各地,开始了大半生四海为家的生活。

杨云自从毕业后跟胡梦分开了,就一直闷闷不乐,隔三差五的给胡梦写信。信里总是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些琐事,偶尔试探性的问胡梦有没有想她。

有一次她在信里这样写到“我最近经常想你,你呢?你应该没有想我吧,当然你想陈秋月的时候可能比想我要多,但是你知道吗,陈秋月要结婚了。你来不来参加她的婚礼?” 。

那时候胡梦在跟杨云的通信中,已经毫不掩饰自己对陈秋月的喜欢了。

所以她在回信里说“秋月要结婚,是早就料到了的事,只是没想到那么快。我就不去了,亲眼看着自己喜欢的人结婚,我怕自己忍不住会哭。你代我向她问好,也送上我最真挚的祝福。”

杨云看着这些话虽然有点酸酸的,但她终于也释怀了。这几年她早就看出了胡梦对陈秋月的感情,只有陈秋月自己不知道。她太单纯了,根本就不懂得同性之爱。

1982年陈秋月和安天明在杨子庄举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婚礼。毕竟在当时安天明是为数不多的从农村走出去,又混的像模像样的一个人。在乡亲们眼里,安天明也算的是个人物。所以婚礼也就办的很隆重。陈秋月依然不知道自己爱不爱安天明,但在拜堂的那一刻她想,既然嫁给这个人了,不管喜不喜欢,一辈子也就这样了吧。

胡梦毕业后工作一直都很顺利,她为自己人民教师的身份感到骄傲,她爱学生,爱自己的工作。

为了避免自己想陈秋月,更是全身心的扑在了工作上。经常自己一个人在办公室批改作业、写教案到很晚,然后踏着月光的清晖回家。

那时候的胡梦生活很平静,没有太多的悲喜,只有在想起陈秋月的时候才会有点难过。

接到杨云来信的那一晚,胡梦像往常一样,在华灯初上时才离开办公室,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

微风吹过,偶尔有梧桐叶飘落。那时才深秋,她却突然感到彻骨的寒冷和孤独。她觉得自己好像用尽了一整个青春去暗恋陈秋月,但陈秋月就要嫁人了,从此以后便连暗恋的资格也没有了。

年华似水匆匆流过,她也在那场,注定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的暗恋里急速的苍老。

那晚胡梦回到家时已经很晚了,家里的灯却意外的还亮着。原来她妈还在等她,见她回来赶紧要去厨房热饭。

“妈,不用忙了,我在学校吃了饭回来的。”她觉得很疲惫,只想赶快回到自己的小屋。

“梦梦,你今天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没有,今天学校事多,有点累,妈你怎么还没睡”?

“今天宋振国来找过你,他说他刚从北京回来,找你有点事,看你没在家,就让我告诉你他明天再过来”。

“妈,那明天您就告诉他,让他不要再来了,我不想见他”。

“怎么了梦梦?你原来跟振国不是挺好吗,他好不容易回来一趟特意来找你,你不见他有点不礼貌吧”她妈笑着说。

“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都那么多年没见过了,再见面多尴尬。您快去睡吧,我也要睡了,今天太累了。”

胡梦回到自己的小屋收拾完后并没有睡觉,其实她一点睡意都没有。躺了一会又起来,坐在书桌前打开一本书,看了两页一个字都没看进去。合上书,从抽屉里拿出那年给陈秋月买礼物时一起买的记事本。胡乱写了一段话,自己看看不满意,划了又重新写。这样反复了两三次,最后终于写了下去。

“秋月吾爱:

但愿这样的称呼,不会让你觉得厌恶。想来我们也认识4年了,虽然只见过一次面,但通信从未中断,我总觉得好像跟你认识半辈子那么久了。

你说你很内向,但我觉得我们交流起来毫无障碍。我喜欢你漂亮的字体,喜欢你的温柔善良,喜欢你的才华横溢。更喜欢你文文静静的气质,像温顺的小羊,总让我有保护的欲望。

当然,我喜欢你不是从我们第一次见面开始的,而是从杨云第一次跟我提起你时。我很早之前就开始根据杨云的描述想象你的样子。她说你小时候总是被人欺负,我听的心一阵阵的疼。多希望跟你一起长大的那个人不是杨云而是我,这样别人欺负你的时候我就可以教训他们了。

杨云说你是你们班学习成绩最好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最终却落榜了,为此你觉得很遗憾。我总想说点什么安慰你,但现在的我想不出合适的话语。因为我知道,就算我什么都不说,多年以后你也一定会释怀的。

还记得那年夏天在杨子庄,我跟杨云离开的前一晚吗?你说我们走了就剩你一个人,那时候我多希望自己能留下来,留在你身边,如果可以选择,我什么都不要,只要有你就足够了。

若能跟你在一起,一定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事情,但你终究不可能属于我。听杨云说你要结婚了,我觉得我失去了我一生中最最美好的东西,以后我连暗恋的资格都没有了,想想,真的有点难过”。胡梦这封表白信,并没有寄给陈秋月,那些话只安静的躺她的日记里。

多年后,陈秋月在整理胡梦的遗物时,发现胡梦写给她的,延续了几十年,日记式的深情告白时终于泣不成声。

第二天宋振国果真又去了胡梦家,胡梦知道宋振国说去就一定会去的,故意在办公室拖延着不肯回家。没想到宋振国见她没回去,竟然找到了学校。

胡梦刚走出学校大门就看到,一个穿军装的男人站在路灯下。

那男人看到胡梦推车出来,赶紧迎上前,满脸堆笑的说“胡梦,好久不见了,你还好吗”?

胡梦尴尬的笑笑“我挺好的,你呢”?

“我也挺好的,我来是告诉你,我调回清河城工作了。”

“那挺好”

“我送你回家吧,咱们边走边聊” 。

胡梦不好意思拒绝宋振国的请求,任他从自己手里接过车把,跟他并肩往回走。

胡梦跟宋振国小时候就认识了,那时候她们还同住在市政府家属大院里。后来宋振国的后来宋振国的父亲调到省城工作,他们全家也随迁到了省城。一晃十几年了,没想到宋振国会再回来。

胡梦之所以对宋振国那么反感,是因为宋振国曾追求过她,但她打心眼里不喜欢他。

胡梦觉得宋振国好像有一种天生的优越感,永远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而且特别注重仪表和穿着,当然这并不是什么缺点。可是胡梦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让自己喜欢上他,事实上,胡梦不会喜欢上任何一个男人。当然这些是她碰到张一宁和陈秋月之后才发觉的,在当时她还只是单纯的不喜欢宋振国。

胡梦记得宋振国搬到省城后,多次给她写信,开始时她出于礼貌还会回复,后来宋振国竟然发起了猛烈的攻势,字里行间充满着热切的渴望。

胡梦只觉得厌恶,和反感,后来连信也不再回复,直到宋振国去当兵,他们曾一度失去了联系。

就在胡梦快要忘记宋振国这个人的时候的时候,他又突然出现在胡梦面前,让她多少有点不能适应。

宋振国在送胡梦回家的路上,不停的炫耀着自己的“伟大功勋”。

宋振国讲到自己的经历时两眼放光“我高中毕业就去当兵了,去了内蒙古。我们驻扎的地方,荒无人烟,一望无尽的草原。当时一块去的好几个,天天想家想的抹眼泪,我觉得好笑。好男儿志在四方,整天哭哭啼啼的有什么出息”

胡梦说“每个人想法不一样,有的人就是会恋家”

宋振国说“我不恋家,我是跟我爸赌气走的,走的时候就发誓不混出个样子再也不回来了。所以到了部队,我什么活都干。喂过猪,当过炊事兵,后来从一个新兵蛋子一路升到营长。当然,我的目标是做将军,一辈子留在部队。”

说到这宋振国叹了口气“没想到,政策变了,上面一声令下,我们铁道兵集体转业了”。

宋振国说到这神情有点落寞,接着说“我们局指挥部在清河城,我就调回来了,不过以后很可能要全国各地跑”。

胡梦嘴角勉强上扬了一下,想说点什么话安慰他,但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事实上她对宋振国的事一点兴趣都没有,她根本不想了解眼前的这个男人,至于他的任何功勋或者是落魄跟她都没有任何关系。她是出于礼貌才听他说完,他为什么要告诉她这些呢?这她莫名的有点烦躁。

胡梦以为宋振国能了解她沉默的含义,没想到,到了胡梦家楼下宋振国突然开口说“我问过阿姨了,你还没处对象,我也没有,要是你没什么意见,我们两个可以处处看”。

胡梦本来就很烦躁,听到宋振国的话,不假思索脱口而出“我们不合适”。她有点生气,觉得宋振国这突如其来,又自以为是的告白,是对她的不尊重。

胡梦以为她回答的那么干脆,宋振国会知难而退。没想到他竟然像六年前一样,又发起了更强烈的攻势,甚至先说服了胡梦的父母。

胡梦父母觉得宋振国条件不错,跟胡梦年龄相当,又相貌堂堂。家世好不说,他自己工作也不错。

虽说他们女儿胡梦条件也不错,但毕竟是个女孩子,相貌好、工作好都不重要,嫁个好人家才是终身大事。

自此胡梦只能以更晚的回家时间,来消极的抵抗着来自宋振国和自己爸妈的“威逼利诱”。 她不喜欢宋振国,更不要说跟他处对象、组建家庭了。

但她爸妈还是不停的在她耳边灌输,宋振国是如何的优秀,家庭条件是怎么的好,是最佳的结婚人选。

这种状态持续了好几个月,工作忙起来的时候倒也不觉得有多煎熬,但一有空闲,想起这些事就觉得特别困扰。

好在宋振国渐渐不像之前那么热烈了,这让胡梦松了一口气,以为这件事会随之不了了之,没想到更大的矛盾正在酝酿中,最终还是爆发了。

那是六月的一天,胡梦照例回家很晚,手里还提着学校发的西瓜。胡梦看到她爸阴沉着脸坐在沙发上,她妈正在给他爸倒茶。她隐约感到气氛有点不对。

小心翼翼的问“爸妈,你们要不要吃西瓜”?

她爸厉声说“吃什么吃,你到底怎么想的”?

“什么怎么想的?”胡梦知道她爸说的肯定是她跟宋振国的事,故意赌气反问。

他爸有点恨铁不成钢“人家振国对你这么上心,各方面条件又好,哪点配不上你”?

“我配不上他行了吧”。胡梦从小就不懂得怎么跟她爸沟通,她讨厌他的专制和大男子主义。

她爸气大喊“你知不知道好歹啊”?

她妈端着茶走过来,放下茶杯拍了拍胡梦的肩膀“振国说了,你有什么条件可以提,对他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也可以指出来”。

胡梦冷冷的说“我什么条件都没有,也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就是不喜欢他”。

她妈耐心说“不喜欢总得有个理由吧,说出来听听”。

胡梦突然觉得她爸妈有点无理取闹,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能有什么理由?这分明是在逼她。

“既然你们这么逼我,我也不隐瞒了,我就是不喜欢他,不管是宋振国还是张振国、王振国,只要是男的我都不会接受,我只喜欢女的”。胡梦一口气说完这些,连她自己都吃了一惊,她不知道自己突然哪里来的勇气。

她爸一听就炸了,把举到嘴边的茶杯用力摔在地上,“啪”的一声茶杯被摔的粉碎。

滚烫的茶水溅在了胡梦脸上,胡梦觉得特别委屈、无助眼泪刷的一下就流了出来。她妈站在旁边起先没听太明白,怔了一会才理清胡梦说的话。但她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为在她的全部认知和过去几十年的生活经验里,从来没有过“同性恋”这一概念,她也从没有听过女的喜欢女的这种事。所以她不明白,胡梦说自己喜欢女的,和她不愿意跟宋振国处对象,这两件事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

但是她爸就不一样了,他毕竟在外面工作见多识广,而且经常看报,看过报纸上刊登的同性恋,那是会被判流氓罪的,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判处死刑。

事实上,在我国,将同性恋作为罪行的糟糕状况一直持续到二十世纪末。直到1997年新刑法才删除了过去常被用于惩处某些同性性行为的"流氓罪"、"鸡奸罪"。

所以胡梦她爸,在震惊愤怒之余有着深深的恐惧,如果这件事被别人知道了,女儿也许会被认定为流氓罪。到那时不仅工作保不住,说不定连命都要丢了。

胡梦她爸耐心的给她妈讲解了,同性恋作为一种心理变态和刑事犯罪的恶劣性。她的母亲才终于明白了过来,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咱们老胡家世代书香门第,清清白白的,怎么就出了这么个罪孽”。她爸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家门不幸啊”。

胡梦从没想过一生斯文的父母,会说出这么重伤自己的话。从此心里有个一道伤痕,直到多年后父母相继离世,那伤痕也没有完全愈合。

实际上那晚的坦白只是噩梦的开始。从那晚起胡梦成了父母眼中的逆女,他们甚至一生都为此耿耿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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