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公司最大的好处就是机会多。
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也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很好的晋升,只要你跟得上公司的发展,只要你愿意不断的尝试,机会总会亲临你。
创业公司最大的坏处就是变数太多。
公司的发展有太多不确定因素,市场行情、国家政策、财务状态等等这些因素,随时会导致创业公司的组织构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年初才成立的部门,HR好不容易挖过来的一批人,年末发现,该部门的存在并未给公司发展带来有利的一面,甚至不符合公司当前发展战略,需要裁撤,人员需要调整。
于是乎,HR开始和需要调整的人员各种沟通,开始和各部门沟通,看哪部门可以接受即将裁撤的部门的这些人,电话,邮件,两条腿并永着各部门跑,好不容易安顿上几个人,我们这些HR早已虚脱。
别急着虚脱,麻烦的事情还在后面。
不同意调岗,我们得挨个沟通,让他们趁着没有工作安排的这段时间赶紧找工作,甚至拖着圈内的朋友帮忙介绍着工作,对于找到工作的这些人,主动离职基本不是什么大问题,我们速速的帮忙办理完离职手续就好。
对于没找到工作的人,基本上就等着公司的赔偿金,这里面又得区别对待。
离职补偿金是公司一次性审批好的有各部门领导和法务的审批,离职协议也提前拟好的,正常流程,签完协议,交接完工作,离职走人就算结束。
但总有那么个别的几个人,我就是不服从调岗,我就是不愿意找工作(或者说找了,没找到),我也不同意在离职协议里签字,一副你公司不是正规吗,我就不签字,我就想多要点。
仗着劳动法本身倾向保护劳动者,死磕到底的架势。
但是,公司也不是什么冤大头,之所有让HR苦口婆心这样给每个人沟通,无非想的就是好说好散,谁也不想平白无故的让自己的口碑不好。将心比心,你凭什么想比别人补偿金拿的多?你是自己做出成绩了,还是对公司的忠诚感动领导了?这个世界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即使有,也不会轻易掉在你头上。
HR苦头婆心不行,最后只能一纸《解除劳动合同书》送到手上,这下才慌了神,离职日期,补偿金额,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再不同意,只能仲裁上见,且不说仲裁的胜诉到底多少,你耗得起时间和经历?你受得了被仲裁庭时不时传唤?退一万步讲,你就算胜诉了,又能多拿多少,多久能拿到?
思来想去,最后还得跑趟HR办公室,签了协议。
以上优化案例是操作正规的公司发生,如果公司本身在人员优化中操作不合法,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