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不是爱护动物之人与非亲近动物之人的斗争了,是环境的公正性,之所以不说权利是因为它是站在人类角度以人类利益为基础的一种狭隘权利对于非人类的物种来说有失客观。人是地球的一份子,其他物种也是自然的产物,面对自然的选择和规律享有相同的生存法则和公正性,因此我们在面对它物和自身来看都应该公平对待。人是有生命的、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人伤害了他人的生命要受法律限制甚至是付出生命的代价同样人伤害了其他动物理应受到相同的制裁,所以每个人在行事之时都要对自己有所束缚,防止伤害了他人以及动物而受到法律的惩处,正是由于现在人类对于自身至高性的扩大化才会导致众多愚昧之人忘记了自己身为自然创造之物的生物性,无视对于其他动物的尊重、无视法律制约的敬畏随意残害其他动物达到自己精神上或是物质上的满足。
有的人说的头头是道,大声指责保护野猫母子的行为,关于他的论断我有话要说:
首先,他认为文中的女士并未取得邻居的同意擅自养流浪猫,漠视人的存在只能自食恶果,是她真正害死了猫。
从他的说法来看明显可以感到是人类利己主义的思想,完全站在了人类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要知道这个世界、这个地球、这个自然对于每一个生物都是平等的,人类有生存的需要,其他动物也需要生存,人类没有权力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这个世界,人类所划分的、改建的都是在伤害其他生物生存的基础之上,如若按他所言,那么爱猫女士应当征求的就不仅仅是人类邻居的同意了,而是所有生物的意志。针对于他的话我也想返还给他:漠视其他动物的存在只能自食恶果!
其次,他指出流浪猫有很多可怕的寄生虫,狂犬病毒等,一旦发作,死亡率100%,尤其是小孩容易出事。
所有动物的身上都有寄生虫包括人类自己,(人的感冒还 会传给动物了)一般流浪的动物是不会主动去靠近人类,(尤其是猫,看到人类就跑没影了)除非有人类亲近自己,才会慢慢的走过来,有一些长期受到人类社会影响的流浪动物恐惧人类,根本不会接近,甚至是跑得远远的,这样又怎么会传染给人类呢?人类管不了动物可以管好自己的孩子离得远远地吧?管不好自己小孩的那还做什么人?
再次,他觉得养猫应该在自己家里养,放在外面是噪声来源,放在家里也要害怕叫声引得邻里不满,这是人与人之间生活的准则,为了猫破坏人,只能说为了自己的癖好极其自私。
我同意他所说的一切都是人类的生活准则,那也仅仅是人类的准则,有什么权限让动物遵循呢?你所说的那些东西有跟当事人(猫)去协商吗?有尊重猫自己的意见吗?人与人之间总会说“子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么我也可以说不要拿你的准则去要求猫!人类的准则都是以人类的利益为先,不要拿什么人类的道德观价值观去要求其他的物种,这才叫做人类的自私!
还有些人说的话更为可笑——“闹猫的时候让你一夜别睡觉你试试”对此我觉得下面的回答讲得好“如果你家有婴儿,半夜你家婴儿突然大哭,让人睡不了觉,记得把你家婴儿宰了”。当然,这话有些过了,但是道理摆在了那里,闹猫就如同婴儿啼哭都是大自然的产物,是动物的本能。人类的婴儿半夜哭的时候谁也受不了,但为何其他人就可以谅解他不去指责呢?因为是个头脑正常的人类都知道婴儿尚处幼年没有理性判断能力无法控制自己,只能发出身为生物最原始的本能,而猫亦是如此。不论是人类还是猫都是生命,生命轮回也是一样,说白了人就是动物,我们为何不能像对待婴儿一样宽容的对待其他动物呢?难道非要等这个世界仅剩下人类一家,没有吃食自相残杀、互相追猎的时候才能反省当初自己的自傲和愚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