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图书馆顶楼六楼,外文的,放的那些书也和这楼这设施一样的旧,还铺有一层灰尘。这里很少有人来,有人在大学四年的时间里,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么一间屋。偶尔有些人来,背着个包,不苟言笑。
这些人在校园里很少有人注意到。上下课的时候,行人匆匆,大家谈笑风生。而这些人从教室出来就消失了,在这一片笑声里淡淡出,稍不注意就已经走过你身边。
和同行的人讲句话,他们就已经消失在你的视野里。班级出去宵夜,在不起眼的角落里;上课的教室,老师注意不到的边角。如果你有留心,就会发现,怎么这人我就想不起名字,可是又好像在哪里见过。
来的这些人里有一个人,最近来很不正常,他每天都来,除了吃饭,偶尔上个厕所,他就一直在六楼。我也不上去,加上老师也只是让我在五楼里没事就打扫打扫,整整书架。
在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就留下了印象,拿着几本书,看着脚下的路。在和他相对而过时我不知他有没有注意到我,发现他的面庞有种淡淡的忧伤。
在我快要在记忆里把这人淹没的时候,一次我从图书馆回来,这时已是十一点半,吃饭的人正多。没办法,实在是饿极了,人多就人多吧。向着这人群逆向走去,听到乒乒乓乓的响声,人太多了,连放个餐具都要排着长长的队。真是的,心要爆炸。
心烦的我想尽快的打到饭,急匆匆的走,晃眼间,一张看似熟悉却又不知在哪儿见过的面庞吸引了我。这样的事让我尴尬,几次遇到初中同学,愣是想不起名字。只见他,左手拿着不锈钢盘子,右手拿筷子和瓢,双手伸到餐具箱里,轻轻的放下。他这举动稍微惹怒了后面的同学,这让他多等了两到三秒钟,这黑压压的人群让人聒噪。
这饭堂我实在是不能够在里面吃了,太多人,只好打包回宿舍。路上想起,原来在图书馆里见过,只是不知道名字而已,人倒还记得,不过需要点时间回忆。
最近不太好,有点热,广东这地方真是热,白天走在路上感觉自己要被榨干。好的选择就是去图书馆,这些天,在里面的人什么都有,睡觉,看小说,玩手机,做作业。就因为空调,各色人物进去了。除了期末那一两周可与之相比,其它时间里面可以说是空空荡荡。
推着书箱,按着编号找到位置放好书。这其实挺无聊的,一年下来,我不用看编号就可以找到书了,不过只能是五楼,其它楼层我很少去。本来就不爱看书,经常来图书馆,别人误以为我爱看书,其实我真很无奈,就为了那一个钟八块钱而已,真的,我就是这么世俗,这就是生活,我要吃饭。
和平常一样我用了一个钟把书上完了。反正是不回宿舍的。决定去六楼看看。慢悠悠的走上去,这旧馆,虽明为图书馆,可是没有空调,所以也没什么人,用两只手指头就能数的过来。如果天气没那么热,这里还真是个好去处,可以看到对面的公园,下面就是学校的池塘。上了两年学,竟没发现学校其实也挺好看的。
围着书架瞎转悠,一本一本厚厚的写着由ABC等组合起来的字,这让我很头疼。只怪我从初中以来就没有及格过,它放弃了我。所以我不爱它了。
这些书看着也有好些年纪了,明显的看到它们还好好的放着,根本就没有被动过。看着我也觉得心痛,毕竟这些都是宝藏,而我却看着它们无能为力。自从接触英语以来就六十分过一次,叫怎么去爱它。
一本厚厚的软皮书吸引了我,而他看起来还是动过的,不管动不动,翻翻,说不定也会得到点灵光。把书抽出来,握着书面很有手感,有点像篮球的感觉。从中间打开,吃惊不小。居然是手写体,还是简体中文。那些探险的人估计在找到宝藏的时候也是我现在的心情吧。
食指划着往后翻,十来页样出现一个名字,叶灵,1997年5月7日。看这字体,估摸着这是个笔名或者作者临时写上的吧,劲道十足,满纸是阳刚之气。翻着,找到了一篇,也是最后一篇,日期没有写到几号,不过写了2007.6也就是说是这个月了,而今天是5号,从我这几天的观察来看,上去的也就是那个人,嗯,这是那个人写的。这可就勾起了我无穷的好奇之心。
今天就做到这吧,收拾下到新馆找个有窗口的地方坐下来慢慢看,可是这不好找。转了半天终于找到,虽不至于太好,也还行吧,对面邻坐都坐满人,还好是女生,这样的天气如果是男生,我能感觉到一股汗味。让我坐男生对面真是要了我的命。女生可能也会有吧,不过她们铺上了淡淡的香味,如在花丛中,是感受不到泥土的气息的。
坐好,拿出书放在桌面。我用余光探到了,邻坐的人在我打开书的时候有点异样。对面的人比之前仰15度的斜角射了我一眼。心里说,这姑娘不错哦。
翻到最后一篇。
在我即将离开这学校的时候,有了可以想念的人,有了可以留念的事。那是一个周末晚上,十一点钟样子,我有点想吃菠萝。想了想,这时候水果店不会关门了吧,据观察大概在十一点样子就关门了。管他呢,说不定今天周末它会迟些关。
屁颠屁颠的走向水果店,百米远时看到还亮着灯,心里高兴极了,虽然那么一件小小的事,最多只是我买不到菠萝,今晚吃不到我想吃的东西。但还是可以吃些别的东西,我就是这么想的,所以才会出来。结果让我买到了我想要的东西,还真是让我无比的高兴。
进店里,我首先看了那个大玻璃瓶,还好还好,里面还有两大块菠萝。真庆幸来了,要不然今天就少了那么味道,那么点满足。况且我获得了大大的快乐。
老板,我要两块菠萝。
好的,你来的真是时候,就剩这两块了。说话的是个女的,她从收银台下站起来。我记得好像一直是一个大概三十岁样子的一个胖子在收钱的啊,怎么今天变成了女的了,不会换人做了吧。前些天就有两个饭堂的的窗口做不下去走了。
我一直盯着大玻璃瓶里的两块菠萝,尽量的笑笑表示我回应了她的话,我不想说话。不是我不想说,是我真的不知说些什么,看到别人能凯凯而谈,只能心里无比的羡慕。
她拿个大大的镊子从玻璃瓶里夹了第一块菠萝,左手撑着塑料袋,放好。伸进去夹起第二块,收回到瓶口的时候,左手斗了下,第二块菠萝没有放好,颠颠撞撞的落到地上了。
不好意思,你只能要这一块了。真不好意思啊。这时我才往她的脸看。像是被电了似的,这种感觉我已经失去了好久,记得初中的是时候有过。那是我刚从六年级进到镇上的重点班的时候了。我不敢去正面看那个女生,还好她坐在我邻组的前一座,上课下课,我可以看她,当然不能让周围的人察觉,更不能让那个女生察觉。就这样过了一年,升二年级,开学时发现她已经不在了。断断续续的从同学那里听说,她没能够考好,被调到了普通班。至那之后,虽然我偶尔看到她也还会有那种感觉,可是分班了,而我又不是活泼一类的学生,越来越少的见到她,加上我也很喜欢周围的同学。也就慢慢的淡了。相比于现在,那时的生活条件是那么的清苦,二十几个同学挤在一个宿舍。说是宿舍,不过就是一间旧的教室,学校得到了一笔钱,建了一栋新的教学楼,旧的就拿来当学生宿舍。有个问题是,在没有新建那栋教学楼之前,学生们在哪里住?这问题不久就得到了答案,以前都没有多少人读书的呀。
虽然是二十几人的宿舍,可是我们处的很愉快。现在我很想念那时候的日子。现在虽然是四个人的一间宿舍,实施也很好,可以交识来至五湖四海的人。可也会因为一些琐事,在这狭小的空间里变得更挤,有时会让人窒息。记得那时候,我们二十几个人,上下铺,床不知补了多少回,因为是木床,这里不好这人补一块板,下个人来住,觉得这不舒服,在那也加上一块。
这宿舍里有两个领头人物,一个是可以在宿舍里带领我们做很多事。六点钟起床跑步是他发起的,大冬天早上起来用冷水洗头也是他带头的,早上跑步也是他最先干的,把个自的菜放到一起围着吃也是他提出来的。另一个则是混社会的,因为这,他在宿舍的地位也是很高,整栋楼没有几个敢来我们宿舍闹事,记得有次,有个人来我们宿舍拿走了一个盆没跟我们说,是他走到那人的宿舍要他把盆送回来,他一出门口,那人就送来了。不过他有着威严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刚来的时候,他是被人打的,每隔个几周就一次伤。他也够硬,从没说什么。就这样到三年级才没有安打了。相反的他经常去打别人。不过他在宿舍里没有外面那种狠劲,或说少了很多,我们可以随便开他的玩笑,他也只是笑笑。
他对我也挺好的,虽然我没有跟他怎么说话,接触相对来说也是较少。记得有次我们几个人到镇上同学家吃柚子,我们几个就知道在那使劲的吃。他找镇上的那个同学要个袋子,说要给家里人带去几个。
那时我是从没想到过要给家里人带去的。那时候我就对他的看法有了很大的改变。听他说,因为他的打架,他家陪好多钱,他妈妈因为担心他掉了好多好多的头发。他在夜深的时候也会给我们讲些故事。
从他的诉说里,发觉我活在了另一个世界里。他曾说,将来我如果有什么事,打电话给你,肖瑞你会帮我。你们别看现在外面和我好像很好的那些兄弟,等我出了事,叫谁谁不来。听到他这样说我,感觉心里还是听高兴的。
我不知他经历怎样的事才会有这样的感悟,之后我发觉他对家人,同学,同学家里的人都很好,照顾很周到,超出了我们这些同龄的人。不知时候起我就以他为榜样,无意识的学他的处事方式。这个人在我的十五前是影响很大的一个人。虽然是同龄人,他那时说的某些话,多年后才会感受得到原来是这样。我已经好多年没见他了,虽然每年都人来主持聚会,最近几年各种原因我没有去。而他每次都会是第一个响应。
那是我第二个童年的时期。之后的各种情感如断了线般的灯,而最近我感受到了那么一丝亮光。在我看到她的时候,知道?像是在一片幽静的湖面上,一滴水滴下来,泛起的涟漪,还能听到那细微的响声,清脆,干净。
我连忙说没事没事,把它放到瓶里洗一下就行。
她好像有点惊讶,不过能感觉到她还是高兴的。捡起来放到瓶里洗,夹起来时很小心。她递给来,我愣了那么下,小心的接过,怕碰到她的手。把卡放到刷卡机那里,显示的是一块的钱。
这是一块的钱。
那块送你了。
我也没说什么,欣然接受,说了声谢谢。走的时候,她连对我说不好意思。我觉得这没什么。那次之后,我去买东西,她都会首先问我好,那些零头的钱不太多的话也会去掉。我发觉她对我的印象也是挺好的。我天天去买水果,弄的我宿舍那几个懒货每天对我笑呵呵的。
夜里关灯,从毕业设计的忙碌里抽出身来,躺在床上,或坐在走廊里看着这静谧的夜空,我就会想起她。浮现出她那一头漂亮的短发,清爽的衣着,她的声音像平常听的钢琴曲里的谐音,带点颗粒的,莎莎的样子。
我决定了,既然拙于口,那就写封信吧,用这古老的方式,证明我的真诚。窗外亮光的时候,我刚好写完,五页信纸,虽不多,可是废了我好多的劲呐,桌面上还积了一垒的纸团。我把那忸怩的语言揉碎,找出最真诚的语言来表达我的心情。不知我的文字也会这样差劲,竟找不到可以很好的表达我的情感。
这五页纸就是我现在最高水准了,看着觉得还过得去。整理了下。感觉不到困意,看着这天还早,决定去跑几圈。回来冲个澡,水也没有那么冷了,我感觉到了那失去了好久的状态。
九点钟,学校没有多少人出来,我才想起,这是周六。摸摸口袋里装有我无比沉重感情的五页纸的信封。忐忑的向水果店走去。进门我看到了她,还是那熟悉的味道,只是我现在即将要干件大事,注意力全集中在她身上。我感觉好难受,从没这样的害怕过。
扭扭捏捏的走到收银台前,右手在口袋里捏着信封。她看到我了,微笑着。我快要不行了,想要退缩。
这么早呐,今天要买什么?
嗯。。。。嗯。。。买苹果。
在那儿,你去选吧,刚进来哦,挺新鲜的。
我把信封抽出一半,见到她转身对在身后椅子上的小孩笑笑。小孩一岁多样子。在椅子上玩着。真的,前些天我从没见过这孩子,刚才也没有注意到。什么时候出现的?什么时候。
我感觉好累,把抽出一半的信封送回口袋里。
这是你小孩?叫什么名字?
小天,一岁半了,很调皮的。
真可爱。
我走过去抱起孩子。小天天,叫叔叔,叫叔叔给你糖吃哦。小天那清澈的眼睛瞪着我,不知怎么的就哭了。他妈妈过来接他去哄,他又笑了。我看着她们困意顿生,决定回去睡觉。
你不买就走了?
下午再买,我回去继续睡觉了,发觉起早了。她笑了,虽然我没回头去看,可是我记得她的声音,那是有点莎莎的样子。
我回去,从宿友桌面拿火机到厕所把这五页纸烧了,一股臭味扑满屋子,睡着的人儿个个骂娘。我解衣库拖鞋,睡觉。这是一场梦,一场实体行动了的梦。我愿醒来一切如昨日。
可是不行,这是真真实实的世界,发生的是真真切切的事。我后来每天还会去买水果,人不多的时候,和她说一两句话,发现这样我也挺满足的。昨天我说,我就要毕业了,能合张照?她爽快的答应了。照片里没有孩子,只有我和她。下周我就走了,感谢这本书的主人,写在这书上的故事的人。我要走了,我可爱的人儿。再见。
合上书,不尤的感叹。想不到那个看起来木讷的这么一个人,也有这样的故事。我决定拿回去好好看,然后在后面写上我的一篇,放到那个角落里等下一位有缘人。我向对面女生借笔,她一脸惊愕。看到一个大男人大白天的在图书馆看日记,还要借我的笔去写,是谁可能也会这样子吧。我在纸上写了:报仇到三十六栋704。站起身走到对面女生旁,把笔伸过去,说,谢谢。
她回过头,还是刚才那惊愕的表情,说,没事。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弯下腰在女生的嘴上吻了一口。然后把纸条放到她手里,向门口走去。能感觉到周围的人的错愕。身后传来那女生的哭声,旁边女孩的安慰与指责。
管他呢,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