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晴好
1.
跟古丽闲聊,她说维吾尔文学没有散文。我当时刚好拿着张晓风的文集,自然而然推荐这位我最喜欢的散文作家之一。“你知道有个人说了你想说的话是什么感觉吗?而且她竟然说得比你好,比你还透彻。那是发自内心的欢喜,不知道怎么表达的欢喜,开开合合不忍心继续的快乐。惊奇世上怎么会有这样懂你的人儿啊,如此可爱。”
古丽郑重地点点头:“我知道,和你聊天就是这样。我想很久,不知道怎么说出来,而你却理解,然后说出来。”
会心一笑,我们之间从来没有语言障碍。
2.
《欢乐颂》里关关因为德沃夏克而对偶遇的赵医生心生爱慕,德沃夏克恐怕从来没有想过要这样当红娘的吧。牵起一条线,扯出一段情,这怎么能说不是好事呢?总比绞尽脑汁胡乱安一个共同点好得多,强扭的瓜不甜。
那天出电梯,一个姑娘耳机线太长被别人的包挂住,手机公然外放一个中年大叔的死磕故事。心里惊呼:“你也喜欢罗胖!”自己珍藏许久的秘密突然发现有人已经知晓,有些黯然,也有同道中人的惺惺相惜,自然多看那姑娘一眼,同一栋楼里的住户,此时才觉得距离不是问题。
各自矜持,我们依然是陌生人,相视一笑,我懂你的温柔。
3.
晚饭时间,在食堂偶遇一位欧美留学生,金发碧眼,肤白貌美,身姿窈窕,一件淡粉色碎花旗袍更衬得优雅可人。
从来没有见过外国人把旗袍穿得这样风姿绰约,情不自禁多望了两秒钟。我真想拍照啊,很美,四目相对的两秒钟,居然忘了给她一个微笑。
等我坐定,她居然在隔我一排的斜对面!这个样子简直不能让我好好吃饭啊,天助我也。近来喜欢看人穿搭,尤其是旗袍,实在因为自己这方面比较挫。至于我自己的旗袍,至今都没有穿得这般气定神闲。一双浅口平底鞋并不出奇,倒是很好地突出了旗袍这个重点,简单俏皮的马尾辫就有点出乎意料了,是不是不太符合旗袍的优雅端庄?哼哼,太天真了,哪件衣服哪种装扮不是因人而异、自带性格的?而她的穿搭如此自然,让人看着很舒服,很家常,完全没有看外国人穿旗袍时的夸张和喜感。对,我们接受了她,因为她接受了我们。换了别人,估计会招来不少围观吧。
看着她静静地吃面条,一只大碗,一双竹筷,她的满足不需要任何鼓励式的微笑。我也终于没有勇气回应,对待美,也许最好的做法就是默默走开,不打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