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第一次读马尔克斯,一头雾水,完全无法继续下去。人名很长,记住张三,忘了李四,无从入手。
在简书练笔两年之后,我尝试着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听这部小说,没想到越听越有感觉,渐入佳境的美妙。
仿佛重新发现了一个废弃已久的宝藏,曾经晦涩难懂的文字如今却像滔滔江水,一波一波地撞击着心灵。
有时听着听着便睡着了,睡梦中仍在感叹,怎么会有这样环环相扣精彩绝伦的叙事方式,如此冷静旁观的口吻,却激起读者心底最深处的苍凉。
马尔克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些书需要在特殊的时机开始读,每次读不要超过三十分钟。
这本书不仅考验读者的耐力,更考验我们的智商,颇像早年的高考,不沉下身子确实读不进去,但只要你读进去了,收获会超过其他任何书,诺贝尔文学奖真的不是白给的。
马尔克斯不是普通人,读他的书,不能按普通人的角度去读,打开方式也要不同,打开之前要有相当的耐力和定力,至少是清空大脑深呼吸三次以后。
读书是为了提高自身的写作水平,边读边写边思考是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只有写过,才知道眼前的作家有多厉害,简直望尘莫及。
百年孤独打开读者的想象力,异乎寻常的金句比比皆是。比如:“此时特别安静,仿佛可以听出笔落纸上签的是谁的名字。”
“母亲清晰地听见婴儿在自己肚子里哭泣的声音。”
“他的眼睛只是轻轻地一瞥,那目光就让椅子开始打转。”
“没想到死人也会变老。” 他的小说充满了对于死亡的哲学思考,这些思考在不经意间写出来,让读者为之一振。
于是,产生了一个冲动,有时间的话,要动手摘抄些句子,肯定对写作有所帮助。
记得作家在苏联访问时,有人对他说:“我把整部书抄了一遍,不知是我疯了,还是作者疯了。” 看来英雄所见略同,有这个想法的人不止我一个。
被句子吸引之后,发现作者有计划地通过不同章节,将爱情,婚姻,战争,疾病,罢工,甚至包括饕餮大赛,穿插在一个家族的故事之中,弥漫着不动声色的批判和嘲讽。
在写战争的章节中,我们看到:“有人在战争前,将一个雕花儿的圣约瑟石膏雕像,寄放到他们家。一天,家人不小心将雕像打碎了,里边儿竟然全是金币,足足有三袋子。乌苏拉看到那么多金币,她的第一反应是,为自己顶礼膜拜了那么长时间的金币感到恶心。”
最后,让我们再次回头纵览全书,便会看到徐徐展开的历史画卷,深刻而恢弘,几乎囊括了全人类的共同问题。
本书的惊人之处在于,在潮水般涌来的故事中,野兽般撕开真理的外衣,读过之后,仿佛活了一个世纪。
读这本书之前,最好先读一下作者早年的几部小说,这样可以清晰地看出作家的成长脉络。找到了作家的成长脉络,便知道马尔克斯也经历了“梅花香自苦寒来”的长期磨练,从而坚定我们写作的信心。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中以第三人称冷静地推进与第一人称“我”对真相的追寻,二者天衣无缝地交叉在一起,很少有人能写得如此完美无瑕。
他的小说每一个开头都特别优秀:
“纳赛尔在被杀的那天,清晨五点就起床了,主教将乘船而来,他要前去迎候。夜里,他梦见自己冒着蒙蒙烟雨,穿过一片榕树,这短暂的梦境使他沉浸在幸福之中,但醒来时,仿佛觉得全身盖满了鸟粪。”
在自如的转换中,完成了精准而极具诱惑力的叙述。余华就是吃透了这种独特的写作方法,使《活着》这本书大放异彩。
马尔克斯曾经说:“对作家而言,开头的第一句往往就是全篇的基调,它决定着结构,更决定着叙述风格的选择。作为一个作家,他的使命是对诗意的寻找。” 晓吾十分赞同作家的这种创作精神,正是因为他不断地尝试,才有了《百年孤独》这样优秀的巨作。
认真读完这篇小说,我们体会到马尔克斯真正的兴趣是写命运的无可逆转,其中含有很多暗示。
这就是宿命。不仔细阅读这部小说,不可能体会到,这才是冰块寒与烫的哲学思考,也是马尔克斯在不同感受中真正想要讲述的。
在宿命这个冷酷的认知中,马尔克斯所写的每一个人物关系,都不过是无为的挣扎而已。
何谓叙述风格?我认为是一种氛围,它引导着叙述的途径和速度。不紧不慢、极其冷静是马尔克斯的特征和风格。
不管情况多么糟糕,他的叙述都极其克制,没有一点愤慨的情绪流露。控制力,是一个优秀作家最令人赞赏的品格。
《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是马尔克斯30岁时创作的小说,小说十分明显受了海明威的影响,它的“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基本是上校与他妻子的日常对话,在揭不开锅的贫困中,日复一日的等待,在毫无希望的等待中应付着每天的日常生活:食物在哪里?还有什么能换来粮食?而那些对失去儿子的伤痛,全都藏在表面琐碎对话的背后。
马尔克斯承认,他的文学天赋来自父亲。父亲是一个浪漫的人,年轻时候写诗,喜爱优秀文学作品,就连他追求母亲的方式都异于常人:先是欲擒故纵,要她帮自己追求她的闺蜜,最后出其不意,从扣眼摘下玫瑰,对她说,“玫瑰和我的生命,一起献给你。” 甚至写情书也不按常理出牌,写了一封措辞强硬的短笺。母亲生气,当众把他晾在舞池中央。所有人都以为这场恋情将要结束,父亲却懂了母亲的心意,很满意地说,“那一刹那,我很幸福。”
这种来自家庭的温暖团结、坚定和热情无不给马尔克斯正面的滋养。多年以后,马尔克斯从同学那里借来卡夫卡的《变形记》。翻开第一页看到:
“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
他当即哆哆嗦嗦地合上书本,恍然大悟:“他妈的,原来可以这么干哪!”
卡夫卡让马尔克斯了解到“原来在文学领域里,除了教科书上的教条之外,还另有一番天地”。而这另一番天地正是外祖母给他讲述的那个神秘的魔幻世界,加上真真切切的拉美生活的现实,他感觉自己可以成为一个小说家。于是第二天,他就写出了第一篇小说,把作业忘得一干二净。
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之后,我们看到《百年孤独》中出现了这样的描写:“门下溢出一股血,穿过客厅,流到街上,沿着凹凸不平的人行道前进,流下石阶,爬上街沿,顺着土耳其人街奔驰,往右一弯,然后朝左一拐,径直踅向布恩蒂亚的房子,在关着的房门下面挤了进去,绕过客厅,贴着墙壁(免得弄脏地毯),穿过起居室,在饭厅的食桌旁边画了条曲线,沿着秋海棠长廊婉蜒行进,悄悄地溜过阿玛兰塔的椅子下面(她正在教奥雷连诺·霍塞学习算术),穿过库房,进了厨房(乌苏拉正在那儿准备打碎三十六只鸡蛋来做面包)。”
马尔克斯这样回忆四十岁之前的生活:“此前,我的生活中充满了陷阱、推诿、幻想,更要竭力避开无数的诱惑:似乎我干哪行都行,就是当不了作家。”
决定从事文学活动,放弃学业之后,马尔克斯穷困潦倒。“因为囊中羞涩,我领先于潮流二十年:胡须如野草,头发似鸡窝,身穿牛仔裤和花里胡哨的衬衫,脚上是一双朝圣者的凉鞋”,尽管参加工作,也仍是不修边幅,邋里邋遢,“只有一条亚麻布裤子和两件斜纹衬衫,洗澡时随便搓搓”。
好运难逢,生活一贫如洗,付不起房租早已是家常便饭。马尔克斯仍然坚持每天都到老地方读书写作。关于好运,他这么说:“我坚信自己的厄运与生俱来、无可补救,特别是财运和桃花运,命里没有便是无。但我不在乎,因为写好小说不需要好运气。
我躲在僻静角落,十小时不间断地写作,不间断地抽劣质香烟,把自己笼罩在烟雾中,不跟任何人交流,内心孤独得无法自拔。我写得飞快,常常写到天明,写在条状的新闻纸上,装进皮文件夹,走到哪儿带到哪儿。”
与这种创作热情相比,他的坚韧和毅力也毫不逊色:仅构思时间,写《百年孤独》思考了十八年,写《族长的秋天》想了十七年,写《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这本他认为是自己最好的作品,则想了长达三十年。
只有到瓜熟蒂落,他才会动笔。《百年孤独》因为邮费不够,只寄出了作品的后半部,就被编辑一眼看中,将稿酬提前打了过来。
自从《百年孤独》1984年翻译到国内后,多少作家以它为灵感澎湃的起点,真正能够写出这样的宿命的作家寥寥无几,许多知名作家,仍旧是在时代变迁、意识形态控诉层面徘徊罢了。
这种象征氛围的结构,在80年代中国小说家的创作中,成了一个重要的风向标。我们可以在苏童的《1934年的逃亡》,余华的《在细雨中的呼喊》以及莫言的《红高粱》中看到马尔克斯的影响。
眼下的文学热很像80年代的中国,那个时候,马尔克斯对中国文学界影响至关重要,当时人手一册。因为他的作品还没有进中国,流行的全是盗版。老马知道这件事后十分生气,以至于过了很久他都不能消气。
最近,随着简书钻的出现,洗稿的现象越来越多了。我想说的是,像马尔克斯那样,吸收优秀作家的精华,然后站在他们的肩膀上,把同样的内容推至一个新的高度,这才是值得我们突破的方向。
最后,几点概括,首先,一个作品,酝酿时间有多长,付出的努力有多大,作品的高度就有多高,这是成正比的。
其次,我们从作品里边吸收多少东西,跟我们对作品的研究程度是成正比的,我们研究得越深入,我们得到的营养越多。
最后,读这本书时可以分三步进行,初读时将注意力放在好句子上,之后,研读一个章节,最后,再回过头来看整部小说。
如此,一座神秘的冰山就浮出水面了。
下面是本书中的人物关系,如果可能,先存好,以后精读时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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