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该用些什么美好的词汇来形容这本书,这本书的腰封上写着,“塑造美国的书”,我不认为这有半点的夸张。
“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罪恶。
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瓜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杀死残疾人是桩罪恶,不管他们当时是站着,坐着,还是在逃跑。他把汤姆的死比喻成猎人和孩子对唱歌的鸟儿的愚蠢杀戮。”
故事发生在梅科姆镇,一个很多年都不会有什么改变的镇子。作者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讲述整个故事,她是斯库特,两岁的时候母亲就不在了,她有个律师父亲阿蒂克斯,哥哥叫杰姆,他们有个朋友叫做迪儿,是个孤儿,每年夏天会来他们的镇上度假。他们最大的乐趣就是冒险去接近邻居怪人拉德利家,这给他们平淡无奇的生活增添了很多乐趣。
他们的父亲给黑人汤姆辩护,因为他被指控侵犯了白人少女马耶拉,尽管所有证据都证明汤姆是被诬陷的,但是陪审团还是判了汤姆有罪,因为他的肤色,汤姆最终越狱被杀。阿蒂克斯帮助黑人辩护受到了镇上很多人的另眼相看,马耶拉的父亲也对他怀恨在心,想要伺机杀害杰姆和斯库特,最后怪人拉德利救了兄妹俩。
整本书语言十分优美,温暖又幽默的氛围萦绕全书。
毫无疑问, 斯库特的父亲是高尚的,尽管他在对孩子的管教上,没有严格按照淑女的标准约束斯库特,也没有在学校教育上给予他们很大的支持,但他教会了他们什么是高尚,什么是正直,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阿蒂克斯给黑人辩护,就是站在了所有人的对立面,但是,他也是在为正义辩护。
知更鸟指的是怪人阿德利,也指的是黑人汤姆。勇士指的是阿蒂克斯所说的那个和冰毒作斗争的老太太,但又何尝不是阿蒂克斯自己。
“我想让你从她身上学些东西——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这些话是阿蒂克斯对杰姆和斯库特说的,他自己也确实是那样做的。
那就是明明知道为汤姆辩护不会赢,也依然不遗余力地去做这件事情。
阿蒂克斯用行动证明,最好的教育就是言传身教。
因为,“如果他们不信任我,也就不会再信任何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