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C认证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二、CE认证
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是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1]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三、UL认证
UL是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简写。UL安全试验所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也是世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2003年UL在中国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全球第一家合资子公司成立UL-CCIC。UL已对成百上千种产品和部件进行了相关的安全标准测试并按照国际标准评估其管理系统。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是美国UL在中国大陆地区唯一指定的对国内生产厂商进行跟踪检查的检验机构,为产品出口到北美贸易公司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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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你公司的产品在其他国家需要通过哪些安全认证吗?这些认证标志又都有着什么含义?一起来看看。
1、CE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2、RoHS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2003年2月13日欧盟正式发布了《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简称《WEEE指令》)和《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
RoHS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六种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主要包括:白家电,如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吸尘器,热水器等,黑家电,如音频、视频产品,DVD,CD,电视接收机,IT产品,数码产品,通信产品等;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医疗电气设备。
3、UL
UL是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简写。UL安全试验所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也是世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2003年UL在中国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全球第一家合资子公司成立UL-CCIC。UL已对成百上千种产品和部件进行了相关的安全标准测试并按照国际标准评估其管理系统。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是美国UL在中国大陆地区唯一指定的对国内生产厂商进行跟踪检查的检验机构,为产品出口到北美贸易公司提供服务。
4、IECEE-CB
CB体系(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的IEC体系)是IECEE运作的-个国际体系,IECEE各成员国认证机构以IEC标准为基础对电工产品安全性能进行测试,其测试结果即CB测试报告和CB测试证书在IECEE各成员国得到相互认可的体系。至今,已有50多个国家加入了CB体系,这些国家多是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
5、FCC
FCC(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是由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建立的,直接对国会负责。 FCC通过控制无线电广播、电视、电信、卫星和电缆来协调国内和国际的通信。
许多无线电应用产品、通讯产品和数字产品要进入美国市场,都要求 FCC 的认可。
联邦通讯委员会 ( FCC )--管理进口和使用无线电频率装置,包括电脑、传真机、电子装置、无线电接收和传输设备、无线电遥控玩具、电话、个人电脑以及其他可能伤害人身安全的产品。
这些产品如果想出口到美国,必须通过由政府授权的实验室根据 FCC 技术标准来进行的检测和批准。进口商和海关代理人申报每个无线电频率装置都要符合 FCC 标准,即 FCC 许可证。
6、CCC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或3C认证,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安全认证制度,也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基本做法。
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包括家用电器、汽车、安全玻璃、医疗器械、电线电缆、玩具等产品,其中CQC被指定承担CCC目录范围内18大类146种产品的3C认证工作,占我国CCC产品认证的90%以上,国内的生产企业在做进出口贸易时,可利用CQC的产品认证证书直接转换成国际CB/CE证书,企业在申请3C认证时,如果同时申请CB/CE认证,将获得CQC提供的CCC+CB/CE的一体化超值服务,可大大降低成本,加快认证速度。海外客户将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销售到中国,也必须取得CCC认证。
7、PSE
从2001年4月1日起,日本《电气用品取缔法》正式并将其更名为《电气用品安全法》,统一使用PSE标志,并加强了对进口商的惩罚措施。PSE(Product Safety ofElectrical Appliance & Materials)认证(在日本称之为“适合性检查”)是日本电气用品的强制性市场准入制度,是日本《电气用品安全法》中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PSE包括EMC和安全两部分的要求。
8、FDA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FDA。FDA 是美国政府在健康与人类服务部 (DHHS) 和公共卫生部 (PHS) 中设立的执行机构之一。FDA 的职责是确保美国本国生产或进口的食品、化妆品、药物、生物制剂、医疗设备和放射产品的安全。“9·11”事件后,美国国内人士认为,有必要切实提高食品供应方面的安全。美国国会在去年6月通过了《2002年公共健康安全及生物恐怖主义的预防及对策法案》后,拨款5亿美元授权FDA制定实施该法案的具体规则。该法规规定,FDA将给每个登记申请者分配一个专用登记号码,外国机构对美国出口的食品,在到达美国港口前24小时,必须事先向美食品与药物管理局通报,否则将被拒绝入境,并在入境港口予以扣留。
Remark:FDA 只是要注册登记,不是要认证书。
9、良好农业规范(GAP)
1997年欧洲零售商农产品工作组(EUREP)在零售商的倡导下提出了“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简称GAP)”,简称为EUREPGAP;2001年EUREP秘书处首次将EUREPGAP标准对外公开发布。该标准主要涉及大田作物种植、水果和蔬菜种植、牛羊养殖、奶牛养殖、生猪养殖、家禽养殖、畜禽公路运输等农业产业。2007年9月7日EUREPGAP宣布将名称和标识更改为GLOBALGAP。
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是通过第三方的检查认证和国际规则来协调农业生产者、加工者、分销商和零售商的生产、储藏和管理,从根本上降低农业生产中食品安全的风险。
10、BSI
英国标准学会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 英国标准学会(BSI)是世界上最早的全国性标准化机构,它不受政府控制但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 BSI制定和修订英国标准,并促进其贯彻执行。
11、SONCAP
尼日利亚国家标准局(Standard Organization ofNigeria,简称SON)是尼日利亚负责制定和执行进口商品和本国制造产品质量标准的政府机构。该局决定对出口到该国的管制产品实施装船前的合格评定程序(Standard Organization ofNigeria Conformity Assessment Programme,简称SONCAP)。
12、EMC
随着电气电子技术的发展,家用电器产品日益普及和电子化,广播电视、邮电通讯和计算机网络的日益发达,电磁环境日益复杂和恶化,使得电气电子产品的电磁兼容性(EMC电磁干扰EMI与电磁抗EMS)问题也受到各国政府和生产企业的日益重视。电子、电器产品的电磁兼容性(EMC)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质量指标,它不仅关系到产品本身的工作可靠性和使用安全性,而且还可能影响到其他设备和系统的正常工作,关系到电磁环境的保护问题。欧共体政府规定,从1996年1月1起,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必须通过EMC认证,加贴CE标志后才能在欧共体市场上销售。此举在世界上引起广泛影响,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对电气电子产品的RMC性能实行强制性管理。国际上比较有影响的,例如欧盟89/336/EEC等。
13、GS
GS标志是德国劳工部授权TUV、VDE等机构颁发的安全认证标志。GS标志是被欧洲广大顾客接受的安全标志。
14、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for Standardization 是世界上最大的非政府性标准化专门机构,它在国际标准化中占主导地位。
ISO制定国际标准,协调世界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各成员国和技术委员会进行情报交流,以及与其他国际性组织进行合作,共同研究有关标准化问题。
15、HACCP
HACCP是"Hazard Analysis CriticalControl Point"的英文缩写,即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被认为是控制食品安全和风味品质的最好、最有效的管理体系。国际标准CAC/RCP-1《食品卫生通则1997修订3版》对HACCP的定义为:鉴别、评价和控制对食品安全至关重要的危害的一种体系。
16、VDE
VDE的全称是VDE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Institute, 意即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成立于1920年,总部位于德国法兰克福,是欧洲最有测试经验的试验认证和检查机构之一。VDE作为一个国际认可的电子电器及其零部件安全测试及认证机构,在欧洲乃至国际上都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其评估的产品范围包括家用及商业用途的电器、IT设备、工业和医疗科技设备、组装材料及电子元器件、电线电缆等。
VDE认证标志已在30个国家作了商标和/或服务标志的登记,已经有40个国家的制造商获得了VDE认证标志,这证明了VDE认证标志对进口商的意义。
17、REACH
REACH是欧盟法规《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简称,是欧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
任何商品都必须有一个列明化学成分的登记档案,并说明制造商如何使用这些化学成分以及毒性评估报告。所有信息将会输入到一个正在建设的数据库中,数据库由位于芬兰赫尔辛基的一个欧盟新机构——欧洲化学品局来管理。
18、日本JET、JQA
日本电气安全环境研究所(Japan Electrical Safetyand Environment Technology Laboratories (JET)成立于1963年2月,并一直作为日本通产省指定的检验机构从事政府指定的检测检验任务。1994年成为第三方电气产品认证机构,同JQA一样,被政府授权实施法律要求的强制性PSE 认证和S标志产品安全认证。1999年加入IECEE-CB体系,可以颁发电线电缆,家用电器,照明设备,信息技术,电子娱乐,电动工具,安全变压器7大类的CB测试报告和证书。并认可包括日本国家差异的CB测试报告和证书。
19、CSA
加拿大标准协会(Canadian StandardsAssociation)的简称是CSA它成立于1919年,是加拿大首家专为制定工业标准的非盈利性机构。在北美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电器等产品都需要取得安全方面的认证。目前CSA是加拿大最大的安全认证机构,也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安全认证机构之一。它能对机械、建材、电器、电脑设备、办公设备、环保、医疗防火安全、运动及娱乐等方面的所有类型的产品提供安全认证。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是加拿大CSA在中国大陆地区唯一指定的对国内生产厂商进行跟踪检查的检验机构,为产品出口到加拿大等的贸易公司提供服务。
20、IRAM
IRAM:阿根廷质量认证机构之一,建立于1935年,非盈利的私营协会,是阿根廷的国家标准化机构同时独立从事认证活动。IRAM从事电气、机械、化学、卫生设施、安全和防护设施、玩具、燃气具、电梯、食品、医疗器械等以及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RAM是阿根廷在CB体系内的国家NCB,作为CB受OAA(阿根廷)认可;在电气方面、以及在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方面同时受到OAA、智利的INN、巴西的INMETRO (巴西)认可,也是IQNET成员。
21、E1/e1-Mark
E/e Mark 也就是欧洲共同市场 , 对汽/机车及其安全零配件产品,噪音及废气等,均需依照欧盟法令【 EEC Directives 】与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 ECE Regulation 】的规定,通过产品符合认证要求,即授予合格证书,以确保行车的安全及环境保护之要求。
2002年10月起,根据欧盟指令72/245/EEC,以及修正指令95/54/EC的要求,凡是进入欧盟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电子电器类产品,必须通过e-Mark相关测试认证,标贴e标志,欧盟各国海关才会予以放行,准许进入当地市场。通常ECE成员愿意接收符合ECE法规的测试报告及证书。
22、SASO
中国目前已成为沙特第二大进口贸易伙伴,双边贸易往来频繁。沙特是中东最大的国家,是全球最大的20个经济体之一。沙特对进口的所有消费产品实施产品符合性认证计划(PCP),该计划的前身为1995年9月起率先执行的国际符合性认证计划(ICCP)。2008年起,该计划由沙特标准局(SASO)下属的“实验室和质量控制部”负责,名称也由ICCP改为PCP,这是一项对规定产品进行包含测试、装船前核查及认证的综合计划。
23、PVoC
肯尼亚标准局(KEBS)是肯尼亚政府的法定机构,KEBS于2005年9月29日开始实施出口前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验证(Pre-Export Verification ofConformity to Standards,简称PVoC)计划。这是一个适用于各出口国的对特定商品的符合性评定和核查程序,以确保进口产品质量和肯尼亚人的健康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符合肯尼亚技术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或经核准的等同标准。
24、C/A-tick认证
由澳大利亚通讯局(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 简称ACA)为了通信设备发的认证标志,C-tick认证周期: 1-2周。产品执行ACAQ技术标准测试,向ACA登记使用A/C-Tick,填写“符合声明表”(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Form),并和产品符合记录保存一起,在通信产品或设备上贴上有A/C-Tick标志的标识(label),销售给消费者 A-Tick仅适用于通信产品,电子产品多半是申请C-Tick ,不过电子产品如果申请A-Tick,则不需另外申请C-Tick 。自2001年11月起,澳大利来/新西兰的EMI申请合并;如果产品要在这二国销售,下列文件在行销前必备齐,以备ACA (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或新西兰 (Minist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当局随时抽查。澳大利亚的EMC体系把产品划分为三个级别,供应商在销售级别二、级别三产品前,必须在ACA注册,申请使用C-Tick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