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作者转载的网络文章)
大二那年的国庆长假,林一去北京旅游。那年天气凉得早,香山的树叶有不少已经泛红了。林一独自爬到香山顶上,看着山坡上层层艳丽的颜色,发现自己心中满满装着的都是对露丝的想念。这想念如此饱满而鲜明,像极了眼前的漫山红叶,那样热情而美丽地连成一大片一大片的,令他觉得必须立刻表达一下,不然会把自己憋死的。
他在山顶大吼了几声:“嗨呀呀啊啊啊!”声音消散在晴空丽日之间,让他很有快感但仍然不甘。转头看到旁边有摊子在卖旅游纪念品,他灵光一闪,跑过去左看右看,挑中一样他觉得最能表达他此刻心情的物件,买下后立刻飞奔下山,就近找了个邮局寄给了露丝。
这是他第一次舒畅而勇敢地对露丝表达了自己的心意。
寄出礼物后他觉得非常快乐,简简单单的快乐,像一支旋律轻快的青春恋曲在心头飘来荡去,把其他所有的念头和感觉都赶开了。
他就是满怀这样的心情畅游了北京之后回到学校,五官平淡的脸上一派没心没肺乐呵呵的表情,弄得他看上去越发显得头脑简单。
他那个礼物让露丝所有的女伴见了都乐翻了,那种嘻嘻哈哈里其实充斥了轻慢。这个男孩送的礼物也像他的人一样傻里傻气毫无品味呀。
那是一只简陋的透明塑料盒子,软塌塌的白色塑料底板上嵌了一片香山红叶,旁边写了一行模样幼稚拙劣的红字:一片红叶寄相思。
露丝自己也笑翻了。可是失笑之后,她却把这份礼物好好地收藏起来了。那片红叶简陋的样子里,透着一份让她不好意思轻慢下去的纯真质朴。这个发现对露丝来说是清新而快乐的,甚至有点点感动,就像林一本人给她的感觉一样。
谁也想到不林一会有胆子去追求露丝,说白了他的条件一看就差露丝太远了,两个人完全不搭调。天生丽质的露丝温文尔雅得毫不做作,仪态总是那么稳重又透着少女的天真活泼,简直是白雪公主的真人版。不但如此,露丝功课又好,能力又出色,是全外文系女生里最耀眼的明星。林一太过普通的外表就不去说他了,别的方面也乏善可陈。不管打球演戏什么的活动,他都一派积极热情地参与其中,但是表现总是像他的考试成绩一样平庸,弄出一种插上一脚却瞎忙乎的感觉,有时候还成为笑料。
他唯一的好处就是不会计较,永远乐天,你怎么笑话他也不住心里去似的。但这个好处却让人更容易不拿他当回事。在露丝的大把追求者中他看上去非但没一点竞争力,简直都排不上号。
可是露丝每每和林一接触,总是能感到在别的男孩那里都没有的轻松和快乐。连系里最高大英俊的男生在露丝面前都有几分不自觉的拿腔拿调,甚至有一丝不自信,但林一没有。他有什么说什么,想怎样就怎样,没有自卑也没有心计,土里土气却坦荡自然,总是让露丝的心情也变得像一缕纯粹的阳光,那么单纯而明亮。
傍晚的时候林一兴冲冲地买两只肉包子塞给露丝,拉她去操场给自己当啦啦队,说是要和中文系的男生比赛颠球绝技。
可是他哪里有什么绝技,上去就输得很惨,只是不停地磨拳擦掌屡败屡战,动作走形得让所有人都捧腹大笑,他却仍像只精力充沛的兔子似的满场追逐被他自己踢得乱滚的足球。
露丝在晚霞笼罩的操场边咬着鲜香的肉包子,看着男孩子们推搡奔跑的身影,一次次地由衷大笑。在渐渐升起的暮色里,她感到满心都是纯洁的欢乐和激情,让她觉得此时此刻的一切,完全代表了她向往中青翠葱茏的校园岁月。青春的样子,就像天边瑰丽的晚霞和眼前这个热气腾腾的球场。
露丝和林一确定恋爱关系后,周围无一人看好他们。尤其是露丝的父母,看女儿的这个男朋友如同看个不值一提的笑话。露丝的父亲起先还流露了一点焦虑和操心,露丝的母亲却根本是一派淡定,对她爸爸说:“放心吧,女儿和他不会有事的。”
大二的寒假林一陪露丝回过好几次家,还在她家吃过两次晚饭。露丝的父母并没有给他脸色看。他们两人是同一所大学同一个系的教授,永远是和蔼儒雅的样子,冷落起人来也一样是温文尔雅的。他们对林一客客气气,但没有和他多说一句话,也没有过问他的任何情况,家里的也好学校的也好,似乎他不过是露丝的幼儿园同学,根本没拿他当露丝的男朋友处理,压根就没给他这个地位。
林一并不真傻,自己作为露丝的男友在别人眼里是多少轻重,他完全明白。如果说他配不上露丝,他接受,但如果说他不配爱露丝,他是决不会也不能接受的。
这份爱情明明白白在心里,让他时常莫名地感到欢欣和暖意,那美丽如此鲜明而柔软,让他自己也无法轻贱,不能亵渎。
他打定主意不在露丝面前抱怨一句。心中的那一切,明亮清澈而且平凡可亲,像阳光一样。他梦想着露丝能与他感同身受,让这份可爱的光亮笼罩着他们两个人。况且,他并不觉得自己真的有多差。平凡不是罪,和差劲根本是两码事。
可是现实并不是一股不服气的心劲就能轻易改变的,它常常像个睿智的长者似的,对一切孩子般的幻想意味深长地淡淡一笑。
大四的时候,外文系和美国常春藤名校之一的哥伦比亚大学交换学生,有六个名额。
选拔一轮又一轮,但竞争其实只在后两三个位置才显得激烈。露丝属于没有对手来威胁的那一个,她一直稳稳地占住了第一名。而林一,是连竞争资格也得不到的那一类。他自然参加了最初一轮的笔试,然后毫不意外地一下就被刷了。
这样交换出去的学生,几乎百分之百会在异国他乡继续未来的生活。
林一知道,以后,如果他依然想和露丝在一起,等到是等不来的,只有他也追到美国去这一种可能。
他识趣地沉默了很多。
在露丝出国前的那个暑假,他们几乎天天泡在一起,但每次都是露丝主动来找林一的。
每一个日子里的小分别来一次,就与那个将把他们相隔万里的大分别近一点。每当离那个大分别近一点,露丝心里的伤感就多一分。她是个感情率真但心态现实的女孩,她对林一的依恋越真,她的伤感就越深。
有一天,他们一直在胡乱地逛街。那只雕花手镯就是在那天看到的。
长日将尽之时,他们坐在一条步行街道旁的长椅上,看着天边远远的晚霞,都沉默着。脚是酸的,身体是累的,心也变得格外沉重。
林一看着不远处一家家店铺亮起的彩色灯光,振作了一下精神,对露丝笑道:“走吧,我去买一个特别贵重的礼物送给你,让你在美国一看到它,都不好意思不想我。”
露丝一下就想起那份至今为止林一送给她的唯一的礼物--香山红叶,心里忽然很酸很酸,自己也不知为什么,想哭。
她掩饰着这股突如其来显得过份的情绪,牵起林一的手慢慢在华灯初放的街上朝前走去。她想告诉林一,她再也不想要他任何别的礼物了,但又说不出话。
这只雕花手镯实在是太美丽璀璨了,厚重而光洁的银白色镯身上,缠满繁复却又细致玲珑的花纹,几颗晶亮的小钻石,均整地绕着镯身闪烁着,像星星落在深雪中。它款款摆放在一只深蓝色天鹅绒衬底的盒子里,大方优雅地占住一整片灯光通明的橱窗。
露丝被这只手镯吸引后,默默地在那片橱窗前站了很久,一直到眼中流下一行冰凉的泪水。这只手镯那繁复变幻得有点诡谲的美丽花纹和白金那昂贵诱惑的光芒,多么像她面前那个未来的样子。
她没有回头去看林一的表情,只听见他略带哽咽的声音,轻如叹息地说了一句:“露丝,如果你喜欢这只镯子,我现在还买不起。”
“是啊,我喜欢这只镯子。林一,我知道你现在还买不起,就当是你欠我的吧。以后,总有一天,你要记得,一定要把它买来送给我。”
露丝的这些话,句句如一把温柔的小刀,把一场爱情一笔一画、深细如发地刻在林一的青春里。他感到了深深的疼痛,但也那么淋漓得充满快感,令他无怨无悔,甚至,足以独自莞然而笑。
林一没有忘记买那只镯子。有一句话,那个时候他没有对露丝说出来,后来,也一直没有机会再对她说了:
“露丝,我不会忘记买它,只是,你别忘了来跟我要。哪天你要了,我才会把它送给你。”
林一再见露丝,是在纽约一家看得到东河的咖啡馆里。
那是个圣诞节的夜晚,林一在咖啡馆里打工,扮作圣诞老人的样子,给每张桌子送上一份装在彩袜里的糖果。所以,那天,他曾离露丝很近,很近。
尽管过去了许多年。
是啊,时间过去得太久了。对林一来说,到美国去,花费了他太长久的岁月。而现在,对他来说,要过上圣诞节不出门打工却享受烛光和咖啡的生活,还不知道要多少年。
露丝却依然是那么美。甚至,林一觉得她比以前更美了。
和她在一起的那个美国男人,非常优雅体面,看上去和露丝极为般配,真是一对璧人。
那只雕花手镯,林一早就买好了,一直珍藏在他的贴身物品中。
那是在出国前夕,林一的母亲给了他一只绒布小口袋,里面是够买一张从此城到纽约的飞机票的钱。妈妈对林一说:“如果混不下去了就用这钱买一张飞机票回来,只要能回家,就什么事也没有了。”
这些钱,也差不多是那只雕花手镯的价钱。
在上飞机的前一夜,林一用这钱买了那只手镯。它就放在妈妈给他的绒布口袋里,跟着他启程了。林一知道,既然还是没有放弃朝这个方向的飞行,他就再也回不去了,也不想再回去了。
而那个圣诞之夜,他却穿着圣诞老人的衣服,把一份糖果放在露丝面前,轻轻在说一声:“Merry Christmas!”
也许可以流泪的吧,在圣诞老人的面具下,谁也看不见林一的面容和表情。在露丝温和地对他道谢时,他脑中忽然盘旋起一句话,是徐志摩对林徽因说过的:
“请许我一个未来。”
如果不是想到了这句陈年旧语,林一想,他也许还不会流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