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以及安全生产的相关部署,结合支、总队近期关于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的指示精神,为营造和谐出行氛围,保障广大出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9日,阜平大队借势借力,组织山西省太原市新北盛运输有限公司、山西省大同市并州凯宇运输有限公司、山西省朔州长途运输有限公司、山西省忻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山西省忻州市祥龙运业运输有限公司、山西省华夏日月星旅游运输有限公司、保定第九客运公司、阜平县汽车站的客运公司负责人及车辆驾驶人,召开客运企业安全管理约谈会,保定支队秩序科孙海蛟科长列席参加。
会议期间,王锋副大队长分别通报了京港澳高速“5.31’, 沈海高速“6.6”客运车辆事故情况。李振功教导员详细介绍了大队2017年对客运车辆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措施,重点强调了客运车辆违法停车、超员、占道、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对目前火热开展的全省“百日行动”进行解读,指出涉及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通行等重点查处对象;办公室于超主任通报大队2017年以来所处罚的客运车辆,指出当前交通安全形势很严峻,特别是客运超速、超员等突出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大隐患,近期工作中,将以“百日行动”为契机,大力查处各项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努力营造路畅人安的新局面。
在此基础上,孙海蛟科长向与会客运企业着重要求:一是运输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营造人人重视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使驾驶员真正认识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在思想上重视起来。二要积极配合交管部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内部管控措施,全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牢固树立源头安全管理屏障。三是每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保证做到不带病驾驶车辆,保证做到不驾驶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四是健全车辆及驾驶人安全技术台账,确保车辆检审验合格、GPS装置使用正常、确保安全防护装置有效,确保驾驶人驾驶资格合法有效。五是落实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证件齐全有效,保证安全技术状况达标。六是客运企业安全负责人要及时了解司机家庭情况、出车前有无情绪波动,保证不带情绪上路。
会后,大队组织客运公司安全负责人及驾驶员签订一状一书一卡,进一步强化司机交通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行车这根弦,真正的做到监管与文明并重,安全与责任同行。
图文来源:高速交警阜平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