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包法利夫人》,恰好是半夜十二点。这个悲剧故事的戛然而止,让我迟迟无法入眠。
这部法国文学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长篇小说,讲的是农村少女爱玛,嫁给了平庸无能的乡村医生包法利后,对丈夫和婚姻逐渐失望,被自己的欲望裹挟,出轨、背叛,迈向堕落的深渊,最终被高利贷逼迫,服毒自尽的悲剧。
从这本书里,读者能很容易地读到,爱玛的虚荣、愚蠢和无知,包法利的平庸、无能和懦弱,还有他们身边的人们薄情寡恩、庸俗不堪的丑陋嘴脸。
人们对爱玛的贪婪、纵欲和放荡大肆指责,对包法利的忠贞、窝囊和后知后觉痛心疾首。也有人用单纯为爱玛辩护,把悲剧的原因推给法国大革命后消极浪漫主义的遗毒,或是资本主义的腐朽。
如果本书的意义,仅止于此,那么《包法利夫人》也就算不上是“最完美的小说”,福楼拜也就算不上是巴尔扎克和司汤达之后法国最伟大的文学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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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法利夫人,是一个复杂的角色。如果只想用几个形容词来概括她,很可能将会是管中窥豹。
她既“感情用事”,又“切实际”;既尽显无知,又饶有文化;既愚蠢,又精明;既要享受肉体的快感,又要享受灵魂的安宁。
在这般复杂的个性之上,她所追求的,并非爱情,而是幻想。
她幻想的,是绝美的爱情,和从爱情生出的幸福。她憧憬着欢愉、激情、陶醉这些在书上看到的字眼,能在婚姻里包裹着她。
她幻想的,是自己所定义的快乐——“她顺着自己的心愿,把声色娱乐看成心灵的愉悦,把举止温雅当作感情的细腻。”
她幻想的,是完美的男人,带着她领略激情的魅力。这样的男人,来自于光鲜华丽的上流社会,对技艺无所不精,对世事洞若观火,她只需把手交给他,就能了解到生活的真谛和世间的奥秘。
爱玛在婚后的空虚与怨恨,与其说是她对包法利爱的减退,不如说是对婚姻幻想的破灭;爱玛与罗多尔夫和莱昂的出轨,与其说是她对他们爱的至深,不如说是他们满足了她内心幻想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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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包法利夫人》是要告诉我们,学会控制自己内心的幻想吗?
回答之前,我们得先思考,为什么爱玛会如此沉迷于她的幻想。在我看来,爱玛除了幻想,并没有太多其它的选择。
当来自乡下的爱玛,受邀参加了沃比萨尔的聚会,目睹了上流社会的风光高贵,和骑着黑马的子爵的潇洒脱俗,没有理由不魂牵梦绕。这是一个突然出现的欲望的沟壑,深不见底,配合着那些书本上所描写的爱情,这些妙不可言的感觉,令爱玛心驰神往。这是爱玛对美好的追求,而对美好的追求,始终是人类本能的一部分。
不同的人对自己向往的美好,有不同的追求方式。有的人如包法利一般庸碌,会在现实的压力下,早早地放弃念想;而有的人如爱玛一般,坚定执着,带着强烈的征服欲,相信自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孰对孰错?
与其说爱玛的悲剧源于她对美好的执着,不如说她对所谓的“美好”的认知,过于狭隘。在她所能接触到的狭小的井底世界里,她只能望着井口的微光,回味那个纸醉金迷的夜晚,再用自己有限的想象力,尽量勾勒出上流社会和子爵的模糊幻影,再辅以她在选择性的阅读中体会到的情爱的美妙——这就是她对“美好”全部的理解,而这份美好,成为了她全部的追求。
显而易见,爱玛没有自己的事业,没有理想,也没有信仰。可是,我们又如何能以此来苛责,这位生活在法国乡村城镇里的已婚妇女呢?即使是我们自己,是否就有了真正的理想,或是纯粹的信仰?
信仰不会无缘无故的出现,尤其是对见识浅薄的庸俗大众而言,信仰更多地以一种“价值交换”的形式参与人们的生活。比如需要通过信仰来获得内心的平静,通过信仰来祈求家庭和睦、事业顺利、财源广进。对爱玛来说,她也确实因此而接触到信仰。被罗多尔夫抛弃时,爱玛第一次感受到信仰对于她的价值。信仰是她用来舔舐伤口的工具。她受伤的心灵,在基督教的抚慰中得到安歇。她收起了内心的任性骄纵,让信仰之神进驻自己的内心,让自己体会到作为弱者的安心和慰藉。这也是她仅有的一次,感受到尘世的幸福和爱之外,还有这样一种不同的至福。
遗憾的是,信仰只是爱玛用来疗伤的工具。以“价值交换”来定位的信仰,并不具有持久性。因而当莱昂重新出现在爱玛的生活中时,信仰,便在爱玛原来所追求的美好面前,功成身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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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追求的美好幻想,迟迟无法实现时,现实里的贫瘠乏味,就会成为被泄愤的替罪羊。
叛逆,并不仅仅存在于青春期,人生一世,都不一定能与叛逆相决裂。
对爱玛来说,之所以叛逆的欲望如此强烈,一是幻想和现实之间反差过于巨大,二是她具有强烈的自我意识。
就前者而言,她想尝试动荡的滋味,向往恣肆放纵的快乐,即使她无法跻身上流社会,得到男神子爵的抚慰,她也至少能感受一下从未体验过的癫狂痴情。
就后者而言,她始终觉得老天爷在跟她过不去。她心中的自卑转化成自傲,对旁人不屑一顾,对别人所称道的,偏要贬得一无是处。她用情绪化的反抗态度,与她所认为的上天对自己的不公,强硬地对峙着。
与叛逆如影随形的,是报复的心态。
爱玛对丈夫的情绪,从期望到失望,失望到绝望。不甘于绝望的爱玛,又将其转化为拜丈夫所赐的耻辱感。
当爱玛第一次和罗多尔夫出轨时,她感受到了报复的强烈快感。——“我受的罪还不够多吗?”
“往日的贞洁,仿佛是一种罪孽,她为之感到后悔,纵使如今还有留剩,此刻也在傲气的发作下灰飞烟灭了。通奸得手,让夏尔戴上绿帽子,这叫她觉得痛快极了。”
直到最后,当爱玛高利贷的丑闻将要曝光时,她对包法利可能的愤怒和指责没有半点担忧,反而对包法利将会原谅她这件事,大为恼怒。在她看来,这会让包法利占她上风。包法利必须承担她一切不幸的罪责,只有这样,她的叛逆和报复,才具有持续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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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的悲剧,看似源于对美好的追求无法实现的窘境。如果爱玛能心满意足地达成心愿,是否结局将不再悲剧?
福楼拜曾说:“爱玛在那个时代必须得死。”
先撇开时代不谈,在我看来,无论爱玛能否实现自己的追求,她都必然会活得很痛苦。
王尔德曾经说过:“人生有两种悲剧。一种是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另一种是得到。”
在爱玛看来,只有她没有得到的部分,才是最好的。不管她在现实中得到了什么,在想象中虚构的极致激情和完美面前,总是相形见绌。
当她和爱慕多年的莱昂终于成功出轨后,只经过了短暂的蜜月期,她就开始变得动辄生气,堕落在美食和肉欲中。她的幸福感迅速消退,她必须得靠给他写的信里充斥着的花、月亮、星星,来为脆弱的爱情注入新的活力。她又开始思念起她想象中那个健壮俊美、生性骁勇的完美男子形象。悲剧的是,她在出轨的激情过后,重新又尝到了婚姻里的全部平庸和乏味。
张爱玲说过:“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墙上一枚蚊子血,白的依旧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久而久之,白的便是衣服上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朱砂痣’。”
对于爱玛来说,即使她真能和梦中的那位子爵在一起,她会幸福吗?显而易见,子爵也只是她生命中的又一个蚊子血和饭黏子罢了。欲壑难填,永不知足,这是人世间最长久的苦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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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读完《包法利夫人》时,许多人也许都会有如释重负的感觉:“幸亏我没有像她那样,我也不会像她那样。”
在我看来,这种对爱玛的优越感,是不存在的。
福楼拜曾说过:“包法利夫人,就是我。”
这句话并不难理解。福楼拜自己,是个有点病态的完美主义者。他笔下爱玛对幻想的追求,与世界的格格不入,都像是他对自我的表达。但是,与其说这些是福楼拜和爱玛的缺点,不如说是人类与生俱来所自带的,人性的弱点。正如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里所写到的,我们所有人,都无法摆脱媚俗的阴影。
幻想的欲望、认知的局限、信仰的羸弱,叛逆的本能、不知足的心态……我们和爱玛相比,是否只是五十步笑百步?
更进一步来看,爱玛的悲剧,来自于人生虚无的本质。
在此书中,人生虚无的讽刺场面,屡屡出现。
比如爱玛一直憧憬的情人,是骑着黑马的高贵子爵;可她所真正遇到的情人,或是卑鄙小人,或是猥琐懦夫;
比如爱玛锱铢必较的本性,让她为每个小钱争执,可最后她却因为破产而自杀;
比如爱玛历经漫长的痛苦毒发身亡时,她的两位情人,一位在打猎散心,一位在安然睡觉;
再比如爱玛临终时呼唤上帝,希望灵魂得到救赎。可她弥留之际,听到的却是令她感到恶心的瞎子那低俗的歌声。
这般种种讽刺意味,都在印证着福楼拜说过的那句名言:“我所欣赏的观念,就是绝对的虚无。”
爱玛的悲剧,是超越时代的。虽然法国大革命遗留下来的浪漫主义被终结,英雄主义的激情不再,仍然追求浪漫的爱玛无法融入这样粗鄙的时代。但不管是什么时代,人性的弱点是相通的,人生虚无的本质是相同的。虚无导致了人生意义的缺失,没有真正意义可追求的人生,自然会将人类推向欲望的深渊。
如何面对人生的虚无,福楼拜并没有给出直接的答案。文学作品的意义,不是解题,而是让读者们能有属于自己的深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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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谈谈福楼拜的写作本身。
精辟到极点的遣词造句,是此书经典的关键因素之一。纳博科夫这样的大师,都曾经逐字逐句揣摩过福楼拜笔下词句的象征意义。以我有限的鉴赏水平,只能蜻蜓点水一番。
福楼拜对场景和静物的描写,是所有写作者都值得学习的,登峰造极的教科书水平。他的景物描写,并非只是人物登场前的铺垫,而是与人物当时的心情紧紧串联在一起,两者之间结合的浑然天成。
描述爱玛对枯燥无趣的生活的排斥心理时:
“成排栽种的大树,棵棵都那么相似,宛如一排棕褐色的廊柱,在金灿灿的背景上勾勒出清晰的轮廓。”
描写爱玛爱上莱昂时:
“河水悄没声儿地流过,乍看上去湍急而清凉;纤长的水草顺流偃伏,宛如随手扔在河里的绿发,平摊在清澈的水面上。灯心草的尖端或睡莲的叶片上,不时有个细脚伶仃的虫子爬过或小憩。一绺绺阳光穿过水波泛起的气泡,蓝莹莹的小气泡一路躜赶一路迸碎。”
描写包法利对爱玛一见钟情时:
“风从门底下吹进来,吹起了石板地上的微尘;他看着尘土沿地面散开。”
还有爱玛和莱昂在马车上的初次做爱:
“从黄布小窗帘里探出只裸露的手来,把一团碎纸扔出窗外,纸屑像白蝴蝶似的随风飘散,落入远处开满紫红花朵的苜蓿地里。”
还有许许多多的,阳光、空气、沙子、尘土、水滴,都表现着人物的感官体验,甚至是小说“情节”的一部分。
不仅如此,福楼拜还是欧洲文学史上第一位要求作者将自己在文章中隐藏起来的作家。在他笔下,只有书中的人物和情节的自然发展,而不允许出现任何一丁点作者本人的主观意图。正如福楼拜的学生莫泊桑所言:“福楼拜总是在作品中深深地隐藏自己,像木偶戏演员那样小心翼翼地遮掩着自己手中的提线,尽可能不让观众觉察出他的声音。”
最后的最后,说说翻译问题。
我看的这个版本,译者周克希。我没有看过李健吾的版本,不好比较。在周的译本里,会出现一些很书面化的词,或是“ABB”型的形容词,读来略有些别扭。还有爱玛在和罗多尔夫私奔前那一晚彼此告别时,相互说:“明儿见!”这个儿话音让我感到很出戏。但总体而言,周克希版的阅读感觉没有问题,文学水平也是大师级的,值得推荐。
-完-
文 | 乐之读
写有深度的书评| 开有思想的书单
“读书是为了体验不同的世界,那是非常愉快的事情。能通过读书进入其他世界,这是最让我快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