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说的一切都可能是错的!
即使你赞同我的观点,你的生活也不会因此有任何改变!
除非——你采取了相应的行动。
(这是书先生在简书的第21篇文章。本文约1700字,阅读需要约3分钟。)
书先生最近在阅读中看到语言学的一个很有意思的应用,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句有歧义的话和一个被冤死的人
时间:1953年1月28日
地点:英国
这一天,一个名叫Derek William Bentley的英国人被处以绞刑,因为他被指控在一次仓库抢劫中协助谋杀了一名警察。
造成这位名叫Sidney Miles的警察死亡的子弹并非Derek Bentley所发,而是当时和他一起参与抢劫的Christopher Craig射出的。
然而,Craig被捕时才16岁,没有达到判死刑的年龄(18岁)。而Bentley被指控教唆Craig枪击警察,是因为下面这句有歧义的话:
Let him have it! Chris.
当时一位警察对Craig喊道:“Hand over the gun, lad.”(小伙子,把枪交过来。)然后Bentley就对Craig喊了上面这句话。
这句话有两个解释,主要取决于it这个代词到底指什么。
第一种情况,it指代子弹,则该句意思为:让他吃枪子儿!克里斯。
第二种情况,it指代枪,则该句意思为:把枪给他!克里斯。
整个案发过程中,Bentley未发一枪。判决的关键就在于这句话的理解。可惜的是,当时的法官Goddard爵士以及陪审团都认为罪名成立。于是在1953年1月28日,Bentley在伦敦的Wandsworth监狱被执行绞刑,死时年仅19岁。
这个案件当时轰动全英,引发了长达45年为Bentley争取死后赦免的运动。
之所以会有这么大的反响,是因为这个案件有三个地方存在争议。
争议最大的当然是对上面那句话的理解。另外两个争议分别是死者是否死于Craig发出的子弹和Bentley的精神健康程度是否适合审判。
关于第二个争议,Craig后来也接受子弹是自己射出的,不过他声称他并没有瞄准死去的警察,而是朝他右边大约20°的方向射击。
Bentley不识字,且智商接近弱智。不过,当时英国没有“因为智力发育迟滞而责任减轻”这个法律概念,唯一能够用于辩护的医疗状况是精神病。可惜,当时的陪审团认为Bentley在案发时精神正常,满足被审判的健康条件。
因语言而冤死,又因语言而赦免
虽然存在上面的三个争议,但这三个争议本身确实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它们本身很难被推翻。
不过,由于存在争议,所以Bentley死后的几十年里,人们一直没有中断为他争取赦免的努力。要想推翻以前的判决,必须找到审判过程中证据有问题的地方。
幸运的是,证据上的不一致被一个语言学家找到了。
这个语言学家名叫Malcolm Coulthard。他研究了Bentley的一份供词,发现了一些不寻常的模式,比如连接词then的使用。
疑点一:then的频率
在Bentley的供词里,连接词then的使用有两个地方引人注意。第一是then出现的频率,第二是then出现的地方。
在短短582字的供词里,then出现了11次,即每53个词出现一次。而在大型通用语料库Bank of English口语库中,每500字才出现一个then。
为了比较,Coulthard又分别自建了一个警察证词语料库和一个证人证词语料库。
他发现,在警察的证词里,then每78个词出现一次,而在证人证词里,930个单词里只出现一个then。Coulthard也对比了这份供词和Bentley在庭审时的其他发言,发现Bentley在其他时候并没有如此频繁使用then的习惯。
换句话说,Bentley这份供词里then的使用接近于警察证词的模式,而与通用语料库、证人证词以及Bentley自己的说话习惯都不相符。
疑点二:then的位置
如果我们仔细观察上面11个then的使用,我们会发现其中8个都在句子主语之后,比如I then, The police then。这一点本身就不寻常。
在超过3亿词的大型通用语料库Bank of English中,then I出现的频率是I then的10倍以上。通用语料库中,then出现在主语前的时候远远多于出现在主语后的时候。
另一方面,主语+then是警察提供证词时的典型语言特征。
从对then的分析上,我们可以推测这份供词可能经过警察的修饰(因为无论从频率还是位置,then在这份供词中的使用都符合警察提供证词时的语言特征),而不太可能是Bentley供词的精确记录。
这个发现对这份供词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终于,在更多的证据支撑下,Bentley于1999年被赦免,这时,离他去世已经46年。不过迟来的正义也终究是正义。
这也是法律语言学有记录的最早应用之一,标志着语言学证据正式进入法庭。
后记
《浅思录》的这个系列叫“语数”,即语言和数学的结合。用数学方法来分析语言数据,是书先生的最大爱好之一。
虽然在这条路上,书先生还是个新手,不过它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让我每天乐此不疲。
而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把这份欢乐分享出去,让更多的人看到语言学的趣味,岂不是人生美事。于是冒昧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