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通】一夫多妻
香江黄牧
【可怜的人性,错误的认知,失职的牧养,糊涂的会众,嗤笑的撒但、堕落的世代】
在微博上有一弟兄,信主30年,60岁的弟兄来言:
弟兄问:
牧师好,想问你一个问题
~看旧约,男人允许三妻四妾,许多的王有很多女人,而神并不认为他们有罪,只要他们敬神就可以了
~而今如果基督徒在配偶以外有别人就视为奸淫。现今在中东或在别的国家仍有男人可以有很多女人,你能解释一下吗?
~大卫有很多妃嫔,如果大卫不占别人的妻,就不算奸淫,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男人娶单身女子,女人就不是犯罪
~我咋天读历代志因为脑子里有这问题,所以问你,
~而基督徒如果婚姻不幸福只能流泪忍着,为了不辱没神的名,或者求神改变现状,你可以解释一下吗?谢谢你
~为什么旧约中的情形,神并不认为那是罪
谢谢
我答:
一夫多妻制,绝对存在于旧世界中,但其范围幅度不应被夸大,这类例子几乎只见于君王或是某些领袖有威望的人。甚至除了少数像所罗门那样特例 ,否则绝大多数仅能证明是重婚而非多妻,一夫一妻似乎才是平民百姓普遍的现象。这是旧约的实际背境。
族长有时被视为一夫多妻的例子。对某些个来说,这多少有点让人啼笑皆非,因为圣公会公祷书的礼婚礼仪文引用了族长的婚烟来作为一夫一妻忠诚的典范!
然而我们必须区别,多妻制(拥有两位以上的妻子)和纳妾制。这两者的差别对我们来说可能无足轻重。但在古代世界两这却有极大社会差别,基本上妾是一名女奴,通常和其他奴隶一样是买来的。在法律和社会上,妾与主人关系跟妻子非常不同。
有了这样的基本知识,我们就能明白,按古代的文化来说,阿伯拉罕和以撒严格来说都属一夫一妻制,而雅各其实只想要一位妻子。但却因诡计和嫉妒的关系,使他在生命中有四位女性(两妻两妾)。
“但起初并不是这样的。”太十九8,这个耶稣针对离婚制度所说的话,同样适用于一夫多妻制,因为创造述事里清楚暗示了一夫一妻别,由一男一女共同组成“成为一体”的关系(创2:24)。
1.旧约没允许三妻四妾
2.中东的多妻制是他们不在神里面或认识神,部份基督徒也不以此为恶。这在神看来都是罪。
实在很多号称基督徒的人都在做基督不容许的事。虽大势所趋,但并不为正确!
3.大卫的问题是,是妻跟妾的问题。不是单身女子的事,而是多娶妻子以外的女子,都是罪!
4.有关基督徒婚姻“不好”,不应只是用“忍耐”“等待”解决问题……这个别事就个别说,也有类似事件在处理中!
5.旧约与新约,神都是一致的,并没有鼓励或说那行为是对的!
这是有限度的客忍…在以色列有些普遍盛行于古代世界的习俗是被容忍接受的,没有明确的神圣禁制或命令,但有发展出神学性的批评,认为这些习俗达不到上帝最高标准。
因此这类习俗有律法规凡的保护措施,以降低或消除坏的影响,其中我们可以针对一夫多妻制,离婚制度,奴隶制度……另外君主制度或许也包括在内,这些都不是上帝直接吩咐采行的制度。但上帝容许同时也规范这些制度并且对周围文化所施行的方法,并不赞同。
弟兄答:
~谢谢牧师,不过我的看法,是神允许妻妾成群,是为了生养众多
~我需要什细想想,因我非常的软弱,谢谢牧师,有答案再和你聊。
我答:
好的。妻妾成群是为生养众多是另外一个极端主义!慎之!
弟兄又问:
牧师好,古时,认识神的就几个先知,按肉体人守不了神的律例,诫命,神对人娶妻纳妾是容忍的,若要追究,无人能活,所以主说:以后要用灵浇灌儿女,要造新心,除去石心,所以主耶稣来了,圣灵来了,是这样理解吗?
神要成就自己的计划,所以有了今天。是这样理解吗?
我答:
我不太明白你所说的意思或“取向式”的解释!
二小时后,弟兄语音:
(来一段语音如上二图,说及申命记,摩西是代言人,大卫,列王妃嫔……上帝宽容人的刚强,圣灵未代……)
我听后以片语作答:
~申命记,摩西所言乃神所托付,他不是代言人,而是神的仆人。
~神包容,容忍事情,并不代表该事是对。
~生养众多并不是多妻制的理由。
~神从来未说可多于“一妻制”
~从创世记,亚当的肋骨是夏娃,其他在妻以外的是“妾”。
但神是鼓励一夫一妻制。列王时朝,人多于一妻妾的例子是前面早前己解释过,
……而到便还保罗论及离婚的事,神也是不客许的。是姑念人的“软弱”不是人“刚强”。
~那恶者就利用人的“软弱”来对抗“上帝”的律法与教导!
~“圣灵”是在信徒的“心”中。
~圣灵浇灌,圣灵的洗,圣灵感动……是另一题目。
~你刚信主时,你牧师说神非常难感动人,这看法,我并不赞同!
因为一切都在主内。
~这世代,有人说未世……怎招摇撞骗,其实,在耶稣升天,差下圣灵入住信徒心中的时候己是末世,己是圣灵时期。
引用经文:
他对我说:“到二千三百日,圣所就必洁净。”(但 8:14 )
所说二千三百日的异象是真的,但你要将这异象封住,因为关乎后来许多的日子。”(但 8:26 )
~日期满了,耶稣就驾云再临,作审判工作!
~不要相信一些人(包括牧者及自己不设实际的想法而去矫正上帝的原来意思)为了目的取向性的行为,就是自己都不敢肯定及怀疑,这样没有意义!
~我不想用任何人为的说话或经文去辫证是“上帝是否含糊和默许,宽容人类多妻?
凡是真正的基督徒都知道,只是身有事的才找理由替自己开脱! 既行得正,又为何找理由呢? 我也不会给肢体说好了,好了……
~罪就是罪!
若罪是容易可犯,可不犯,或,大中小罪,那是绝对的自欺欺人,连自己都骗不了,是吗,弟兄!
(编录成文,愿大家论证)
愿上帝的真理,意爱与及公义常与我们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