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总有一种错觉,总感觉自己以后会以写字为生,就算当时我的总是拿不及格,就算我连情书都写不好,我还是觉得我自己以后会成为一个作家。
为何成为作家的执念会如此之深,大概是因为我的性格不善交际,甚至于有点厌恶人际。以至于强迫自己做了两三年的编辑之后,便从此放弃了这个需要长时间与人打交道的行业,转而投向甲方的怀抱。每天睁眼就写东西,累了就随时能躺下睡觉的生活,才是我所向往的。
但是也许因为懒惰,也许因为天资不够,最终,到这个年纪,我依然没有当成一个作家,却时不时的“客串”坐家。
壹
三四岁的时候,我爹妈把我送进了“香港人投资的”双语幼儿园,当时的港币还处于比人民币要值钱的阶段,香港还未回归,能上这样的幼儿园,足足证明了我爹妈已经把我往起跑线前送了好几十米。但是勿念我不争气,从小就不是个学习的料,导致最终英语成为了我终生的“程咬金”。
进到小学之后,我便登上了我此生从未到达的“学术高度”,分分钟成绩班级一二,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成绩开始一落千丈,从此一蹶不振。
我学习的光辉岁月便一去不复返。
尤其是语文。
每次写作文,我永远是备受老师关注的那个,每一次都被老师当成笑话读出来,以至于我毕业之后成为一枚编辑的时候,我都恨不得偶遇我小学老师,让她看看我现在在干些什么。
记得有次的作文题目是写自己的妈妈,我作文中写到“我妈妈像个魔鬼”“我妈妈的眼睛又大又高(亮)”……老师读出来没啥关系,最关键的还要给家长签字!
我纠结了一晚上,终于心生一计——在临上学之前迅速让我妈给我签个字,然后溜之大吉。
结果当然是我妈冒着我迟到的风险完完整整的读完了我的作文,并且结结实实的嘲笑了我一番,我最终手攥作文本羞愧而去。
贰
到初中的时候,我的写作功力依然没有丝毫进步,同学中有个女孩比我们都早熟,而且每一次的语文成绩都全班前几名,尤其是作文。
她的作文写得如此之好与她的早熟密不可分。
那时候的初中生中除了流星花园、灌篮高手之外,女生之间还颇为流行看“小黄书”,虽然与现在这种动不动玛丽苏的文章对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但是对于当时那个“纯真年代”来说,这种小书还是会让人看的面红耳赤,心里生出粉红色的嫩芽。
这个女孩当时看了颇多这类的书,作为作文学渣的我来说,必须尝试一下,于是无论是跟她借还是自己偷摸的买,也看了好几本。
结果,作文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反而开始“不务正业”的喜欢上小男生了。
喜欢上怎么办呢?作为闷骚的摩羯座,当然是打死不能说。
其实每次在这个时候,我就特别讨厌自己这个毛病——越是喜欢的人越不敢看、也不敢说话、甚至不敢正常交流。
但是小孩子哪掩饰的了,连日记本都守不住,还守得住个啥?
现在想想,估计全班都知道我喜欢他了吧…..
就算是喜欢,也挡不住我对于写作的热情,一不做二不休,奋笔疾书写了封自认为很清楚明白的“情书”给他,一表心意,结果人家第二天就发烧生病没来学校了。
从此之后,我便相信我的文字,有毒。
叁
高中的生活是压抑的,在肥胖、高考和焦虑中度过。
也是在这个时候,我的写作才能才开始发光发亮。
住校的生活甚是无聊,手机功能跟现在比差的不是一点半点,那些玩手机的都是有对象的,像我这种万年单身狗,手机的功能基本上就是给父母报平安的通讯工具。
高中最常做的事情就是睡觉、上课和看书。
那个时候几乎什么书都看,因为不习惯封闭式的学校生活,刚进去的时候压抑的不行。
大本大本的日记哗哗的写,自己也不知道写了什么,但是就是一直在写。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作文成绩一路飙升,有一次几乎得了满分。
那是我写作生涯的巅峰。
肆
工作之后便开始了我长达近十年的“码字”生活。
但是写着写着发现自己对文字的兴趣越来越淡,近乎觉得麻烦的地步,因为太多的琐事一直在叨扰着,苦逼的工资、每期的选题、不断更换的采访对象......每一件事情都在挑战着我的极限。
也许是抗压能力好,我竟然在这行存活了这么久,直到我面试上一家区域性比较有名的杂志社,勉强算个国企,但是给的工资却远远配不上它的名号。
我开始逃离这个行业,转向甲方爸爸的怀抱。
末
后来我就成为了一名公号狗——一个爹不懂妈爱转的行业。
转来转去,我还是没能离开文字这个行当,我能写东西这种错觉,也还一直存在,只是现在再也不会把我喜欢的小男生给看生病了,要是看病了,那也是你手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