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开车和朋友去办事,路过一个路口,我直行,边上有一辆从慢车道往机动车道变道的汽车,横停在慢车道,车头刚探上机动车道上,我转了一把方向,准备越过那台车,车身已过大半,结果听到“嘭“一声响,同行的友人问怎么了,我说还能怎么了,肯定是撞上了呗。我赶紧停车,开了双闪下来察看,车右侧尾部有很大的擦碰痕迹,那台车也停下来,下来一个女子,问我怎么开的车,我说你别说了,你变道撞上直行的,是你全责你知道吗,她说怎么可能,我说那就报警吧,让交警来认定事故责任,这年头开车发生擦碰太正常了,没必要争个你高我低的。
我开始打电话给承保的保险公司,又打122报警台报警,期间那个女子也一直在打电话,还来到我车前问我是否报警,我说是啊,她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以前人发生交通事故,都口干舌燥地辨论,为谁该负责,甚至动打,现在有了保险,也没必要如此,首先没有人是故意想要发生擦碰,即然不可避免地发生了,那就解决吧,事故也不大,现在不是流行一句话吗,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叫事,更何况有保险公司呢。
我等待了片刻,保险公司勘险员先给我来了电话,问了情况,说应该是对方全责,他就在离我事故不太远的地方勘险,如果交警来了认定我也有责任的话,我再给他电话,他立马就过来,如果认定是对方全责,他就不过来了,我说好。
一会儿交警也来到事故现场,拍照勘察,最后认定是对方全责,对方还在辨解着什么,我看交警在那儿指指划划地在跟她说话,大约是进行现场交规的解说。我想起以前我发生的一次擦碰事故,我回家在小区门前,准备进小区时,在非机动车道与电瓶车发生擦碰,我当时也觉得自己有理,我车头都调正准备进小区了,那人不知何故非得从我车头前绕行,结果发生擦碰,交警来就一句话,机动车全责,因为那是人家非机动车道,机动车属借道行驶,电瓶车有优先行驶权。交警最后还强调一句,不要说你的车子是动的,就是你停在那儿他撞上去,你机动车都有责任。如果停放的地方视线不好,停着不动的机动车也是全责。
最后那女子接受了事故认定,来和我商量,说给我200块钱让我自己去修车,还没等我说不行,交警就说了,200块不可能,我这车如果上4S店,1000块都不够用。那女子跟我协商问我能不能不要去4S店修车,说她有个弟弟就在修车厂工作,去她弟弟那边修,说她打保险公司的电话打不通,她也不打算报保险了,我很奇怪怎么会打不通呢,我这边报险工作早就完成了啊。她到现在连一个电话还没打通,交警问她哪家保险公司的,说是平安的,不知道真实的情况到底如何 ,交警建议我听她的,就去她弟弟那家修车厂修车,我想想说行啊,大家本无过节,我也不是非得让人家破财才好。
跟着女子的车到了她说的那家修理厂,看到她说的那个弟弟我放心了,我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那个老板也就是他弟弟,是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子,看面相就知道是个好人,那样的人不会做龌蹉的事。我把车放在停车场,然后和朋友打的去办事。
朋友一直说是他的错,要不是为送他去办事,就没有今天这事了。要是搁在以前遇到同样的事,我会抱怨唠叨,现在我只会在内心感谢上帝,因为只是发生了擦碰,没有人员受伤,没有遭遇更坏的结果,就是最好的结果!就象儿子常劝我的那句话,平时有点小灾小难小病小痛的都没啥,总好过一次来个大的灾难大的病痛!想想确实是这么个理!
后来保险公司的那个勘险员还给我来了个电话,问情况怎么样了,我说认定了是对方全责,勘险员让我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取消原来的报险,告知公司是对方全责,这样不会影响我下年度投保时享受优惠。虽然是一次不愉快的经历,好在遇到的人都挺好,看来好人有好报的话还是挺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