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经:知:材也。经说:知材,知也者。所以知也,而必知。若明。大意是说,认知是天赋能力。因为有这个能力,所以必定能认知。就像眼睛可以看到光明,这是眼睛视觉的本能。
墨经:知:接也。经说: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若见。大意:知,是感知的能力,且是指感知的行为。能力接触事物而能认知,比如用眼睛去看,看,即眼睛的视觉接触。
墨经:智:明也。经说:智,智也者,以其知论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大意:智,是对事物的辨析,通过知材能力的知接的认知来辨析事物,而认知明析。
知:闻,说,亲,名,实,合,为。经说:知:传受之,闻也。方不障,说也。身观焉,亲也。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名实耦,合也。志行,为也。大意是说,认知包括很多方法。比如,有人告诉你,这是传受,通过别人告知而认知即闻知。通过阅读别人的著作而认知,即说知。说,名词,理论,理论的记载,可引申为著作。亲身接触而认知即亲知。通过命名而认知即名知。知道具体的事物即实知。即知道名,又知道实,即合知。将认知付诸实践即为知。
经: 知而不以五路。说在久。经说:智:以目见;而目以火见,而火不见。惟以五路智久,不当以目见,若以火见必热,说在顿火。谓火热也。非以火之热我,有若视曰。大意是说,认知并非仅以五感,还包括长久的经验。比如,火可以看见,热看不见。但是从感官认知的时间长了,看见火就知道火是热的,是因为经验。所以说火是热的,不是现在用火热我,我才知道火热,而是因为经验的原因。
经: 所知而弗能指。说在春也、逃臣、狗犬、遗者。 经说: 所:春也,其执固不可指也;逃臣,不智其处;狗犬,不智其名也;遗者,巧弗能两也。大意是说,能知道存在,却无法指出。比如,春,这个季节,大家都知道,但却无法指出,哪是春天。比如逃臣,知道有这个人逃脱了,却无法指出现在这个人。比如,狗犬,狗犬是名知,却不是实知。所以,知名,指名。而不是指实。比如,遗者,丢失的东西,是无法复制的。即使在做出完全一样的一个替代品,也不是原来那个。
经: 知狗,而自谓不知犬,过也。说在重。经说: 智:智狗重智犬,则不过;不重,则过。 大意是说,知道狗却不知道犬,是认知不足。知道狗犬重同,则是认知正确。所谓重同,是指二名一实。
经:知其所以不知,说在以名取。经说:智:杂所智与所不智而问之,则必曰:是所智也,是所不智也。取去俱能之,是两智之。大意是说,我知道你不知道,是因为你以名取,即你只知名,而不知实,你所知道的只是名。所以我说你不知道。把你知道的和不知道的放在一起,然后问你,你要能准确的说出,知道哪个,不知道哪个,并且要能从实质分出来,是两知。这句话,和儒家: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大意相同。而经文部分,用《贵义篇》这段话,即可解释:子墨子曰:“今瞽曰:‘钜者白也,黔者墨也。’虽明目者无以易之。兼白黑,使瞽者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瞽不知白黑者,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今天下之君子之名仁也,虽禹、汤无以易之。兼仁与不仁,而使天下之君子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 此即知与取的关系。
经: 于一,有知焉,有不知焉。说在存。经说: 于:石,一也;坚、白,二也,而在石。故有智焉,有不智焉,可。 大意是说,对于同一事物的特性,有知道的部分,有不知道的部分。不论知道与否,其特性自存。比如以石为例,石,是一个物体,有坚,有白。这两个特性是自存的。有知道坚白并存的,有知道坚,或者知道白的,都不影响石的坚白自存。
由以上可以看出,墨学对知的论述,从知,材也,即人的认知本能,到知,接也,即以知材过物,再到以其知接论物。三个层次来说明,知与智的关系。并且列举出不同的认知方式。指出认知与指证的关系。比如,有无神论者对有神论者,经常提出的一个问题:神在哪,请指出来。这就属于所知,而不能指。按照墨经的逻辑,被问者可以用反问的方式,比如问:昨天在哪里?能指出来么?很显然,昨天是确实存在的,但是无论谁也无法指出来。难道说不能指出昨天在哪,就等于昨天不存在?
王阳明有知行合一的说法,其实,知行合一恰恰是墨学首先提出来的思想:知,接也,以其知过物。智,以其知论物。知,志行,为也。都很清楚的说明,知即行,行即知。简单说,你的眼睛能看到事物,你如果不看,当然看不到,你用眼睛去看,就已经是行动了。所以说,知接也,以其知过物。看到某物还要辨析出是什么,即智,以其知论物。这当然还是行动。既知道某物是什么,又知道某物名什么,能区分名实,能准确的取名取实即是知才、智。这些,都是行动。所以说,知是行的一部分,行是知的方式,即知行合一是无法分离的。所以,墨学修身篇说,士虽有学,而行为本焉。因为,学本身就是认知的一个行为,同时,按照认知而行才是知,所以墨学讲,知,志行,为也。
或说,王阳明开创的知行合一,是说按良知而行。那也不是他开创的,而是孟子讲的良知良能的亲亲敬长,达之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