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初中同学小聚会,就七八个人,只有两个男生。刚开始的时候,我只认出其中一个男生,还纳闷,怎么同学聚会还带外人来。当她们告诉我那个男生就是穆兴远时,我惊讶地眼珠都不会动了,忍不住“啊”了一声,把大家吓了一大跳。我讪讪地跟他打招呼,“好久不见!”
其实,我曾经和他还挺熟的。初中那会儿,我一米六八,他一米七,我们的座位一直在最后两排打转。他有时坐在我前面,有时坐在我后面,有时坐在我旁边。
他是我的男神,不,应该说他是班里大部分女生的男神。
他长得很好看,眉清目秀,皮肤白皙,身材高挑,自带书卷气息。
他性格很好,对谁都很温和,没看他跟谁红过脸。
他声音很好听,很温柔,像泉水,像葡萄酒。
他成绩很好,班上前几名,学习用功,但不是书呆子。
他很有灵气,思维活跃,从他身上能感受到一种蓬勃朝气,一种春的味道。
他像漫画中走出的王子,是众多女生的梦中情人。
他和班花恋爱了,特别般配的一对,羡煞了班里的男男女女。
十二年过去了,虽然从未相见,但我也不曾忘掉他的样子,不曾忘掉他对我说过的话。然而,这次相见,让我有种幻灭的感觉。完美的身材没了,光泽的皮肤没了。取而代之的是明显的啤酒肚,满脸的红痘痘。最最令人伤心的是,灵气没了,春的味道变成腐朽的味道。他没有青少年的灵动气息,也没有中年男子的稳重气质,反而有种消沉从他身上慢慢散发出来。这样的他,让我想起了中年闰土。
闲聊过程中,他的话不多,我们问起他的生活和工作,他也没说出什么有意思的事情来。我们感受不到他对生活的热情和对工作的激情,明显感觉到他是在混日子,得过且过。虽然他这样做这样想也无可厚非,毕竟这世上混日子的人也不止他一个,但是一想到我暗恋多年的男神已经不见了,心就开始忍不住抽痛,真应了那句“相见不如不见”。
他大学毕业后,已经工作四年,四年的时光把他的锋芒和灵气都磨没了。我研究生毕业,已经工作一年。在这一年里,我没读过一本有价值的书,没有日常锻炼,周末几乎没出过门。每周就是工作、玩游戏、看小说、看电视剧。一年如一日,生活单一,无趣到极点。更可悲的是,我一直也没发现这样的生活有何不妥,毕竟每天的变化是很细微的。
直到这次聚会见到了他。多年没见,他的变化是如此的明显,直接从男神变成了路人丙。看到了他,我就预见了几年后的我。我不甘愿成为那样的人,所以我必须改变现在的生活状态,哪怕改变初期会很痛苦。
曾经我以为一成不变很恐怖,现在发现更恐怖的是还不如从前呢。
成长就像逆水行舟,自己不努力的话,可能连从前的自己还不如。
生如夏花之绚烂,不争取一下,怎么知道自己能否也拥有精彩的人生。
岁月是把杀猪刀,男神变成路人丙。
岁月是块磨刀石,宝剑锋从磨砺出。
“To be or not to 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