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里人心总是浮躁的,常常拎起书翻上几页便无心再看。但只要开始动笔摘抄,一页一页地读起来便有意思多了。原本做摘抄是为了记录一些喜欢的句段,可是当笔尖与纸张相触的刹那,另一种情愫却晕染开来,在纸上,也在心头。
渐渐地,已经说不上到底是为了读书而摘抄,还是为了摘抄而读书了。或许,这并不是一个合格的读者所为吧。我想,我只是喜欢写字,单纯地只是喜欢写字。
我喜欢写字时的仪式感。端坐案前,一笔一画,会感到熟稔——汉字流传千年,先人们也是这样一笔一画地写着;会感到虔诚——这似乎是一种薪火相传的仪式,从先人处接过文化和风骨。这种仪式感还存在于笔与纸的缠绵交汇。在我的潜意识里,笔与纸如同牛郎织女般的恋人,泉涌的文思就是那座鹊桥。纸笔只在写字时才得以接触,如此怎能不郑重?
是以,我对写字有一种迷恋,凡事总要写下来才能心安。好比复习时,我总喜欢把重点亲手抄一遍,这并不是什么高妙的学习方法,只是属于我自己的小小癖好。亲手抄一遍才觉得笃定,才感到胸有成竹,若非如此,即便背上千遍万遍,总还是悬着心的。我自己也思量过,也许是因为,以前的文字是刻在金石上的,前朝石碑历经千年,依然可见端朴如古佛的字迹。而我自认在学问上无甚造诣,但还尚可,因此脑子里装的兴许不是猪油,而是石头。在纸上写了一遍,就像是在脑子里的石头上铭刻了一遍,不求历经千年而不消磨,只求撑过这场考试罢了。
我素来是很向往陆游《省事》中“细读手钞书”的生活的。古人亲手抄书许是如宋濂一般,“家贫,无从致书以观”,而在我看来,未尝不是风雅之事。手抄之书与印刷之书自是不同。亲身抄录了一遍,哪怕抄得再仓促,也终归会遇到一见倾心的句子,抄录时总会禁不住一字一字写得格外认真些,写字时的全神贯注也让人多少对书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抄完后再细细品读,便可根据字迹辨认出那些格外好的句段,多多品上一品,自是美事。我做摘抄亦是如此,先不急着字斟句酌,也为了满足不停写字的欲念,凡是觉得有意思的都先抄录下来,读完书后再去看摘抄下来的文字。有些写得格外仔细,必是当初觉得好极;有些不免随意些,可见是不太受待见的。
假期里长时间没有动笔了,倒是有些手痒,忍不住又开始看书写字了。所以我是极不耐烦别人说什么学习自觉的,我哪里是自觉,只是单纯地喜欢写字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