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亚玲问起“不同学科切换可以让大脑休息这个方式是否适合10岁以下的孩子”,春金发了兰海的《6-12岁最应该做的25件事》,然后在一来一回的讨论中,我发现,我是直觉抵制“学习”的,更让我惊讶的是,我发现自己其实根本没有清晰的“学”与“玩”的概念界定的,全凭直觉。这其实挺可怕的——一提到学就和苦哈哈联系在一起。
如果定义“学”是书本,我其实不排斥,是实践,我更赞同,那么,我抗拒的是什么?是书本学习的不系统?不是。是学习过程的辛苦?好像也不是。努力整理一下,我抗拒的是打折学习名号,早早折损了孩子求知欲的所谓的“赢在起跑线”吧。因为其实惶恐自己的不作为是对孩子的“耽误”,所以,抗拒吗?
有时间,就试着梳理出来兰海说的25件事,想看看哪些是“学”,哪些是“玩”。
【兰海观点】6-12岁最应该做的25件事
25-1有一个可以被接纳的环境
25-2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非学校群体
25-3有一个可以畅所欲言的环境
25-4有自己的精神导师
25-5有表达自己思想的习惯
25-6有不断探索自己的经历
25-7有自己的图书馆或信息库
25-8有完成阅读“厚”书的经历
25-9有制定目标/计划并实现的经历
25-10有和大自然亲密接触的经历
25-11有一项喜欢/坚持的体育项目
25-12有体验艺术表演的经历
25-13有犯错误的体验
25-14有放肆的经历
25-15有定期参与的活动
25-16有自己的收藏
25-17有动手制作的经历
25-18有接触社会的经历
25-19有失败的经历
25-20有拒绝/被拒绝的经历
25-21有帮助他人的经历
25-22有与家人/小伙伴出游的体验
25-23有不同文化的生活体验
25-24有个人/团队获胜的经历
25-25有突破极限并成功的经历
好在列出来兰海说的25件事,数了数,经历13,体验3,环境2,群体1,导师1,图书馆或信息库1,体育项目1,收藏1,习惯1,活动1——没有我纠结的知识结构知识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