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最有趣的,第一是生命,第二是书。
儿时太远,记不得自己那时是否就染上了爱书的癖好:不只是爱读书,而且爱护书。爱读有趣有文化深度猎奇装订有质感封面喜人眼球之籍,也见不得会对书籍产生损伤的一切行为。
男友在生日时,送我一整套大冰的系列丛书,作为一个在身边十多年了解我的人,他深知这无疑是给我最好的生日礼物,而不是大型玩偶、口红、包包等。
上班地点离家大概需要1小时车程,我便找出最舒服的双肩书包去包容书、笔、笔记本、水杯等物件。这样确保上下班途中只要公交车上有座或者可以单手抓稳扶手时可以随时跟随作者领略种种有趣的人、事、风光、见闻,感受人物的喜怒哀乐,似己经历,无意间便体悟了人生的种种,让心变得柔软而有韧性,让那些压力、焦虑、不快统统被有营养的体悟、思想挤出脑海。
一次,伯伯家的小女儿借我的书阅读,本为妹妹爱看书而开心,但一周后再去伯伯家却见那本书封面被卷曲摧残的像是被翻阅10年时光一般,我注意到妹妹喜欢侧卧着将书卷起并且会用手指不断翻阅未读书页的习惯,这样不仅使得整本书籍分为两部分向外卷曲,还会令书籍扉页中下段部分蒙上难以清理的黑灰色污垢。好的习惯需要从小养成,指正妹妹习惯后我也再不会将书籍轻易借与他人。
在朋友那里看到好的书籍我也会借阅,古人有云“书非借不能读也”在一定情况下是着实很有道理的,朋友的书唯一缺点是封面早已饱经沧桑,我便自作主张为其穿了件充满质感的“新衣”,但借阅结束还给朋友时除了谢谢还有就是为自己的自作主张寻求准许,若朋友不喜欢,摘下“新衣”即可。
喜欢一件东西,不仅要经常宠幸它,更要尊重爱护它。
我及其爱逛书店(还有书摊),在以往逛过的书店中让我印象最深刻也最喜欢的一家书店叫做“钟书阁”,书店名字很古雅,落落大方。这家书店就像是一位秀外慧中的女子,坐落在上海泰晤士小镇,秀气独特的小小门面并不是很引人注目,但我这个爱书之人一眼便注意到这间独特的书店,似冥冥之中有一种缘分和引力让我踏进了书阁,本以为就是一间小小的很有特色的小书店而已,(因为整个镇子里的小店都独具特色和韵味,是平常所见不到的风格,是一眼便会被这些小店的“外在”所吸引而情不自禁去探索“内在”的风格,是领略了它们的“内在”和“外在”后舍不得离开的风格。)但当你探身其中就会发现门后的“大世界”,脚下、头顶、台阶、身旁……目光所及,满满的都是书籍,幸福感不言而喻,此刻的我是多么羡慕这些在书阁中的工作者啊~只是相见恨晚,不时便到了该起身回家的时候,恋恋不舍的离开,再没有见“她”,但却成了那最魂牵梦萦、难以忘怀的一缕香魂。
我说,
书,人一生绝佳的灵魂伴侣。
你说呢?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