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团长我的团》|与子同袍 岂曰无衣

在某些时候,会真的像有一把顿挫的刀在深深的来回的切割着自己的血脉和身体躯干里的一切心肝脾肺,然后这把刀会越来越尖锐,每一寸皮肤都在疼,可是却找不出伤口在哪里,于是浑身都在痛,那一种感觉与爱情无关,亲情无关,似乎与一切都没有关系,可是又似乎包含了世间万物一切道理。

我的团长我的团。

被这长篇的叙述弄得头晕脑胀,红色正剧太多太烂,以至于自己都忘记了活着的道理。可这充满了兵痞和瘪犊子的文或者戏让你根本没有办法会去想导演、灯光、布置,只是一次又一次沉浸在里面,弄得头晕目眩,失去了自己亦或是找到了自己。

一瞬间的明白,下一个瞬间的迷惑,我被死啦死啦还有烦了拉着鼻子走,迷失在一个个的道理中,一场场的败仗之中,胜的是谁,输的又是谁,是只想活着,还是想打个胜仗。

有点怀疑是在读书还是在自虐,像是在反刍,一遍又一遍的咀嚼着那些字,认识的方块字组合在一起顿时变成了难以理解的语句。我不明白,谁又曾明白?是郝兽医、迷龙、不辣,还是一开始就魂入泥土的李乌拉。多年前写下这些字的时候书还没有看完,然后书里的他们钻入汽油桶融入黑暗,荧幕上要麻被一枪贯脑。

我想哪怕是迷龙脸上那个的脚印,也应该留下痕迹。

其实一直在迷惑,会有几个人能真正的在如今烦躁的世界看这个枯燥无味、似是而非的所谓抗战片,或者我将一切看得太高,总觉得太深太深,没有谁能看懂,包括自己。但仍旧睁大双眼,期盼能看得清,可是所及一切只是黑暗,还有已死的灵魂。

就像现在不知道自己在敲些什么字,可是又好像明白。语言实在太过于稚嫩,于是我开始怀着一种敬畏的、懵懂的、难受的却又将近于热切的思想来看,来听着这叙说、这故事。直到被同化,像烦了一样相信着不该相信的,怀疑不应该怀疑的。我们活着,不需要去考虑食物、衣服、弹药、阵地以及胜利,如今的我们在和自己作斗争,怀疑思想以及世界观。

我们像郝兽医一样救不了任何人,像康丫一样永远看不清楚自己,可是我们找不到像死啦死啦一样可以踢着我们走、带我们疯的人。

直到后来,我已经无法把这当做一本书,一部影片。烟火效果、爆炸感觉、服装、化妆、演员的表情、动作等等全部烟消云散,只剩下各式各样地方话、恶俗的骂人之语或是偶尔的绉绉之文。于是在一场场群殴及溃败的时候,我笑了,然后狠狠的哭了。这不是一部可以吸引人的片子,但是如果你能看得下去,那么你的心会颤抖,你的眼泪会恣意而流,如果你能看得懂,你的心会慢慢开始溃烂流脓淌血,然后一切将归于纯净。


李乌拉是第一个印象中认识的一笔带过的第一个死亡的逃兵,依稀记得他的名字叫做李连胜。迷龙说胜利个屁。于是我笑了,笑的直到眼泪流出来,那个有点秃头的李乌拉,他的胳膊被日军用来比赛谁射的最准,在他那里,没有所谓的思想,可以看见一贯正剧的影子,可是他是一个小人物,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小人物,于是我们像孟烦了说的像苍蝇一样死掉。两个东北佬,迷龙一直揍着他,可是最后他死在了迷龙的背上。

有时候我们真的不明白对错,或者根本不需要明白,我们拿着手里的破碗,祈求一份白菜猪肉炖粉条,然后被整死,留在缅甸,致死也分不清哪里是东北,我们的家乡。


然后是要麻和康丫,一个排头兵,被窝在树上的鬼子一枪爆头,另一个想踢鬼子一屁股而被当做了枪把子咳碎了自己的肺叶。要麻是一个四川兵,川军团的遗孤,他的烂菜。

云散了,云飘了,一个又一个魂灵。擦亮我们的刺刀,点上一两根火柴,灭了着了灭了,我们在刺刀里只能看见恍恍惚惚的影子,怎么也看不清楚自己。

康丫说,有没有针有没有线有没有吃的?不辣问,你要什么?然后他摘了一朵花给康丫,康丫把花塞进不辣的枪筒子里,然后他们笑了。咳着咳着的重伤的康丫在鬼子里毒烟里背起了伤员,然后烦啦问,你不也是伤员吗?然后他倒下了。

从禅达到缅甸,再到南天门,过了怒江,然后又回到禅达,就像生与死的距离,我们在收容所里苟且活着,我们拼命的逃跑,哪怕刺刀在腿上戳一个血洞,我们也要咬着舌头不发一言,我们要活。可是依旧我们冲上了英国人的机场,把头蒙在臭油里,把身体浸在杀虫剂里,我们到了鬼子南天门的树堡里做上峰口里“侦查”,我们的三十八天也许只是四个钟头的时长。

生命有时候会很长很长,可是下一个瞬间我们被枪炮击中。我们死了,飘在怒江上,日本人也好,中国人也好,全是尸体,活着的活着,看不见摸不着变成了睁眼瞎,死着的反倒是清明起来。深呼吸,没有尸臭没有饥饿,有衣服穿,有女人,不用想不用思考,不用损人,没有人是无辜的。可是一天又一天,我们本不该相信的,我们相信了,于是运输机投下物资,我们靠生命堵住子弹,抢回一箱来,揭开盖,我们骂爹骂娘,操他,一箱子的兵乓球。


迷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东北佬,他时而癫狂,时而英俊,时而是孙子,时而是爷爷,他是雷宝儿的龙爸爸,是豆饼的龙哥,是虞啸卿钦点的敢死队第一人,他的副射手已经不知道死了多少人,可是他活着,他有老婆和儿子,在敌人的枪炮下他连一根毛也没有伤着,可是他死在了同胞的枪口下。

一个铁铮铮的东北汉子,瘪犊子。他死的时候比烦啦还烦。

在收容所的时候,他是最富有的人,有成屋的美国罐头,手腕上套了一个又一个手表。然后一场所谓的赌局,他从最富有变成和我们一样贫穷,他找着东北方向,唱着松花江上我的家。烦啦曾经说过,迷龙一直是一个什么都不明白的人,可是他有时候会比谁都明白,因为单双色子变得倾家荡产,然后用一口八寸厚的棺材讨了一个老婆和儿子,所有人都在嫉妒和眼红,可是没有谁会认为自己会比他更有资格,那样的棺材,实打实,顺山倒,是用心才有能迸发的生命。

死亡离我们很近,可是我们要活着,没有谁想死,想做炮灰,可是我们依旧冲在第一个,挨饿,挨子弹,我们以为我们想要胜利,原来我们是真的这样想,一直从未改变。

迷龙唱着跳着,偶尔会扭扭屁股,或是大吼一句我整死他,半夜不睡觉,办事的时候也要嘶吼着不得安宁,会为了找一个房子而使唤他的兄弟,然后很无赖的用劈柴价买张大床,可是我们每一个人都离不开他,他是开心果,是老大,是瘪犊子,是商人,他开枪打死了军事大员逃跑的侄子,于是没有死于战火,死于真正的瘪犊子,他被人整死了,他是我们的迷龙,我们的大兴安岭,我们的松花江,我们的九一八。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迷龙的软弱,他时不时的给人下跪,做孙子,为了一条命,为了他的老婆,为了他的儿子,他炮灰的弟兄,他那幸福的家,他明白他不明白,有谁曾经明白过,他想着生却做着死的事,他死了,却期盼着活。接着我问我自己,看懂了什么,原来我什么都没有懂,只是哀伤,哀伤,然后绝望。


我把自己埋在泥土里,连头也不曾剩下半拉,然后失去了听觉、触觉、味觉甚至是行动的能力,但却能感受到那铿锵的从军歌,还有阿译嘴里依依呀呀的老上海的调子。迷龙半夜鬼哭狼嚎的淫词艳曲。然后一切沉寂了,烦啦满不在乎,或者什么都在乎的嘴脸扑哧一声,小太爷。

小太爷,谁是谁的爷,是我是你,还是他的孟老爹,整个中国,竟然没有一处能安静的放得下一张书桌的地方。整个地底,魂灵不得安宁,笑笑不出,哭哭不出。

兽医是个爹,五十六岁的爹,至始至终,他救活不了任何一个人,他丧气的说想活命就不要来找我,可是除了他,没有药,没有医生,没有安慰,甚至是伤员的食物都没有。一个爹哭了,我们一直是无能为力。可我还是悲悲切切的流下了不知是浑浊还是清澈的泪水,有想把拳头塞进嘴里痛苦的瞬间,可那一滴滴带着盐分的水滴只是静静流淌,我们已经没有力气在大声哭泣。我们是谁,炮灰,兵痞子,王八,他爷爷,还是垃圾。精锐们对我们不屑一顾,在吉普车吞吞吐吐的劣质黑色烟幕里,我们笑,笑到疯癫,泪水恣意横流,我们从没有在乎过那些王八蛋的眼光,我们只是想活,想着我们已经死去和正在死去以及将要死去的兄弟

我想说操他娘的,知道为什么要说操,在看完小说之后,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电视剧最后一集,一个过于完美,一切生死终结于南天门的那一场战争,另一个文字式的写作,不由得让人骂爹骂娘,死了我们一个又一个胞兄胞弟,可是我还是义无反顾的爱上了那种凄惨。迷龙不在了,不辣少了一条腿,与赤军的战斗,以及投降,还有孱弱的狗肉,统统不在。在鼠标小小点击的瞬间才发现电视剧的终结丧失了太多太多东西,失去了,是美好还是思索。摇了摇头,咬了咬牙,如果是曾经,真的愿意所有的战争全部烟消云散,如果是一个故事,一种叙述,我宁愿它像文字写的那般凄惨而美好,痛得越深,骨子越是碎裂,变越能明白,龙文章,林译,克虏伯,选择了一种方式我们都不能接受但必须接受的方式消散。


阿译长官带着我们开始唱这么一首歌: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君不见,班定远,绝域轻骑催战云!男儿应是重危行,岂让儒冠误此生?况乃国危若累卵,羽檄争驰无少停!弃我昔时笔,著我战时衿,一呼同志逾十万,高唱战歌齐从军。净胡尘,誓扫倭奴不顾身!旗正飘飘,马正萧萧,好男儿,好男儿,好男儿,报国在今朝!快团结莫作老病夫,快奋起莫贻散沙嘲!

嘶吼的歌声,迷龙脱下的裤子,只留下一条中国裤衩。阿译长官。那个最后一身勋章,与所谓赤军交战必胜,但还是投降的阿译团长,依依呀呀的唱着他的小调,失去了他最终的依靠和梦想,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致死那南天门的三十八天他都无法忘却。他说,我没了希望。

阿译一直是炮灰团的最高长官,当然是除了那个捡来的团长龙文章,他一直怀揣着梦想,用着上海哝哝的腔调,甩一甩头,胸前考试的来的徽章,没有参加过战争的他,是督导,是炮兵团的笑话。他种上那么一棵树,告诉大家要有希望,可是所有人只会躲着闪着,让他拿着珍贵的自己的表去换猪肉。白菜猪肉炖粉条,劲道。

阿译一直没有大家所想的勇气,可是他也会出人意料的说上一句“毋宁死”,会在唐基面前掉眼泪,然后把豆饼塞到只给军官看病的野战医院。阿译说不过任何人,就像烦啦说的,你要是结巴着跟他说话,他也会跟着结巴,你要是突然流利的跟他说话,那么阿译会气得更加结巴。

我喜欢阿译,喜欢炮兵团每一个老成的不行的炮灰,喜欢至极。


郝兽医是一个父亲,慈爱的,无力的。

在他面前的这个十几岁刀三十几岁的瓜娃子对他不屑一顾,甚至是出言讥讽,他对伤兵而言就是死神,他治不好任何一个人,包括烦啦的腿。他只会拖着小板车给他们挖一座坟,或者在本没有多少的口粮里抢出一点给伤员们留着。看着孩子们互相讥讽,戳着彼此的伤口,他依旧是无力,他的头发已经灰白,身体也已经佝偻。

额能咋办呢?怎么办呢,一封家书,他的真儿子,假儿子终都会死在战场上。

他活了五十六年,还能怎么办呢?从悬崖上飞下,炮灰们在把他拉上来,他也许从不知道天堂在哪里,可是他那张开的手臂,正如天使一般飞进了天堂。这个父亲的话很少,总是充当着和事老,偶尔生气也是因为自己的无力和对孩子们的心疼,日子过得是这样的生死未知,他不想去管,也无力去管,这些孩子们没有希望,直至看到了龙文章。我咋这么思索,这孩子就没啥错啊。庭审上,他说。于是我们明白,父爱无边。孩子们失去了他,我们也是孩子。但是有些灵魂,闭上眼睛就能看得见。


如果说在这些炮灰里,最纯澈想得最少的莫过于两个人,豆饼和克虏伯。那个小眼睛的男孩,豆饼,满身溃烂,爬都爬到了禅达的收容所。然后我记得,要麻说,来,豆饼来尝尝。于是各种各样的草被塞进嘴里,满口的绿汁,然后迷龙接着说,豆饼你给我死远一点,然后豆饼扑通一声往地上一躺。可就是这么一个傻里傻气孩子,用自己的身体,肉体做了机枪的架子,耳朵被毁掉,身体被焦灼,然后他看见了要麻和康丫,然后他一脚踏进了怒江。

克虏伯是战争里难得的胖子,他对饭和炮的执着无人能及,我一直记得他在怒江的筏子上对迷龙老婆和雷宝儿的关照,然后迷龙深深的一个回望。和豆饼一样,谁会相信这样一个孩子会和龙文章一样清澈的有一个信仰,最惨烈的战争结束了,他要去枪决他的信仰,枪决一个捡来龙文章名字的家伙,然后他拿自己的枪打烂了自己的上颚。

他终结在自己的信仰,他说,再打一炮呗!


其实我一直不是很待见孟烦了,可是却又似乎觉得他一直是我们的灵魂。

他嘴损,损的要人挖了他的祖坟才甘心,他口是心非,懂得如何用最锋利的刀来置人于死地,并说不出任何话来。龙妖也好,迷龙也罢,阿译或者是兽医,在某一种程度上来说,都不是他的对手,他总是能将人剖析成分子,然后还要扯给人看,血淋淋得,他以为他自己不会疼痛,可是他只是小太爷,不是神,他早已将所有他的炮灰兄弟当作了自己的精神支柱。

他不明白他要些什么,可是他又清楚的很。初从文,三年不中,后武举,校场发一矢,中鼓吏,逐之出,遂学医,有所成。自攥一良方,服之,卒。

我不知道他写这段子给兽医的时候,是想打击兽医还是想伤害自己。他总是这样,嘴皮子不饶人,可是他又如何能饶得过自己。传令官,三米以内,在我一个耳光能打到的地方,故事一直以他的角度来叙述,在这个时代懂英文会打仗的人金贵,他很金贵,金贵的一眼能看得见生看得见死,因此,最后炮兵团只有他还能活着记得这一切,与那个带着日本兵讨饭的不辣相别,他还有着希望和梦想。在赤军里,他看见了千千万万的龙妖和迷龙,看到了千千万万的郝兽医,他活着,看着一切,西征还是东进。他投降,因为相信。相信那早已魂归不知何处的龙文章。


不辣一直很讨喜,操着满口的湖南腔,油腻腻的头发偶尔插上两句,傻傻的,只是一个兵,属于他的亮点一直可以在每一个普通士兵的身上找到,只有最后,当他失去了一条腿,带着那个逃跑掉的日本兵讨饭过活的时候,他的光辉灼伤了我的眼眸。我相信在那个时候,那个所谓的日本人不再是日本兵,而只是一个跟他一样战争所迫害的简单的百姓。从没有那一刻会让人如此的痛恨战争,还有那个在江边唱歌的日本人,战争,每一个炮灰都有了近乎于刺眼的炙热,每个人都有着意义的使命。


死啦死啦是癫狂的,在他把头蒙在臭油里的时候,在他奔跑于林间躲着迷龙等一帮的群殴的时候,轻轻的吁了一声,然后在庭审的时候,疯癫的跳着大神,再看见虞啸卿的时候,更是明显的对比,他捂着脸颊,总怕一个耳光闪过来,他狂妄,狂妄之后再要枪要炮要装备要吃的,他前一秒钟笑,后一秒钟可以怒,之后可以哭,他是一个疯子,是一个天才

他想带着人命去拼,但又对不起南天门上的那一座座孤坟。他是一个矛盾体,然后他跳起来说,你他妈的。这个人在某一时刻可虞啸卿真的有相似之处,他想胜利,想咸鱼翻身,可是他永远不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比起龙文章来,我还是更喜欢叫他死啦死啦。他给我们展现的太多,不管我们容不容纳的下。

他说着他的往事,一岁在这里,两岁在那里,三岁又不知道去了哪里,虞啸卿怒了,可是再怒他也舍不得这样的一个天才。可是这个天才又是一个骗子,他带着忠于他的信仰的奴隶冲向死亡和战争,可是在某一时刻他又后悔了,迷惑了。他左眼看得见死亡,右眼看得见重生,于是他跟烦啦说,给你一把刀,你来解剖我,让我看一看自己的心脏,是否是红色,是否在跳动。烦啦的火柴盒在某一时刻体现着绝望和未知,从一开始扔汽油瓶到最后死啦死啦用它让自己的脑袋死亡,烟云密布,呛人,呛心。


与这帮兵痞子相比,虞啸卿身边的显而易见的是精英,干净的军服,对武器机械无比熟悉,信仰坚定并且不会像炮灰团一样逃、逃、逃。何书光和张立宪还有之后的余治是比较熟悉的,他们在“不得已”然后变成接受和变成,潜移默化的成了炮灰团的一员,从坚定的四小时承诺到所谓虞家军名声和将来的三十八小时,有些东西在改变,有些信仰也并非一成不变。

张立宪的确是一个帅气的小伙子,他的爱情让人心生微笑,怒气冲冲的想去找那个姑娘的麻烦,可是发现是同乡的时候,脸色微赧,送上吃的喝的,并默默的站在身后。他就是一个阳光的小伙子,他嫉妒烦啦一个瘸子,他会在喝醉的时候在小醉的家门后胡言乱语的吐出自己的心事。在这个近乎于残忍的故事里,幸好最终他和小醉有着美满的简单的结局。


有个朋友说上官戒慈和小醉是这部男人戏里的水。女人如水这话一点不假,单纯而美好的小醉和有着自己思想的上官戒慈的确是这部灰头土脸的故事里最亮丽的风景线。

上官戒慈最出彩的部分无非是拿着一把枪和斧子追逐死啦死啦的时候和躺在门外大床上的时候,这个女子用自己的睿智和无畏活的别样精彩,她字字铿锵,语如连珠,却又温柔似水的包容着那最猛的东北汉子迷龙,她静静的拉过迷龙的手臂枕在脑下,看着天上淡淡飘着的云彩。你真的很厉害,从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迷龙不好意思了,干啥呢,干啥呢。

原来战争中最平淡的才是最美好的。后来迷龙被死啦死啦枪决,这个女子面对着所有人微笑,可是看着迷龙无赖为她挣来的房子,那张大床的时候,泪水怎么也擦不掉,迷龙捡到了她这个宝贝,而她又何尝不是捡到了迷龙这个宝贝?她看得见那个魁梧的身影,在敲敲打打,嘴角很咸很咸,她知道,她又哭了。

小醉是单纯的,哪怕她是一个任何有那么点子儿男人都能上的土娼,她是美丽的,美丽的单纯,她穿着那一身有些宽大的旗袍,她说我的哥哥是川军团的,她好不容易存的那么些银元被烦啦偷得一干二净。他们的爱,简单又复杂,尤其是碰上烦啦这个思维过于混乱的家伙,我一直不曾怀疑过他们不会在一起,虽然我热切盼望和奢望过小太爷能放下思维做个简单的人娶了小醉,然后开始公主王子平淡的简单的柴米油盐的幸福生活。可是我明白,张立宪才会让小醉更幸福,事实也不过如此。


我的团长我的团,与子同袍,岂曰无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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