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人在教育训练部属的时候,必须明确培育≠教导,在教导以后还要给机会让员工做到:
学以致用
适才适所
发挥所长
也就是说,在教完以后,要让员工有机会参与,不要平时教导,关键时刻却不用。但教导与任务的关系必须掌握好,如果是一些普通的无关大碍的任务,可以给员工一个展示、锻炼的机会;如果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重要任务,那么出于保险起见,有时就要由实战经验丰富的主管亲自去完成,这个时候就不大适合让员工来主导。
下面分享我授课中讲到的一个案例:
陈营长所带的特种兵中有一位狙击手陈二雷。陈营长的狙击准确率为90%,这个狙击手的准确率为80%。有一次,上峰下达的命令是:狙击一辆敌军的吉普指挥车上的少将司令官,使敌军心大乱,不战自溃。如何圆满完成执行好此一艰巨任务?
下面是我给培训课堂中的中层经理们提的问题:
1.如果你是陈营长,你是决定自己狙击还是由狙击手陈二雷狙击?为什么?
2.如果要狙击的敌军少将司令官不在吉普车上,而是在坦克车上,你又该如何决策?为什么?
以下是我的答案,供大家参考:
1.如果我是陈营长,当敌军少将司令官在吉普车上时,会下命令由狙击手陈二雷开枪。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狙击手陈二雷第一枪没有击毙敌司令官,失败了,作为营长,我的枪法更好一些,我还可以补上一枪,也是可以完成任务的,所以这个任务可以看作是一次训练部下的机会。成功了,功归部属,实至名归,让其独享荣耀。
2.而如果敌少将司令官是坐在坦克车里,我将决定自己开枪射击,因为机会只有一次,一旦错失良机将铸成大罪,给我军战役部署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如果第一枪不能击毙敌少将司令官的话,坦克就会发现我军在伏击并向我军开火。而敌少将司令官躲过第一枪后必然会立即隐藏在坦克车内不再露面,再打第二枪就不可能了。机会只有一次,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不是训练部属的机会,而是一次单纯的如何高效圆满完成狙击任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嘛!由于我的准确率较狙击手陈二雷高些,所以由我来射击有更大的成功率。这就是风险管理,这就是目标管理!使命必达,高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