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翻书,有两个感触:
一是传统研究方法严重滞后于时代,第二是研究方法的滞后导致社会观念的进步裹足不前。
各种二道贩子社会科学学者每天在电视节目里沾沾自喜地用五十年前的分析功能主义思维解释互联网时代的社会问题。他们对“剩女”、“网瘾”等新名词的评论经常脱离了观察对象所接触到的常识,因而沦为笑柄。
意识形态的局限经常是工具的局限,在问卷、访谈和文献法统治的时代,对社会事实的理解在观察开展之前就搭好了骨架,这就是为什么二分法和因果决定论总是阴魂不散。
大数据之所以是一场社会革命,是因为它使用的新工具本质上是一种数据收集方法上的现象学革命,它将挑战的是公众对“什么是事实”的理解。从涂尔干、马克思和韦伯至今,对社会事实的理解仍然是“物”,统计如同素描,这种世界观不过是柏拉图的“理念”论以“理想类型”还魂而已;而休谟以来的世界观或许更适合未来,在这种世界观下,“统计口径”不同导致的差异仅仅是描绘描述现象的视角不同,而不再被理解成系统误差。
现象学在互联网时代之前几乎停留在哲学层面,大数据将帮助它破茧而出。梳理无孔不入的数据痕迹将替代过去先有假设才有调查的模式,“基于相关性”不再是一句空话。而且这一次,工具革命将在很多领域冲破宏观和微观之间的十层藩篱,“简化论”、“层次混乱”将成为过去时。
大数据革命首先入侵的是社交,因此,社会网研究和组织理论很可能是这一轮社会科学革命的突破口。至于革命的困难,也许只是IT民工和文科男如何合作的问题。
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