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的粉红少女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非首发,首发平台《都市》,ID:王大烨,文责自负。

我与粉红少女第一次是在将要下班时,从窗户猛然一瞥时发现了她。叫少女或许不准确,但就像村上春树将三十岁的女人称作百分百女孩一样,有些人只需一个背影,就会让你重回青春。

那一天,我正旋着钢笔望向窗外,等待下班的到来。冬日大街死静黝黑,正当此时,突然从马路右侧出现一道粉红的色彩:粉红的她骑着一辆电动车,顺着非机动车道缓缓驶去,那一刻我看到了风;第二次,是在上司让我去商场拿货物时的路上。很幸运第一次与第二次仅仅相隔了一天,她依然身穿那件粉红色的阿迪达斯羽绒服。收银时我就在她身后,我盯着她背部,仿佛进入了另一种世界。

一次是偶然,二次是再现。偶然是什么?偶然是闪影,是我在这个嘈杂世界行走,飘然而至的一颗粉红羽毛。我目送羽毛的离去,喜悦只是淡然划过。接下来,我仍需过我乏味的生活。但是再现就不一样了,再现是在相同的地点,相同的时间,当你茫然而过时,那片羽毛再次翩然而至。

这样的感触与我而言,无疑是震颤的。我记住了这片羽毛,记住了这位粉红少女。说实话,我没有什么大本事,底薪三千,算上提成大概五千多块,无房无车,这个城市不会因为我的离开或者到来而发生任何转变。早上我整理好衣服,喝一杯即将过期的酸奶,扫一辆共享单车。我会骑行的很快,倒不是因为我有什么目标,而是当你骑行的越快,风也就越快,我喜欢风的感觉。当我到达公司,一天的工作也随之开始。这时我会故意减缓我的行动:譬如我会下载许多流氓软件,使得开机速度就会延迟数分钟;譬如我会对着一张ppt反复修改,直到下班时间悄然而至。我的工作是电商销售,主要贩卖一些莆田鞋款,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假鞋。我不喜欢假鞋,事实上也没人发自内心喜欢假鞋,物质差异与经济基础决定了假鞋的发生,很多年前我会思考这些大道理,但是多年之后我知道这一切毫无意义。

现在,我开始无时无刻不在期待粉红少女的再次到来:工作时,吃饭时,甚至在梦中,粉红少女的背影均在我的脑海中飘荡。是的,两次相遇我只看到了她的背影,可那背影已足以令我遐想:她或许有着柳叶一般的眉毛,钻石一般闪亮的眼睛,手如柔荑,肤又如凝脂,当她笑起来时,整个冬天都会被她沉沦;我也盘算过无数次与她相遇的情景。譬如《阳光灿烂的日子》中马小军和米兰的相遇;《大鱼》中爱德华布鲁与桑德拉的相遇;《初恋五十次》中亨利和露茜的相遇。相遇是一种缘分,相遇更是一种惊奇的际遇。如果能与她在一起,或许我将辞退这个烦躁无味的工作,我会和她找一个地方,一个偏远的乡村。我们锄地耕田,面朝大海。我们在白天携手漫步,在夜晚咏诵诗篇。

可是这一切的一切,均离不开现实:距离与粉红少女的相遇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第三次相见却仍遥遥无期。慢慢的,我开始烦躁起来:家中的酸奶早已过期,我无力购买新的,每天承受着胃酸出门;共享单车越骑越慢,路过十字路口总有红灯高挂;公司的业务也越来越紧,我们新进了一批A货羽绒服,这种羽绒服连御寒的帽子都没,老板却告诉我现在几乎所有年轻人都爱这种。

这是我从未想到过的后果:因为一个素未谋面的女人,我的生活节奏被彻底打乱。当时间过去了一个月后,我知道我与粉红少女的缘

分已然消散。这是我难以承受的事实,但我知道仍得学着去接受。母

亲打来了电话,说给我介绍了几个相亲对象:是的,几个。每周末相亲一次,安排的满满当当。我同意了母亲的想法,冲散对一个人思念的最好方法就是背叛。第一位相亲对象是便利店收银员,她嚼着口香糖来的,套了一个劣质貂衣,杂碎的绒毛在身上乱飘。我看到她脖子右侧有个黑色的东西,起初我以为是胎记,当她因火锅店暖气太热脱掉貂衣时,我才发现是一串英文纹身。我好奇询问纹身是什么意思?她吹破泡泡糖,起身凑到我身边,右手扒拉下去衣领,说这你都不懂?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我看着她的扯出的一长串英文字母,those who submit will prosper, those who resist shall perish,最后一个单词都到了黑色文胸处。我瞥过脸,问她为什么喜欢这句,又为什么不写成中文呢?她把衣领松开,坐回原处,告诉我说上初中那会儿就觉得这句霸气,为啥不写中文?觉得不洋气呗。吃完饭后,她独自一人蹲在店门口发送语音,内容粗鄙暧昧。我将账结算完毕,互道再见之后,彼此再无联系。

第二位是体育生,身高一米七,在某乡村小学当体育老师,同时兼教数学。我们勾肩搭背的喝酒,我喜欢她爽朗的性格。她曾大笑这告诉我,原来曾经老师说的那句,“你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竟然真的存在。几乎每周她都会驱车来城里看我,有时我也会偶尔下乡与她呆在一起。那里的风很纯粹,麦浪像海,远处的山丘静谧安然,让我联想到了日本的富士山角。但是她却告诉我,她并不怎么喜欢这里。我问为什么?她说再好的地方,呆久了也会变腻,她想要逃离。

在相处几次后,我觉得她的出现让粉红少女的思念日益变淡。我明白这是个好消息,于是在半个月后向她表白。鲜红捧到她手上时,我未从她脸上看出惊喜。回家的路上,她扭头告诉我,她是一名同性恋者,相亲是迫不得已,我们可以是好朋友,但却无法在一起。

第三位是文学博士,三十多岁,戴着金丝眼镜,身材瘦弱,模样一般,但仍有一种气质。我大学学的也是文学,有着相同的喜好。起初我们聊的很是愉快,分享各自喜欢的书籍、热爱的作家,一起去看戏剧演出。但很快我就发现一处裂痕:文人相轻。她发表过很多作品,可以算是一名青年作家;但我文学作品甚少,充其量只不过是名文学爱好者。她对我之前的作品总是持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任意批驳,毫不留情。但是对于她的作品,我的任何建议在她看来似乎都毫无意义。我们之间出现了沟壑,一个月后,我们分手了。

与文学博士分手后不久,母亲对我的终身大事逐渐失望。她不再给我介绍相亲对象,而当我的生活沉寂之时,那种对粉红少女的思念竟然再次重现。这种爱而不得的感觉渐渐让我变得焦躁,于是我从网上买来了染料、画笔以及纸张。每当与粉红少女的回忆闪现之时,便用画笔描绘数笔,期待以这样的方式塑造出粉红少女的模样。可惜由于我的画技不精,最后所呈现的形象根本不是我内心所期待的。

美术行不通后,我试图用另一种方式思念粉红少女。我在电脑上新建了一个word,试图写就一篇小说。不过当我一切准备妥当时忽然发现,我已经有三年没有写过小说,面对空白的文档,我的脑海亦是空空荡荡;思考很久后,我决定先为粉红少女起一个名字:然而当我翻遍记忆,找遍互联网后,仍未有一个称心如意的名字出现,最终迫不得已,我决定先用f这个代号代替。

代号设立完毕,接下来就是她的性格与外表:我希望f的性格能够成熟,外表清纯,但仍要有妩媚的感觉;她的身高应该在一米七左右,可以有纹身,但最好在暗处:比如胸脯、大腿根部;同时她也应该博览群书,但是并不会给人以居高临下的态度;她大气开朗,待人温和谦逊,笑起来会有酒窝。

大纲规划完毕后,第二天我照常上班。临近中午时,同事小赵的女友来给他送午餐。那时正下着小雨,小赵女友身着长款黑色羽绒服,打着伞隔着玻璃微笑与小赵招手。那样的笑容让我想起了大学,想起了自己的初恋。那时我们都有着纯真的容貌与纯真的思绪,会对一个人单纯的好,会对一个人毫无保留的付出。小赵女友送的午餐是寿司,他腼腆的笑着,给每个同事都分发了一份。我吃了一个肉松寿司,回到家后,一股浓郁的孤独呈现。我烦躁的解下领带,开始对着电脑敲击:

今天,雨下得淅淅沥沥,我望向窗外,肚子已经快要饿扁。与f相恋已经三个月,就在今天,她向我承诺要在中午给我送午餐。这将是她第一次来到我们公司。在此之前,我从未向同事我已脱单的事实。12:05分,f准时到了,她身着一件粉红色的羽绒服,提着一个棕色竹篮,冲我微笑招手。我能感觉到同事们看我的心情:诧异、惊讶、以及难以置信。一直以来,我在公司总是隐身状态,但就是在今天,当我挽着f的手,悉心为每一位同事分发蛋糕时,期待已久的聚光灯终于打来,那一刻我感觉自己身披霞光。

小说的开头莫名其妙,甚至题目我都没想好,但是当我敲击完这些时,一种愉悦的心情竟然萦绕在我心头。更令我惊讶的是,第二天来到办公室,我的心情竟然出奇的愉悦:我麻利的打开电脑,利索的敲好ppt并上交老板。当老板看到我春分满面的神情,他打趣的说道:小王,你是谈恋爱了吗?

我谈恋爱了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从此我的人生多了一项乐趣:每当我在现实世界看到令我神往的事情,尤其是爱情方面,我总会将其代入到我与f的小说世界之中。比方说:当我看到朋友圈有人炫耀女友送的礼物,我会写到f在我生日时送予我一双nike限量版球鞋;比方说当我看到大街上有热恋之人相拥入怀时,我便会写到与f在步行街上亲密挽手,互送秋波。我的小说开始变得有了眉目,架构变得明朗,与此同时,我也为其想出了一个题目:《骑电动车的粉红少女》。更令我惊喜的是,随着小说越写越长,渐渐的,f的形象,或者说粉红少女的形象开始逐渐变得清晰:她有着明亮的眼眸,浅浅的酒窝,妩媚的眼线,秀发以及红唇。她可以身着正装,与我一同出席活动;她可以娇柔妩媚,在床地之间与我欢愉放荡。

我恋爱了,这或许令人难以想象,但是我觉得我真的将自己现实生活代入到了小说之中,甚至有时两者之间傻傻分不清楚。每天早起上班,我都会看一眼电脑屏幕,仿佛那里住着f,住着我心爱的女孩;在办公时,当我心情烦躁,我会写几句与f的对话,使之安慰我的心扉;当我心情高兴时,我也会奋力敲击,与f分享生活上的喜悦。买了什么东西,去哪里游玩,我都会与f谈论商讨;甚至在夜深人静的时刻,我也会闭眼想象f美妙的胴体,对着下体做一些不可描述之事。

也许在旁人看来,我如同精神分裂,或者神经变态一般。但是在那段时光,我仍自我感觉良好:因为我与f的恋爱不会涉及太多问题,她不会向我索要物质,不会抱怨我不够宠她,不会无理取闹,不会矫揉做作。她聪明、她能干、她成熟、她知性。因为她是由我创造的,所以她太美好了,简直就是完美女友。

然而,当我沉浸在幸福之中时,我却忘记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f虽然美好,可她毕竟不是现实。某一天,当母亲来电,再次向我介绍相亲对象时,我脱口而出已经有了对象。就在刹那间,我的脑袋噔的一响。母亲在电话那边的语气焦急迫切,询问我的对象长什么样子,哪里人,个子高不高,性格好不好。而我无言以对,只觉得四周昏暗,一种无力的现实感升腾起来。

当晚,我抽着烟,对着电脑吞云吐雾:小说已经写了三万多字,这时收手实在惋惜。可是经母亲这么一讲,我对这个小说的感觉顿时黯淡了许多。我把烟头对着烟灰缸摁压,想了很久,最终决定不论如何,也要将这部小说延续下去。因为在我看来,现实世界一点都不美好,尤其是爱情,充满了动荡、心酸以及狡诈变故。但是小说不会,在小说世界里,作者就是主宰,作者完全可以把控爱情的走向。

清楚这点后,我再次彻读已经写好的部分,两遍之后,发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所有发生的故事都太美好了,而极端的美好则会产生不真实。人物失真、剧情失真,这对一个小说来讲是致命的。只有当小说足够逼真,它才可以对冲现实的境遇。

我决定从剧情入手。而如何丰富剧情,最简便快捷的方式,便是制造矛盾与冲突:我的第一个想法,是安排一个出轨对象。起初我安排到了自己身上,写自己出轨了一家便利店的收银员。出轨对象有了,下一步就是出轨理由:毫无疑问,这触及到了我的知识盲区,为此我恶补了几部泡沫肥皂剧,发现所有出轨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那便是疏离。疏离不单单上是物理疏离,还有情感之间的疏离、思想之间的疏离。我从中选择了思想之间的疏离,设定因为f的学问太过深奥,与她谈论问题总会使我感动窘迫,以至于有自卑之感。但是我越写越长后发现,与便利店员在一起时,我俩会过的非常自在:我与她会一起骑着摩托,戴着头盔飙车;会一起牵手逛夜市,嘴中塞满了碳酸饮料与垃圾食品;我俩甚至会在半夜十二点用泡泡糖黏贴摄像镜头,在空荡荡的店中疯狂做爱。

就在“我”出轨第六天,我突然腾的一下从睡梦中惊醒:我梦到了f的脸,是的,我梦到了她。在梦中,她的脸是如此清晰。她没有癫狂,也没有愠怒,只是用平静的眼光直直看着我。那一刻,我真的觉得自己已经出轨,犯下了十恶不赦的大罪一般。一连好几天,f都在梦中那样盯着我。终于有次我没有忍住,我走向f,向她解释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要离开她。这个时候f说话了,她告诉我,任何出轨都无法取得原谅。我拉着她的手,焦急的说我错了,可我现在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f听到这里,蹲下来看着我的脸说道:你忘了自己拥有回退的权利吗?

“回退的权利”f此话一出,我瞬间从梦中惊醒,穿着大裤衩跑到电脑桌前,打开文档,紧紧按住back键,删除了与出轨对象“便利店”女人的所有事情。我如同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一般,手足无措的看着眼前一切。我以为自己作为作者,可以完全操控自己所书写的全部,但如今看来,我还是想错了:我为f投入了太多真实而又炽烈的爱,当这种爱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她甚至产生了思想。简而言之,就是人们常说的:“人物活起来了”。曾几何时,我一直盼望着自己笔下的人物能够生龙活虎,但现在真的达成,我却一点也开心不起来。

人物中的“我”出轨被识破后,现实中的我也开始变得魂不守舍,甚至不想与异性说话。周围同事发现了我的不对劲,有人问我是不是失恋了?我不置可否,只能回以惨淡一笑。有些同事开始劝我,不要为了爱情烦恼,炒炒股多好,挣钱才是王道;母亲在与我视频了几次后也发现了我的精神不振,她自顾自的安慰我,失恋了不可怕,小伙子再怎么难,精神头不能丢。我听着周围人安慰我的话语,一点也感觉不到慰藉,甚至觉得吵闹极了。

既然自己无法违背内心,那么只好让对方迈出这“艰难一步”。几天后,我狠下心肠,决定为f设计了一个出轨对象:这个出轨对象应该和f一样热爱文学,且天赋异禀,年少有名;除此之外,他的身材也应该高大,家里有矿,谈吐非凡。人物刚刚塑造完成后,我本以为会产生出自惭形秽的感觉,但是看着这个人物,我却一点也不反感。随后,我开始设计剧情,以便让他与f相恋。起初,我设置了几个相遇的剧情,譬如图书馆、咖啡厅,但都比较唐突、庸俗且不切实际。正当我为此发愁之际,我又一次再梦中看到了f:只是这一次她不再是一个人,身边多了一个身材高挑的男人:这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我为其制造的第三者。一瞬间,我蒙了,我颤抖的走过去,质问f与他是怎么回事?f挽着第三者的手,告诉我说这难道不是你为我制造的吗?我一愣,焦急的说是当然是,可我还没有准备好。f打断了我的话语,说谢谢,不用你准备剧情了,他比你优秀的太多,仅凭这点便可。

“仅凭这点便可”那些天我咀嚼着这句话语,落寞的感觉简直要充斥到全身上下:现实不是小说,没有几个人能够承受得了出轨之痛。至此,我彻底放弃出轨方案。后来我又试过物质原因,譬如我成了亿万富翁或是f成了亿万富翁,但呈现后的感觉太过于庸俗;譬如家里人的反对,门第之间的条框,但是感觉还是比较乏味。

走投无路之下,我决定制造一种不同于常理的疏离方式:同性恋。按照以往经验,我先将自己设置成了同性恋,但是书写了不到五百字我便进行不下去了:一个优秀的作家应该能够将自己代入任一不同的角色,可惜我并不是。我又试图将f设计成同性恋者:按照规划,f其实内心深藏着一个女人。只不过在世俗的叨扰下,f无法与其在一起,她的内心时时刻刻想要逃离。

这种方式一开始写的还算比较顺手,同时另一个女人的形象也渐渐丰满,f与其的剧情也呼之欲出。但正当我文思如泉涌的时候,一个致命问题猛然显现:如果f与另一个女子相见并且深深相爱,那还有我什么事情?毫无疑问,我将成为一个配角,或者更直接一点,我就是一个备胎。

当所有方案都被我试了一个遍后,小说陷入了僵局。是的,我被我所虚构出的人物给彻底击垮了:那些天我近乎痴狂一般,动用所有的文思,所有的经历,试图用文字营造出一个“真实”的她。但直至与此,我明白这件事难以完成了:真实与虚构之间,永远存在着一种距离,这样的距离难以逾越,更无法逃脱,恰如天地,无边无际。

我失败了,当梦中f的身影渐渐模糊时,我删去了小说中那些出轨的场景,只留下了曾经的美好,并将其封存,重回现实生活。母亲后来又给我介绍了几位相亲对象,有几个条件不错,对我态度也挺好,但我总是提不起精神,脑子里懵懵闪闪,浮现出f的模样。相亲屡屡碰壁,工作上我也频频出错,老板找我到他的办公室,直接告诉我如果再这样晃神下去,来年就可以收拾东西走人。

我的人生仿佛在一夜之间坠入了冰窖。生活是残酷的,当初信誓旦旦的认为,作者就是小说世界主宰的想法也被无情打破。无疑,小说是具有生命性的,存在自我生长的可能。多年之前我盼望自己能够写出如此作品,但现在的我只想完完全全拥有f,拥有这来之不易的爱情。我开始盼望能够与粉红少女再次相遇,或许当我们再遇见时,我能勇敢的向其示爱;我甚至觉得,如果我能与粉红少女再次相遇,不仅现实中我能得到她,小说中的f也会同样爱着我。

那段时间,我像着魔一般,每天一有空就去粉红少女曾经出现过的商场。有时我会购买一些东西,有时我什么也不干,只是静静的坐在商场椅子上,戴上耳机,裹着帽子,看着周围悠然而行的人群,慢慢的变为粉红色的颗粒。

也许爱不该绝,正当我的躯体与灵魂接近崩溃之时,出人意料的,粉红少女竟然再次出现了。那一天,当我照常佝偻着身躯坐在椅子上时,忽的一瞥,发现了熟悉的身影:依然是那件粉红色的阿迪达斯羽绒服,穿着黑色紧身裤,以及纯白色的球鞋,最大的不同是她绑起了辫子。那一刻,我能听到自己心跳起伏的声音,几乎犹如惯性,我站起身子,随手拉了辆推车跟在她的身后。我能感觉得到周围一切正在变得粉红而又鲜艳,当她结账转身的那一刻,我终于看到了她的面庞:天呐,竟然与我想象的一模一样。她有着柳叶一般的眉毛,钻石一般闪亮的眼睛,手如柔荑,肤又如凝脂。电梯缓缓上升,我看到她笑了起来:一种由内而外的温暖,仿佛富士山下的樱花悄然盛开,整个冬季都因她的存在而黯然失色。

我呆住了,以至于粉红少女离开便利店时才恍惚过来。我扔下推车,发了疯的跑出去。粉红少女已经骑上了那辆电动车,这条街道我走了无数次,这是我第一次觉得它无比漫长。终于,当我跑到街道拐角,红灯闪烁,粉红少女停了下来:我气喘吁吁的看着前方,也许就在今天,我应该答应老板的建议,收拾东西滚蛋,并告诉他假鞋永远是假鞋,不可能拥有品牌意识;我还要告诉我的同事,炒股就是慢性自杀,被人割掉理智而不自知;我也要告诉我的母亲,向她介绍这就是我的女友,这就是你未来的儿媳妇。红灯终于消散了,绿灯静止,属于我们的一切即将开始——现实的开始,真实的开始。我兴冲冲的跑到粉红少女身后,正当我要伸手触摸她的肩部时,一个身材高挑、穿着黑色大衣的男生向着粉红少女快步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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