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岁的我,偶遇那个二十多岁的他。而我,成为全场那个唯一一个为他鼓掌的人,带着满满的快乐。这是故事的开始,也是故事的终结。
踏出那栋大楼,前往公交站台。虽拖着沉重的双腿,但还是以最快的速度向前行走,希望赶上末班车。不知不觉间 耳边随风飘来断断续续的音乐。以为是广场舞大妈们放的音乐,可随脚步渐近的过程中,发现这音乐,是二胡发出来的。
站在斑马线的这头,等着还有四十秒的红灯。极力凭借着三百度近视的双眼,找到了那个发音源,而且只用了十秒钟。剩下的三十秒,用来欣赏音乐。“嗯,貌似还不错嘛!二胡,加上架子鼓,电琴吧。少了些呆板无味,多了些现代的动感,这种组合,蛮好的啊!想来,那个拉二胡的人,也定是个古典与现代通吃的人,而能做到这样的人,年纪应该很大了吧。”
不知不觉间,自己在心里竟然嘀咕了那么些。怀着一颗好奇的心,又对音乐充满了兴趣,慢慢靠近那堆人,也不管自己的那趟末班车了。
近了,真的近了。黑夜中,路灯下,借着微弱而泛黄的灯光,看清了那位街头演奏者的轮廓。那是位二十出头的男生,端坐在马路牙边的石墩上。
一件黑夹克,一条牛仔裤,一双运动鞋,构成了整个外饰。他,不抬头,只低头拉着自己的二胡。顺着他低头的方向看去,那张清秀的脸庞,被深深地记在脑海。这张清秀脸庞上,被那几根不知名却又凌乱的胡子,增添了几分沧桑与成年男子特有的味道。那双拉二胡的双手,只能用修长二字来描述。
“生得一双弹钢琴的好手,唉,可惜了了。”旁边有人,这样说到。
喝着二胡的,还有现代电子琴的声音。我,紧闭双眼,静静地听着,欣赏着。一曲终了,难掩激动的心情,双手不自觉地鼓起了掌。周围的人,却投来异样的眼光。从那些人的眼睛里,我看到了厌恶与嫌弃。我不知,是我的掌声搅扰了他们的欣赏还是他们觉得根本就不值得鼓掌。因此,我成了,众多围观群众里,那个唯一一个鼓掌的人。
不吝啬自己的赞美,对别人是莫大的认可与鼓励。虽在嘈杂的人群里,那个男子,不一定能够听到这微弱的掌声,但是于己而言,我欣赏他的勇气,音乐,这是对他的认可,也是自我满足的一种表现吧!
我,渐渐地从人群中抽离出来,转身,走向公交站台。
拿出手机,戴上耳机,放着齐一的一首歌——《这个年纪》。
这个年纪的我们爱情跟不上分开的节奏
这个年纪的我们更珍惜难得的自由
这个年纪的我们比从前更容易感动
这个年纪的我们徘徊在理想和现实之中
这个年纪的我已不再将就有些事情无法强求
该来的总会来该走的也无法挽留
……
不知不觉孤独不再可耻了
不知不觉我们也开始懂事了
想着那个拉二胡的男子,表面上看去,他在街头流浪。在大多数人眼里,他有点狼狈不堪。可是,这个年纪的他,敢去做他想做的,为什么这不是勇敢,不是无畏呢?
他一定是远离了自己的家乡,来到这个二线城市打拼。他刚二十出头,不想过早过上循规蹈矩的生活,那样的生活虽波澜不惊,却如一潭死水。青春岁月里,他的激情,还需投入到他喜欢的事情中去。我想,他,一如当年的赵雷。而,他会不会是下一个赵雷,我们都说不准。
二十出头的我们,可苟活,可拼搏。不妨像那个用二胡独奏的男生一样,虽流浪,心却在路上。或许,这是这个年纪的我们,最应该想的与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