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非担保债券交易,仅适于托管人结算模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业务指南》
第二篇 资金结算 之 第三章 逐步全额结算 之 第三节 交收
五、非担保交收资金指定交收及非担保交收不履约申报
非担保交收资金指定交收申报和非担保交收不履约申报限于交
收期为 T+1 至 T+N(N>1)的日终非担保交收品种的交易。其中,非担
保交收不履约申报功能仅对托管机构类结算参与人开放。
非担保交收资金指定交收申报和非担保交收不履约申报时间为:
8:30-15:00,查询时间为: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