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过一个很喜欢的人吗?虽不是那种至死不渝,非尔不嫁的。但也是很用心的,深入骨子里过的喜欢。年前青春里谁没有几个故事呢?谁又没有过几个欢喜到心里的人呢?正是因为有这些单纯而美好羞涩的东西存在,才让青春谱写得更加完美了。
那是一个喜欢了多年的男孩,喜欢的那个人在你眼里是堪称完美的人,每个故事中,你们都是自己的男女主角。喜欢是那份看见时的悸动,看不见时的牵挂。偶尔对视了,内心十分欢喜雀跃的小激动。那青春故事中的花开得尽是甜蜜鲜艳。喜欢是那份极为刻意的却又藏不住的公开的秘密;是那份万千人群中一眼看到的高兴;是那份独自追寻的勇气;是那份从日升到日落的欢喜。那一次次的靠近写满了我的野心——喜欢你!但这份野心又是多么的不起眼啊!
喜欢是羞涩美好的,单恋更是残缺的苦蜜。那份热情的喜欢被一次又一次抛掉之后又重新拾起的倔强,一直到卑微得不行,后来终于!那朵尘埃里的欢喜的卑微的花终于失去了阳光的热情。终于暗了下来。
很久很久以后,你才开始知道你伤害了那个女孩的喜欢,然而只剩对不起和惭愧内疚,那又能怎么样呢?喜欢就是这般卑微。 因为你的对不起,那女孩又重新拾另一份心情与你往来,你以为她没心没肺,可她心里仍是放不下你。在你自甘堕落、自卑无助时,她用热情,一份真情支持陪伴了你。她需要你时,她经历了莫大痛苦时。你却只给了她一份简单甚至带了些草率的敷衍。终究还是因为那份喜欢,一点阳光就让她欢喜的开出了花,一抹杀便卑微的消沉在尘埃中无人知晓!原来爱会卑微到骨子里尘埃中,却没有人喜欢卑微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