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武是一个被抛弃的人。
他穿着大一号的黑色西服,大框的黑色眼镜耷拉在鼻梁上,眼睛像睁不开似的。他沉迷寡言,性格压抑。梅梅在歌厅几番逗弄都没能让他唱出一句歌词来,一个人洗澡的时候,他唱起了《心雨》,扯开了嗓子唱,仰起头唱,澡堂的灰色墙皮,像极了小武酸涩的皮囊,每一个毛孔都像是疾风中一株来不及叹息的野草。
小武的兄弟小勇靠着“娱乐业”、靠着“贸易”发家致富了,娶了媳妇了,上了电视了,曾经的兄弟小武却没有收到结婚的请柬。对了,小武是个惯偷,即使是严打时期也顶风作案,凑够了钱去零售店换成整钱,包了红纸送给小勇,既是约定,也是礼金,靳小勇知道是赃款,不肯收下,托别人退给了小武。当小武和靳小勇坐在一起时,则是长久的缄默,小勇不肯多说话,小武也只是来回地说着“变了”,是世道变了,还是靳小勇变了,小武不知道。
见梅梅、和梅梅唱歌需要钱,他想给梅梅钱,他笨拙的想着,给梅梅金钱就能让她爱上自己,或者说,多陪陪自己,虽然木讷的小武常常是将梅梅约出来,然后陪着她逛街、做头发。梅梅肚子痛,捧着一杯热水小心翼翼地放在肚子上说:“要是有一个热水袋就好了”。小武二话不说去小卖部朋友那要了个热水袋。两个人坐在床上,梅梅唱起了最喜欢的歌《天空》,唱罢也要小武唱歌,小武羞了,拿出一个打火机,打火机打火的时候会放出拙劣粗制的《致爱丽丝》,小武曾在夜里点一支烟,打着打火机凝视着火苗和《致爱丽丝》的音乐呆上一整夜,现在他把这首歌放给梅梅听了,把自己所有的寂寞和酸涩放给了梅梅听,微弱的火苗在梅梅耳边燎着,不烧着她的头发,就在耳边,粗粝的暖意流淌,窗外依旧车水马龙。
小武想给梅梅买一枚戒指,也不知道是偷了几次、攒了多久,买了一枚金戒指。他晃着BB机,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走进梅梅的房间想把戒指送给她,可梅梅早就上了别人的车,离开了局促的出租屋。小武站在挤满床位的出租屋,不知如何是好。
小武把戒指带回家,骗老娘说是假的金戒指送给老娘,老娘转手就当成劣质品送给了老二媳妇。小武和家里大吵一架,脊梁被爹娘指骂着不孝子,离开了家,无处可去。
后来朋友的小卖部也要搬迁了,搬到哪里,不知道,朋友坐车离开前自问:“旧的拆了,新的在哪里呢?”
警察还是逮住了小武,他犯案时用来等梅梅消息的BB机响了,进了派出所。严打环境下,媒体大肆宣传着“抓捕惯犯靳小武”的消息,采访了街头巷尾男女老少,所有人口风一致地数落着、批判着、咒骂着小武,“靳小武”的名字在新闻中被无数次的提及,小武蹲在电视机前,看着电视中关于自己的报道,蹲累了似的不停换着姿势,直到警察来关掉电视。
结尾的时候,贾樟柯本来打算让警察带着小武逐渐消失在人群中,突然来了灵感,警察将小武拷在了电线杆上就去办事了,人们甚至不知道是在拍电影,纷纷侧目、围观,停下来,指指点点,精力旺盛的看客,大街小巷,人潮来往,尘土飞扬。
我喜欢《小武》。因为真实。真实的一声叹息、真实的不告而别、真实的人情冷暖、真实的生活泥淖。比起现在浓浓的滤镜风,我更喜欢这样粗粝的真实感。
于电影来说,中宵酒醒,常觉无路可走。坎难人生,此时应该言说,否则将在这巨大的黑暗里窒息,否则将大地深雪,汗流浃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