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星期天,索性将自己埋在书城一整天,做自己好久没做过的奢侈的快速看书,搜寻之中看到了《乖,摸摸头》,大半天的时间,将这本书囫囵地啃下来。
十二个故事,大大小小的,跟着大冰的文字,看到不一样的人生。
看完整书,感觉自己第一次对音乐有了不一样的感觉。想起自己平常出来唱歌,只觉得自己仿佛就像一个机器,在ktv的显示屏的带领下,跟着歌词,哼出似是而非的调子。
整本书下来,印象最深的,就是各个形形色色的人,往往都因音乐而走到一起,看到阿明的《青春万岁》刘寅的《大冰的小屋》总忍不住掏出手机,听听他们的音乐,想象他们相聚的场景。
直击人心底的音乐,最让人心思起波澜
渐渐地,想起来,自己虽然不喜欢记歌名,更不喜欢记歌词,但这些年来,总还是有那么些印象深刻的歌在我生命中留下印记。
那年我十八岁,正是青春的年纪,受不了学校分配的厂里的一线劳动,在试用期快要结束的时候,不顾家人劝阻,毅然辞职,退守回家。
出了厂,没有一技之长,整日无所事事,只有一台电脑为伴。整日7点之前就起床,晚上12点后才睡觉。父母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在我沉迷其中而他们又无计可施的时候,莫名的,工会里有人想听歌,还拿出游戏币来做添头。自然少不得各种鬼哭狼嚎,我眼馋这红利,打开音乐软件,狂搜简单好唱的歌。
我选中一曲《父亲》,跟着沉重的旋律,唱出“生活像一把无情刻刀,改变了我们模样。未曾绽放就要枯萎吧,我拥有梦想”渐渐的带了哭腔,4分多钟的歌,却好像唱了好久。我如愿得到了打赏,也得了句“调子有点不对,但很有感情”的评语。
这之后两天,我将游戏里的东西处理干净,出门找工作。时候几次在ktv 重唱这首歌,却再也没有当时的感觉。
年轻时,心中总有个童话
19岁,我在一家电器公司做市场部,成天东奔西跑,加之贵州本来就产美女。哪怕我从小木讷,特别在女生面前没有自信,可终究有那么一次,一眼就迷上那个女孩。
那天她是绿色的衣服,闪亮了我的眼,双眼离不开她,哪怕身边人极多也不肯收敛。这算是初恋吗?我不清楚,但我想当时的冲动做的一些事该是吓到她了的,现在想来极为抱歉。
和她一起去ktv,哥们儿帮我点了一首周董的《稻香》“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微微笑,小时候的梦谁知道。”全身心的,我看到一个童话,想给她一座城堡。
虽然最后以我的单相思为结果,可稻香终究是我脑海中扔不掉的记忆。
独自的奋斗,透着一股傻劲
如今,最常唱的是《笨小孩》,从遵义唱到上海。没有华仔的沧桑,更没有他的传奇,只想做一个不顾一切的笨小孩,扛得住生活的打击,傻傻地相信“老天自由安排,老天爱笨小孩”。
看这本《乖,摸摸头》印象最深的《风马少年》三个朋友60厘米生死的擦肩而过,风雪中洒脱不羁的《海阔天空》“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看着这一篇,我心里无比想冲向海边,大声唱出来。
一个人生活在外地,最想的,反而是一个可以诉说的知己,一位兴趣相投的老友,是人生不可缺少的伴。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我在这里,不知你在哪里。
看书,看的是故事,想的是人生。平日忽视的,淡忘的,皆因书中偶尔的共鸣而起冲动。到激动处时,有想纵声高歌,也有想挥毫泼墨。
看书以充实自己,只希望有一天能将自己所思所想得以诉诸笔墨,不留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