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
你们来信常追问我:美是什么?美感是什么?美与其感有什么关系?美是否纯粹是客观的或主观的?我在第二封信里已强调过这样从抽象概念出发来对本质下定义的方法是形而上学的。要解决问题,就要从具体情况出发,而审美活动的具体情况是极兴复杂的。前信已谈到从马克思在《资本论》里关于“劳动”的分析看,就可以看出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都有审美问题,既涉及复杂的心理活动,又涉及复杂的生理活动。这两种活动本来是分不开的,为着说明的方便,姑且把它们分开来说。在第三封信《谈人》里我们已约略谈了一点心理学常识,现在再就节奏感、移情作用和内摹仿这三项来谈一点生理学常识。
一、节奏感。节奏是音乐、舞蹈和歌唱这些最原始也最普遍的三位一体的艺术所同具的一个要素。节奏不仅见于艺术作品,也见于人的生理活动。人体中呼吸、循环、运动等器官本身的自然的有规律的起伏流转就是节奏。人用他的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去应付审美对象时,如果对象所表现的节奏符合生理的自然节奏,人就感到和谐和愉快,否则就感到“拗”或“失调”,就不愉快。例如听京戏或鼓书,如果演奏艺术高超,象过去的杨小楼和刘宝全那样,我们便觉得每个字音和每一拍的长短高低快慢都恰到好处,有“流转如弹丸”之妙。如果某句落掉一拍,或某板偏高或偏低,我们全身涵肉就仿佛突然受到一种不愉快的震撼,这就叫做节奏感。
为着跟上节奏,我们常用手脚去“打扳”,其实全身筋肉都在“打板”。这里还有心理上的“预期”作用。节奏总有一种习惯的模式。听到上一板,我们就“预期”下一板的长短高低快慢如何,如果下一板果然椅合预期,美感便加强,否则美感就遭到破坏。在这种美或不美的节奏感里你能说它是纯粹主观的或纯粹客观的吗?或则说它纯粹是心理的或纯粹是生理的吗?
节奏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下,也是心理和生理的统一。它是内心生活(思想和情趣)的传达媒介。艺术家把应表现的思想和表趣表现在音调和节奏里,听众就从这音调节奏中体验或感染到那种思想和情趣,从而起同情共鸣。
举具体事例来说,试比较分析一下这两段诗:
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其险也若此,磋尔远道之人胡为乎来哉!
——李白:《蜀道难》
呢呢儿女语,恩怨相尔汝。划然变轩昂,猛士赴敌场。浮云柳絮无根蒂,天地阔远随飞扬。……跻攀分寸不可上,失势一落千丈强!
——韩愈:《听颖师弹琴》
李诗突兀沉雄,使人得到崇高风格中的惊惧感觉,节奏比较慢,起伏不平。韩诗变化多姿,妙肖琴音由细绵细腻,突然转到高昂开阔,反复荡漾,结着的两句就上升的艰险和下降的突兀作了强烈的对比。音调节奏恰恰传出琴音本身的变化。正确的朗诵须使音调货奏暗示出意象和情趣的变化发展。这就必然要引起呼吸、循环、发奋等器官乃至全身筋肉的活动。你能离开这些复杂的生理活动而谈欣赏音调节奏的美感吗?你能离开这种具体的美感而抽象地谈美的本质吗?
节奏主要见于声音,但也不限于声音,形体长短大小粗细相错综,颜色深浅浓谈和不同调质相错综,也都可以见出规律和节奏。建筑也有它所特有的节奏,所以过去美学家们把建筑比作“冻结的或凝固的音乐”。一部文艺作品在布局上要有“起承转合”的节奏。我读姚雪垠同志的《李自成》,特别欣赏他在戎马仓皇的紧张局面之中穿插些明末宫廷生活之类安逸闲散的配搭,既见出反衬,也见出起伏的节奏,否则便会平板单调。我们有些音乐和文学方面的作品往往一味高昂紧张,就有缺乏节奏感的毛病。
“张而不弛,吾不为也!”
二、移情作用:观念联想。十九世纪以来,西方美学界最大的流派足以费肖尔父子为首的新黑格尔派,他们最大的成就在对于移情作用的研究和讨论。所谓“移情作用”(Einfuhlung)指人在聚精会神中观照一个对象自然或艺术作曲)时,由物我两忘达到物我同一,把人的生命和情趣“外射”或移注到对象里去,使本无生命和情趣的外物仿佛具有人的生命活动,使本来只有物理的东西也显得有人情。最明显的事例是观照自然最物以及由此产生的文艺作品。
我因诗词里咏物警句大半都显出移情作用。例如下列名句:
相看两不厌,只有敬穿山。
——李白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杜甫
颠狂柳絮随风舞,轻薄桃花逐水流。
——杜甫
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
——姜夔
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
——秦观
都是把物写成人,静的写成动的,无情写成有情,于是山可以看人而不厌,柳絮可以颠狂,桃花可以轻薄,山峰可以清苦,领略黄昏雨的滋味。从此可见,诗中的“比”和“兴”大半起于移情作用,上例有些是显喻,有些是隐喻,隐显各有程度之差,较隐的是姜秦两例,写的是景物,骨子里是诗人抒发自己的黄昏思想和孤独心情。上举各例也说明移情作用和形象思维也有密切关系。
移情说的一个重要代表立普斯反对从生理学观点来解释移植现象,主张要专用心理学观点,运用英国经验主义派的“观念联想”特别是其中的“类似联想”)来解释。他举希腊建筑中的道苗式石柱为例。这种石柱支持上面的沉重的平顶,本应使人感到它受重压而下垂,而我们实际看到的是它仿佛在耸立上腾,出力抵抗。立普斯把这种印象叫做“空间意象”,认为它起于类似联想,石柱的姿态引起人在类似情况中耸立上腾、出力抵抗的观念或意象,在聚精会神中就把这种意象移到石柱上,于是石柱就仿佛耸立上腾、奋力抵抗了。立普斯的这种看法偏重移情作用的由我及物的一方面,唯心色彩较浓。
三、移情作用:内摹仿。同属移情派而与立普斯对立的是谷鲁斯。他侧重移情作用的由物及我的一方面,用的是生理学观点,认为移情作用是一种“内摹仿”。在他的名著《动物的游戏》里举过看跑马的例子:
一个人在看跑马,真正的摹仿当然不能实现,他不但不肯放弃座位,而且有许多理由使他不能去跟着马跑,所以只心领神会地摹仿马的跑动,去享受这种内摹仿所产生的快感。这就是一种最简单、最基本、最纯粹的审美的观赏了。
他认为审美活动应该只有内在的摹仿而不应有货真价实的摹仿。如果运动的冲动过分强烈,例如西欧一度有不少的少年因读了歌德的《少年维持之烦恼》就摹仿维持自杀,那就要破坏美感了。正如中国过去传说有人看演曹操老奸巨猾的戏,就义愤填膺,提刀上台把那位演曹操的角色杀掉,也不能起美感一样。
谷鲁斯还认为内摹仿带有游戏的性质。这是受到席勒和斯宾塞尔的“游戏说”的影响,把游戏看作艺术的起源。从文艺的创作和欣赏的角度看,内摹仿确实有很多例证。上文已谈到的节奏感就是一例。中国文论中的“气势”和“神韵”,中国画论中的“气韵生动”都是凭内摹仿作用体会出来的。中国书法向来自成一种艺术,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揖》里说字有十美,其中如“魄力雄强”、“气象浑穆”、“意态奇逸”、“精神飞动”之类显然都显出移情作用的内摹仿。书法往往表现出人格,颜真卿的书法就象他为人一样刚正,风骨凛然;赵孟頫的书法就象他为人一样消秀妩媚,随方就圆。我们欣赏颜字那样刚劲,便不由自主地正襟危坐,摹防他的端庄刚劲;我们欣赏赵字那样秀媚,便不由自主地松散筋肉,摹仿他的潇洒婀娜的姿态。
西方作家描绘移情中内摹仿事例更多,现在举十九世纪两位法国的著名的小说家为例。一位是女作家乔治·桑,她在《印象和回忆》里说:
我有时逃开自我,俨然变成一棵植物,我觉得自己是草,是飞马,是树顶,是云,是流水,是天地相接的那一条地平线,觉得自己是这种颜色或那种形体,瞬息万变,去来无碍,时而走,时而飞,时而潜,时而饮露,向着太阳开花,或栖在叶背安眠。天 鹨飞升时我也飞升,晰蝎跳跃时我也跳跃,萤火和星光闪耀时我也闪耀。总之,我所栖息的天地仿佛全是由我自己伸张出来的。
另一位是写实派大师福楼拜,他在通信里描绘他写《波法利夫人》那部杰作时说:
写作中把自己完全忘去,创造什么人物就过着什么人物的生活,真是一件快事。今天我就同时是丈夫和妻子,情人和姘头(小说中的人物——引者注),我骑马在树林里漫游,时当秋暮,满林黄叶(小说中的情景——引者注),我觉得自己就是马,就是风,就是两人的情语,就是使他们的填满情波的眼睛眯着的那道阳光。
这两例都说明作者在创作中体物入微,达到物我同一的境界,就引起移情作用中的内摹仿。凡是摹仿都或多或少地涉及筋肉活动,这钟筋肉活动当然要在脑里留下印象,作为审美活动中一个重要因素,过去心理学家认为人有视、听、嗅、味、触五官,其个只有视、听两种感官涉及美感。近代美学日渐重视筋肉运动,于五官之外还添上运动感官或筋肉感官(Kinetic Sense),并且倾向于把筋肉感看作美感的一个重要因素。其实中国书家和画家早就明白这个道理了。
四、审美者和审美对象各有两种类型。审美的主体(人)和审美的对象(自然和文艺作品)都有两种不同的类型,而这两种类型又各有程度上的差别和交叉,这就导致美与美感问题的复杂化。先就人来说,心理学早就把人分成“知觉型”和“运动型”。例如看一个圆形,知觉型的人一看到圆形就直接凭知觉认识到它是圆的,运动型的人还要用眼睛沿着圆周线作一种圆形的运动,从这种眼球筋肉运动中才体会到它是圆的。近来美学家又把人分成“旁观型”和“分享型”,大略相当于知觉型和运动型。纯粹旁观型的人不易起移情作用,更不易起内摹仿活动,分明意识到我是我,物是物,却仍能欣赏物的形象美。纯粹分享型的人在聚精会神中就达到物我两忘和物我同一,必然引起移情作用和内摹仿。这种分别就是尼采在《悲剧的诞生》里所指出的日神精神(旁观)与酒神精神(分享)的分别。狄德罗在他的《谈演员》的名著里也强调过这个分别。他认为演员也有两种类型,一种演员演什么角色,就化成那个角色,把自己全忘了,让那个角色的思想情感支配自己的动作姿势和语调。另一种演员尽管把角色演得唯妙唯肖,却时时刻刻冷静地旁观自己的表演是否符合他早已想好的那洲理想的范本”。狄德罗本人则推尊旁观型演员而贬低分享型演员,不过也有人持相反的看法。上面所介绍过的立普斯显然属于知觉型和旁观型,感觉不到筋肉活动和内摹仿,谷鲁斯却属于运动型或分享型。因此,两人对于美感的看法就不能相同。
我还记得五十年代的美学讨论中攻击的靶子之一就是我的“唯心主义的”移情作用,现在趁这次重新谈美的机会,就这个问题进行一番自我分析和检讨。我仍得坦白招认,我还是相信移情作用和内摹仿的。这是事实俱在,不容一笔抹煞。我还想到在一八五九年左右移情派祖师费肖尔的五卷本《美学》刚出版不久,马克思就在百忙中把它读完而且作了笔记,足见马克思并没有把它一笔抹煞,最好进一步就这方面进行一些研究再下结论。我凭个人经验的分析,认识到这问题毕竟很复杂。在审美活动中尽管我一向赞赏冷静旁观,有时还是一个分享者,例如我读《史记·刺客列传》叙述荆柯刺秦王那一段,到“图穷巴匕首见”时我真正为荆柯提心吊胆,接着到荆柯“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 揕之”时,我确实从自己的筋肉活动上体验到“持”和“揕”的紧张局面。以下一系列动作我也都不是冷静地用眼睛看到的,而是紧张他用筋肉感觉到的。我特别爱欣赏这段散文,大概这种强烈的筋肉感也起了作用,因此,我相信美感中有筋肉感这个重要因素。我还相信古代人、老年人、不大劳动的知识分子多属于冷静的旁观者,现代人、青年人、工人和战士多属于热烈的分享者。
文章来源:《谈美书简》
朱光潜:谈人
朋友们:
谈美,我得从人谈起,因为美是一种价值,而价值属于经济范畴,无论是使用还是交换,总离不开人这个主体。何况文艺活动,无论是创造还是欣赏、批评,同样也离不开人。
你我都是人,还不知道人是怎么回事吗?世间事物最复杂因而最难懂的莫过人,懂得人就会懂得你自己。希腊人把“懂得你自己”看作人最高智慧。可不是吗?人不象木石只有物质,而且还有意识,有情感,有意志,总而言之,有心灵。西方还有一句古谚:“人有一半是魔鬼,一半是仙子”。魔鬼固诡诈多端,仙子也渺茫难测。
作为一种动物,人是人类学的研究对象。他经过无数亿万年才由单细胞生物发展到猿,又经过无数亿万年才由类人猿发展到人。正如人的面貌还有类人猿的遗迹,人的习性中也还保留一些善性,即心理学家所说的“本能”。
我们这些文明人是由原始人或野蛮人演变来的,除兽性之外,也还保留着原始人的一些习性。要了解现代社会人,还须了解我们的原始祖先。所以马克思特别重视摩根的《古代社会》,把它细续过而且加过评注。恩格斯也根据古代社会的资料,写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恩格斯还详细论述了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谈到了人手的演变,这对研究美学是特别重要的。古代社会不仅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政权的摇篮,而且也是宗教、神话和艺术的发祥地。数典不能忘祖,这笔账不能不算。
从人类学和古代社会的研究来看,艺术和美是怎样起源的呢?并不是起于抽象概念,而是起于吃饭穿衣、男婚女嫁、猎获野兽、打群仗来劫掠食物和女俘以及劳动生产之类日常生活实践中极平凡卑微的事物。中国的儒家有一句老话:“食、色,性也。”“食”就是保持个体生命的经济基础,“色”就是绵延种族生命的男女配合。艺术和美也最先见于食色。汉文“美”字就起于美羹的味道,中外文都把“趣味”来指“审美力。原始民族很早就很讲究美,从事艺术活动。他们用发亮耀眼的颜料把身体涂得漆黑或排红,唱歌作乐和跳舞来吸引情侣,或庆祝狩猎、战争的胜利。关于这些,谷鲁斯(K·Groos)在《艺术起源》里讲得很详细,较易得到的普列汉诺夫的《没有地址的信》也可以参看。
在近代,人是心理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一个活人时时刻刻要和外界事物(自然和社会)打交道,这就是生活。生活是人从实践到认识,又从认识到实践的不断反复流转的发展过程。为着生活的需要,人在不断地改造自然和社会,同时也在不断地改造自己。心理学把这种复杂过程简化为刺激到反应往而复返的循环弧。外界事物刺激人的各种感觉神经,把映象传到脑神经中枢,在脑里引起对对象的初步感性认识,激发了伏根很深的本能和情感如快感和痛感以及较复杂的情绪和情操),发动了采取行动来应付当前局面的思考和意志,于是脑中枢把感觉神经拨转到运动神经,把这意志转达到相应的运动器官,如手足肩背之类,使它实现为行动。哲学和心理学一向把这整个运动分为知(认识)情(情感)和意(意志)这三种活动,大体上是正确的。
心理学在近代已成为一种自然科学,在过去是附属于哲学的。过去哲学家主要是意识形态制造者,他们大半只看重认识而轻视实践,偏重感觉神经到脑中枢那一环而忽视脑中枢到运动神经那一环,也就是忽视情感、思考和意志到行动那一环。他们大半止于认识,不能把认识转化为行动。不过这种认识也可以起指导旁人行动的作用。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一条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9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就是针对这些人说的。
就连在认识方面,较早的哲学家们也大半过分重视“理性”认识而忽视感性认识,而他们所理解的“理性”是先验的甚至是超验的,并没有感性认识的基础。这种局面到十七、八世纪启蒙运动中英国的培根和霍布士等经验派哲学家才把它转变过来,把理性认识移置到感性认识的基础上,把理性认识看作是感性认识的进一步发展。英国经验主义在欧洲大陆上发生了深远影响,它是机械唯物主义的先驱,费尔巴哈就是一个著例。他“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注: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7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感性的”(Sinnlich),有“具体的”和“物质的”意思。)对现实事物“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结果是人作为主体的感性活动、实践活动、能动的方面,却让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而且“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客体的活动”(注: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客体的”原译为“客观的”,不妥。)。这份《提纲》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但在用词和行文方面有些艰晦,初学者不免茫然,把它的极端重要性忽视过去。这里所要解释的主要是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也就是主体(人)和客体(对象)的关系。费尔巴哈由于片面地强调感性的直观(对客体所观照到的形状),忽视了这感性活动来自人的能动活动方面(即实践)。毛病出在他不了解人(主体)和他的认识和实践的对象(客体)既是相对立而又相依为命的,客观世界(客体)靠人来改造和认识,而人在改造客观世界中既体现了自己,也改造了自己。因此物(客体)之中有人(主体),人之中也有物。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客体的活动。”参加过五十年代国内美学讨论的人们都会记得多数人坚持“美是客观的”,我自己是从“美是主观的”转变到“主客观统一”的。当时我是从对客观事实的粗浅理解达到这种较变的,还没有懂得马克思在《提纲》中关于主体和客体统一的充满唯物辩证法的阐述的深刻意义。这场争论到现在似还没有彻底解决,来访或来信的朋友们还经常问到这一点,所以不嫌词费,趁此作一番说明,同时也想证明哲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心理学的知识对于研究美学的极端重要性。
谈到观点的转变,我还应谈一谈近代美学的真正开山祖康德这位主观唯心论者对我的影响,并且进行一点力所能及的批判。大家都知道,我过去是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的忠实信徒,可能还不知道对康德的信仰坚定了我对克罗齐的信仰。康德自己承认英国经验派怀疑论者休谟把他从哲学酣梦中震醒过来,但他始终没有摆脱他的“超验”理性或“纯理性”。在《判断力的批判》上部,康德对美进行了他的有名的分析。我在《西方美学史》第十二章里对他的分析结果作了如下的概括叙述:
审美判断不涉及欲念和利害计较,所以有别于一般快感以及功利的和道德的活动,即不是一种实践活动;审美判断不涉及概念,所以有别于逻辑判断,即不是一种概念性认识活动;它不涉及明确的目的,所以与审目的判断有别,美并不等于(目的论中的)完善。
审美判断是对象的形式所引起的快感。这种形式之所以能引起快感,是因为它适应人的认识功能(即想象力和知解力),使这些功能可以自由活动并且和谐地合作。这种心理状态虽不是可以明确地认识到的,却是可以从情感的效果上感觉到的。审美的快感就是对于这种心理状态的肯定,它可以说是对于对象形式(客体)与主体的认识功能的内外契合……所感到的快慰。这是审美判断中的基本内容。
康德的这种美的分析有一个明显的致命伤。他把审美活动和整个人的其它许多功能都割裂出来,思考力、情感和追求目的的意志在审美活动中都从人这个整体中阉割掉了,留下来的只是想象力和知解力这两种认识功能的自由运用和谐合作所产生的那一点快感。这两种认识功能如何自由运用与和谐自作,也还是一个不可知的秘密,因为他明确地说过“审美趣味方面没有客观规则”,艺术是“由自然通过天才来规定法则的”。他把美分为“纯粹美”和“依存的”两种,“美的分析”只针对“纯碎美”,到讨论“依存美”时,康德又把他原先所否定的因素偷梁换柱式地偷运回来,前后矛盾百出。就对象(客体)方面来看也是如此,他先肯定审美活动只涉及对象的形式,也就是说,与对象的内容无关;可是后来讨论“理想美”时却又说“理想是把个别事物作为适合于表现某一观念的形象显现”,这种“观念”就是“一种不确定的理性概念”,“它只能在人的形体上见出,在人的形体上,理想是道德精神的表现。”
指出如此等类的矛盾,并不是要把康德一棍子打死。康德对美学问题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发现其中有不少难解决的矛盾。他自己虽没有解决这些矛盾,却没有掩盖它们,而是认为可以激发后人的思考,推动美学的进一步发展。不幸的是后来他的门徒大半只发展了他的美只涉及对象的形式和主体的不带功利性的快感,即只涉及“美的分析”那一方面,而忽视了他对于“美的理想”、“依存美”和对“崇高”的分析那另一方面。因此就产生了“为艺术而艺术”,“形式主义”、“依存美”和对“崇高”的分析那另一方面。因此就产生了“为艺术而艺术”,“形式主义”,克罗齐的“艺术即直觉”,“美学只管美感经验”,美感经验是“孤立绝缘的”(闵斯特堡)、和实际事物保持“距离”的(缪勒·弗兰因菲尔斯)以及“超现实主义”,象征派的“纯诗”运动,巴那斯派的“不动情感”、“取消人格”之类五花八门的流派和学说,其中有大量的歪风邪气,康德在这些方面都是始作俑者。
近一百年中对康德持异议的也大有人在。例如康德把情感和意志排斥到美的领域之外,继起的叔本华就片面强调意志,尼采就宣扬狂歌狂舞、动荡不停的“酒神精神”和“超人”,都替后来德国法西斯暴行建立了理论基础。这种事例反映了帝国主义垂危时期的社会动荡和个人自我扩张欲念的猖撅。这个时期变态心理学开始盛行,主要的代表也各有一套美学或文艺理论,都明显地受到尼采和叔本华的影响。首屈一指的是佛洛伊特。他认为原始人类婴儿对自己父母的性爱和妒忌所形成的“情意综”(男孩对母亲的性爱和对父亲的妒忌叫做“伊狄普斯情意综”,女孩对父亲的性爱和对母亲的妒忌叫做“伊勒克屈娜情意综”)到了现在还暗中作崇,采取化妆,企图在文艺中得到发泄。于是文艺就成了“原始性欲本能的升华”。佛洛伊特的门徒之一爱德洛却以个人的自我扩张欲(叫做“自我本能”)代替了性欲。自我本能表现于“在人上的意志”,特别是生理方面有缺陷的人受这种潜力驱遣,努力向上,来弥补这种缺陷。例如贝多芬、莫扎特和舒曼都有耳病,却都成了音乐大师。
象上面所举的这类学说现在在西方美学界还很流行,其痛病和康德一样,都在把人这个整体宰割开来成为若干片段,单挑其中一块来,就说人原来如此,或是说,这一点就是打开人这个秘密的锁钥,也是打开美学秘密的锁钥。这就如同传说中的盲人摸象,这个说象是这样,那具说象是那样,实际上都不知道真象究竟是个啥样。
谈到这里,不妨趁便提一下,十九世纪以来西方美学界在研究方法上有机械观与有机观的分野。机械观来源于牛顿的物理学。物理学的对象本来是可以拆散开来分零件研究,把零件合拢起来又可以还原的。有机观来源于生物学和有机化学。有机体除单纯的物质之外还有生命,这就必须从整体来看,分割开来,生命就消灭了。解剖死尸,就无法把活人还原出来。机械观是一种形而上学,有机观就接近于唯物辩证法。上文所举的康德以来的一些美学家主要是持机械观的。当时美学界有没有持有机观的呢?为数不多,德国大诗人歌德便是一个著例,他在《搜藏家和他的伙伴们》的第五封信中有一段话是我经常爱引的:
人是一个整体,一个多方面的内在联系着的各种能力的统一体。艺术作品必须向人这个整体说话,必须适应人的这种丰富的统一体,这种单一的杂多。
这就是有机观。这是伟大诗人从长期文艺创作和文艺欣赏中所得到的经验教训,不是从抽象概念中出来的。着重人的整体这种有机观,后来在马克思的《经济学一哲学手稿》里得到进一步发展,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奠定了基础。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以后的信里还要详谈。
(载自《谈美书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