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丨惆怅旧欢如梦,此时却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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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近三年的男朋友在分手一周之后给我发了婚柬,我却并不痛苦,甚至有一丝庆幸,不是因为我不爱他,而是因为我太懂他。

他从不反感结婚,只不过,浪子的心永远不变,但凡顺眼的,见一个撩一个;扑上来的姑娘,看得上的,也不拒绝。当然,都是你情我愿,他说欺骗纯真少女or良家妇女的事儿他不干,忒损阴德。听起来有点矫情?同他在一起一千多个日夜,我可以证明,他还真做得到,而且,他总还知道回家。

什么?你问我前任是不是思聪那一挂的,连这种泰迪属性都能接受,是不是因为我倒贴所以我乐意?不不不,还真不是,他只是朝不保夕的乐队主唱,父母在某四五六七八线城市有可供租的学区内空房,不需他养的程度罢了。

他本人呢,光看脸是一般的,有这个年龄不应该有的纹路,八零的尾巴看起像七零后,大抵因为妹子太多熬夜太狠。只眉眼好,有挡不住的锋芒和风情,那双瞳子清澈得不像三十岁左右的男人,笑起来竟然还有天真。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因为他不考虑未来。

而我是不同的,对我来讲,工作是天,生活是地,穿着细高跟跑着见客户的拼命三娘,轻伤不下火线,高烧只要烧不死,就继续往死里干……但说到底,是别人眼里的精明强干,一个人深夜饮酒,还是免不了茫然,人生苦短,为什么要这样为难自己?

可第二天一睁眼,看到桌头和妈妈的合照,看到别人忙碌的脚步,甚至橱窗里买得起买不起的手袋和漂亮衣服,又变成一副汲汲营营的贪婪模样,有时候,我真的恨我自己。

这样不同的两个人,竟然也会在一起?是呀,说来,还是他撩的我,不,应该说救。

那是三年前的一个晚上,跟客户吃饭被灌酒,真的喝到天昏地暗,记得刚到卫生间没吐完,就被同部门刚入职的小哥追进去:“姐,我在打狂犬疫苗,真的不能喝酒的,您再坚持坚持,咱们就拿下了。”……

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好像因为起猛了一下晕过去,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就在我身边了,洗得发白的牛仔短裤,还有旧旧的字母T,(对了,他的衣服没有合身的,仿佛永远大一码,自带颓丧气)冷冷的眼神让人感觉很有距离,看我醒过去给我点一杯咖啡,放在仍头痛欲裂,醉眼朦胧的我面前……

据被狗咬的那个小弟说,他是理直气壮地进房间以我男朋友的身份把我带走的。可我醒来的时候是在麦当劳。我问他,他才解释说看着我是个正经人,不愿徒增我困扰,一小姑娘拼事业已经够不容易。我实在感念这份谅解,即便是明知他跟其他妹子聊骚,即便是现在,依然感念。

我们是先做朋友的,所以我一开始就知道他惯于在女人堆里做功夫,可我们还是走到一起了。那是另一个晚上,他对我讲,“你实在有趣,这辈子不娶便罢,要娶,一定照着你找。”我想都没想就回问:“哼,只怕是因为我不judge你到处撩妹子吧?不过我确实无所谓。”

他的眼神有些诧异,不知是喜出望外还是shock到了。我只知道,那夜之后,我们就是男女朋友了,直到一周之前,大概三年的时间。仔细回想,我们俩之间好像还真是水到渠成,连谁多走了一步都分辨不出。

他说过,对他来讲,身体的自由是底线,但精神还是洁癖的,我是他唯一的正牌女友。我从来只是笑笑,不做答,心里却想着,“同你在一起,本不是图你专一。”

是的,我也有我的私心。他是真正的艺术家,我羡慕,他随性,自我,敏感,对生命有种特各色的自觉和固执。他理直气壮得不抽烟不喝酒不合群,一个人玩起来不要命,从早到晚,没日没夜。浑身上下一副爱谁谁的混不吝模样,像活在武侠小说里的人,动不动插刀两肋,又司马迁笔下的刺客,可以为了一个人的一句话,舍生忘死,签好的约,说悔就悔了,从不顾及赔多少钱、得罪多少人……

他活得放肆,我爱他这份孩子气。我家教严,人又死相,一早给固定住了,天天都是汲汲营营,向上再向上。但我是痛苦的,因为我一早知道自己骨子里的堕落趋向,撑着我的,不过是一口气,不能输给生活、输给别人的气,我注定活不出他的元气淋漓。

但只有同他在一起时,才稍稍放下神经。一个能够让我放松做自己的人,一个我永远艳羡的存在,就在身边,还是有什么不满足?忠诚、专一跟这种现世的、堕落的快乐相比,太浅薄脆弱,不堪一击。这三年,要是没有他,我这个人怕是早已经重度抑郁吞安眠药死掉了。

他总说我傻,我笑说,“知不知道我谈起生意精明地可怕。”但也因为这句话,我知道,他真的爱我,虽然不是只爱我。

他说那就是感情上傻,我不说话,因为我不像暴露自己的私心。就让他误会吧,误会我爱他爱到可以包容他跟别的女人在一起。因为我喜欢看他歉疚的样子,像偷吃了糖果的小孩,局促又慌张。

有时候无聊了他甚至会跟我讲,“不然结婚吧,最好生一打孩子,这样就没时间玩了。总要做回正常人?”这就是他求婚的方式。但我从来也是笑笑,“我从未想过给任何人生孩子,如果要改变你,不如去找别人。”我讲了实话,他果然生气了。因为他觉得我这样是不爱他,连占有欲都没有。

男人的虚荣心和占有欲,也真是可怕又好笑哦。“结婚”,太实在了,他像一个梦,而梦在我这里的意思,是永远照不进现实。有时候,真的分不清我俩到底是谁天真是谁现实,谁是世故谁是无知……到底是他利用我的大度不断出轨,还是我垂涎他的天真,玩弄他的感情,却从不设想跟他的未来?

想不清楚,就这样胡天胡地过下去,宁愿养他。当然他也不需要我养,他不用朝九晚五,自有他的财路。毕竟,就算他帅,他文青光环加身,在外面撩妹子也不可能空手套白狼的。只不过,同样养不了我就是了。他倒也承认。

一周前,跟大学最好的那帮朋友聚餐,听他们讲房子、妻子、孩子,喝醉了,突然觉得不值,突然觉得自己老了,没底气再这样无端耗下去,拨了个电话,说自己累了,放他走。

他没有说话,第二天在我工作时间,收走了我那里他所有的东西,除了钥匙,什么也没有留下,就彻底离开了,像没存在过。自己也不动声色,照样上班出差,没事人一样,只不过终究是消瘦了,因为什么都吃不下,只靠黑咖啡当水、牛奶代餐以度日。

我痛苦,因为我太明白,当我开始期待家庭的时候,就一定得跟他分开了,婚姻对我来讲还是不同的,作为他的妻子,我不可能像过去的三年一样大度可亲。不像他,三天就能另结新欢,因为婚姻对他没有约束。

为什么不跟他试试?浪子的心事抓不住,抓住了,魔力也消失,不过是一个年届中年不务正业的普通人,又有什么趣味?况且,他那样的人,原不是属于柴米油盐的,硬生生捏在一起,不过是毁了当初的romantic。

做梦,梦到自己变成一只吸人精血的狐妖,而他枯骨。抑或梦到自己哭成一团,因为他质问,“你的大度,你的宽容,只不过因为你不爱我!”

然后就收到请柬,一点也不意外,他一张口,有的是前仆后继的妹子要嫁他,不消说三天,从我家搬走他就可以结婚!我当下决断,去,干嘛不去,样子做了三年,不差这一会儿。况且,我也想看看,到底什么样的姑娘不开眼,要嫁给他。

我是下了班就去的,没有任何常规之外的装饰和打扮,我知道,我得云淡风轻一些,我提的分手,没有理由消沉颓废,况且是在人家的婚礼上,我不管灰头土脸满眼幽怨还是盛装出席气势凌人都不对,只有淡漠,淡漠才对。既没有后悔,也没有艳羡,嗯,至少看起来得是这样。

就说他有创意,婚礼不定在酒店,定在某艺术空间,当然,用我浅薄的脑袋想想,也可能是跟音乐空间的人熟,酒店又太贵……嗯,我就是俗人。

入口出也没有标识,更没有人收份子钱,我想,果然是艺术家,这些俗套子都是不要的,倒白让我跑了趟ATM取出厚厚一叠现金准备送他。

推门进去的时候,以为进错了,因为全场,除了舞台,全是暗的,一个观礼的也没有,更没有司仪、场地也没有布置过。关键是,台上除了他和他的乐队,连新娘都没有。

我有些慌,心里觉得哪里不对,却又道不明,想转身走,有些不舍,要进去,又没有勇气。踌躇之际,他开口了。

他唱了一首歌,说了很多话,他说他想了很久,发现割舍不掉我;他说他已经做好准备去爱一个人,只爱一个人,问我要不要赌一把;他说他喜欢我,习惯我,越来越觉得其他女人无趣,只不过我口口声声讲,喜欢原来的他,他才有顾虑,不肯剖白……

我站在门口,有些痴了,看着台上光芒万丈的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声音,“掉进去吧,结婚不就是发昏,圆满的永远是当下,明天就算离也是明天的事了……”

能得到真爱的人,这一刻真心实意的海誓山盟,哪怕只有一刻,为什么不去享受?那一瞬间,我发觉,我变成了他。结果当然是,我接受了他。

那天晚上他说我瘦了许多,像缕轻烟,不过也好,穿婚纱好看的……我说想象不出你西装革履的样子,一定像cos。他却说,我美就好了。果然,到拍的时候,他还是往常打扮,而我的造型跟所有的新娘一样,穿白纱,化浓妆……掌镜的是他的吉他手,拍出来竟然也很好,大抵因为自在。

拍完发给双方父母,连带我俩的简历,真是够清奇,他爸妈自然开心,这么一个混世魔王,也有甘心情愿结婚的一天;我父母早年离异,只发给母亲,母亲也开心,她一直觉得我活得压抑,有人逗我笑,她便知足,当然,大概也知道我够能力养自己,故不计较嫁给无业游民。

他说对我是一见钟情,漂亮得像洋娃娃的女孩子,有太多可以利用的原始资本,可我偏偏选了最难得路,看着精明,又天真得不像……我还是笑笑,我更相信三年间比一千零一夜更长的陪伴和磨合。

看吧,这就是我们的不同,骨子里我们,还是自己。只不过还好,一路走来,走成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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