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同事们讨论起来,什么是故乡。
他们给出了很平实很普通的定义,故乡就是你父母出生的地方,你出生的地方。
我觉得这是家乡,而不是故乡。
故乡更多的,应该是一种情怀,记录着一个人的童年和最美好的情感。
而当我说出来之后,他们都觉得有道理,然后又问,既然故乡这么好,那为什么有人总是要离开呢?
因为在故乡找不到自己的容身之所,长大之后,似乎在故乡缺失了角色定位。
我不由得想起了一部文艺电影,美国的《布鲁克林》
这是一个讲述了爱尔兰人去到美国寻找未来的故事,具体来说,是纽约,那个梦中的繁华都市。
作为一个战后的1950年代奔赴美国的人,女主角去美国的动机毫无宏大的历史感:她不是新大陆开荒之初筚路蓝缕的理想主义者,也不是在欧洲战火纷飞的年代被迫离乡的游民,她只是——和我们许多人一样——在家乡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就踏上了前往纽约的航船。
所以从某个意义上讲,这并不非得是一个关于纽约的故事,它能够以任何一种面貌平移到伦敦、巴黎或者北京。因为关于自我身份的焦虑和重新塑造,在所有的年代都重复发生着;因为无论世界是战争还是和平,我们和我们的祖辈都在地球上的各处来来去去,寻找落脚的地方,直到上一代的异乡变成了下一代的故乡,也不知哪一天新的故乡也要凋零,新的一代就重新走进时代的河流里去,把家乡永远留在身后。
对于离开的人来说,这可能是一个追逐美好生活的励志故事,但这个励志故事有一层永远摆脱不了的乡愁背景,就是无论如何,你都再也回不到你的家乡——因为让你不得不离开的最后原因,正是家乡在衰败和消失,逃离家乡就像逃离洪水,免得时代把你一起也冲走了。当你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家乡的死亡,和属于家乡的那个你的死亡,就开始了。
甚至繁华的城市也是不能幸免的。
未来谁能说得清呢?经济和政治的巨变、地震和战争、人生中突如其来的意外……在人生漫长的几十年里,太多的因素能把你的故乡变得面目全非。我和同事们聊起来的时候,居然随随便便列出了好几十个变迁的例子。昔日坐落在城中的旧车站如今是繁华的步行街,当年一片荒草地的华侨城区变成了CBD,过去人流量第一的文化广场如今人影寥落,曾经的贱卖河岸地段如今寸土寸金。十多年没有回来家乡的大舅父回来的时候,不由得感慨,这个地方我都不认识了,我可是住了超过二十年啊。
所以说,把目光放长远一些的话,京沪永远涨也只是一个美丽的幻觉。倒不是说不支持在大城市购买不动产安居乐业,只是我们要明白,地球上没有任何一座城市,可以成为你永不衰老的家乡,只要你还活着,安顿就总是一时的,寄居和告别一直会是生命的主题。
电影里面女主角在圣诞节的时候问神父,为什么那些爱尔兰流浪汉宁愿在纽约流浪,也不回爱尔兰呢。神父说,像你这样的年轻姑娘在爱尔兰都找不到事做,他们回去又能干什么呢。
一个六十多年前的故事,听起来就像发生在现在一样。
是的,这种故事每天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在发生,而我即将成为其中的一员,可能有不舍,可能有悲伤,可能在登机前一秒还会回头看一眼这座熟悉的城市,但是还是义无反顾地踏上远去的路程,只为了那个虚无缥缈的梦想,和看似美好的远方。
我们每个人都在流浪,身体和心灵,总有一个在路上。